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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地產經濟分別可從微觀經濟、中觀經濟、宏觀經濟3個層面來考察。以房地產企業為經濟單位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行為以及對房地產開發經營項目的運作等屬于微觀層次。房地產部門經濟及房地產區域經濟基本屬于中觀經濟。房地產部門經濟作為產業經濟的一種,有其共性之外的諸多特性和特殊規律;房地產區域經濟主要是指各個省、市、區的房地產經濟,屬于區域產業結構的一個部門。以整個國民經濟為對象來考量屬于宏觀層次,房地產經濟既是國家宏觀調控的對象也是宏觀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關鍵詞:房地產經濟,經濟制度,房地產論文范文
房地產經濟是指以房地產為對象,即圍繞房地產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所發生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房地產經濟關系與房地產生產力的有機結合。換言之,房地產經濟是房地產的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經濟活動及其條件的總稱。
傳統的經濟體制是在社會主義非商品經濟觀點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種體制的核心是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控制,排斥商品貨幣關系和市場機制。所以,我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房地產的開發建造,由國家納入高度集中的基本建設計劃,實行統一投資,統一分配物資,統一下達任務進行施工;對房地產品的分配則以直接的產品形式按行政計劃無償進行分配。從房地產開發建設到消費使用全由國家統包,把解決城市住房問題作為社會主義的一種福利事業,否認房地產的商品屬性,取消了房地產的流通環節。這樣,主要以流通領域為基礎和紐帶進行經濟活動的房地產業便隱而不見,“房地產業”這一概念也不復存在。在我國國民經濟中長期沒有房地產業這個重要支柱的地位。
一、房地產經濟管理過程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機制不完善, 管理流于形式
在近幾年政府對房地產的管理可謂重拳出擊,政策短時間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許多政策規定只流于形式,走走過場,執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變形例子。實施細則的制定頒布遠遠跟不上實施原則的制定頒布,我國相關經濟管理的措施落實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房地產兩級監督管理調控職責范圍未劃分清晰和明確的定位。導致我國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出臺都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正處于快速發展的過渡階段,房地產業高收益與低成本的特點使其成為地方經濟的支柱產業和地方財政重要來源,也成為地方政府推高地價,拉高房價的原動力。公權力與房地產開發商的合作極易導致內部交易,權錢交易,導致宏觀經濟管理操作明顯存在失范現象,房地產市場中官商結合的鏈條若無真正打破。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的難度將越來越大,國家宏觀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難發揮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產市場中最為關鍵的金融、企業、土地、地方政府等多個環節上在日常運行中各自為政、協調不足、各自決策、決策間相互脫節也導致我國房地產經濟管理流于形式。
(二)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
在我國,由于房地產正處于快速發展的初始階段,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應是一個從最初的開發、建設、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體系,但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部覆蓋整個房地產市場管理法。我國房地產市場法律法規的建設進程明顯落后于當明我國房地產高速發展的需求,導致法律真空現象越來越多,其次我國目前主要還是依靠行政權威對房地產經濟進行管理。缺乏法律的嚴肅性,穩定性和普遍適用性特點,即使在特定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已初步建立。但與此相配套的條例,實施細則不完備造成房地產市場,特別是土地市場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陷入惡性循環中。
二、解決措施
(一)制定長期發展規劃, 指導短期實踐
我國正處于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關鍵時期。要深刻認識到房地產行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對于解決普通民眾的居住條件和提高生活品質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進我國經濟增長和經濟轉型的獨特地位。在把握住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的前提下,明確房地產經濟管理的總體思路。在追求短期效應的同時更應確立長期發展目標。以滿足我國日益增長的城鄉居民的實際居住需求和城鎮化建設的需要,以促進和保障我國社會及國民經濟的穩定和諧良性發展。在對我國房地產業的整體發展狀況做充分實調研工作的基礎上,出臺房地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這才是確保房地產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有效途徑。
(二)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保障管理工作切實落實到位 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存在的許多問題。有著深層次的原因,單純依靠簡單的行政命令調控難以有效解決。改革房地產管理體制是解決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徑。要正確認識政府經濟管理職能在市場經濟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調整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能,正視市場失靈的存在,但必須在充分發揮市場自身調節功能的基礎上, 根據市場的變化進行適度的干預,最終建立起有利于房地產業發展的合理,有效的運行管理機制。為促進房地產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和社會環境。理順中央與地方在房地產管理的關系,明確責任主體,確立雙方的職責范圍,并做好監督工作。特別是地方政府要本著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認真把握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和諧社會的精髓,在房地產業的經濟管理價值取向上要與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從本地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采取差異化的調控措施。避免一刀切的做法產生負面影響。同時對財稅體制進行索性改革,遏制土地財政,降低地方財政收入,對于房地產業的依賴。
(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當前實現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完整房地產法律體系。實現房地產市場運行的規范化和房地產經濟管理行為的合理法和合法化。首先,應以法律來有效制約政府的經濟管理作用的發揮,避免政府過多的行政干預對房地產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同時以法律切實保障我國房地產綜合全方位的多層次的宏觀調控體系的建立和實施,繼續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盡快出臺各相關的實施細則,促成《房地產法》的出臺,將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務管理、及相關的后期服務管理等各個方面完全納入法律規范體系。提高我國房地產行業相關規范政策的層次性,穩定性和嚴肅性。使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管理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結束語:房地產經濟能有效推進我國經濟的發展,對房地產經濟發展現狀及其未來走勢進行思考,可有效促進我國房地產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