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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編制區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為主線,概述了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總體趨勢和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的接續產業發展規劃;探索性地提出制定循環經濟產業基地集聚區建設規劃的工作思路;強調發揮政府規劃和投融資政策的引導作用,以及建立產業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的必要性。
關鍵詞:循環經濟;資源型城市;接續產業;規劃;建議。
資源型城市的產業轉型,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盡管國內外不乏成功轉型的案例,但總體而言,產業轉型并沒有一個統一、現成的模式。如何在區域經濟布局中選擇正確的替代產業,并在產業分工中找準自己的位置,繼而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現已成為各級政府尋求破解轉型城市難題的關鍵,同時也成為相關部門組織編制戰略新型產業規劃,比如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和靜脈產業園區規劃的重點研究課題。
1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方向和總體趨勢。
1.1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發展循環經濟,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使循環經濟得到快速發展。“十一五”末期與“十五”相比,5年累計,我國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了19.1%,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了12.45%和14.29%,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的約束性指標要求。但是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經濟要進一步發展,將會受到更為嚴峻的資源能源約束。
2011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其中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在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推廣綠色消費模式和強化政策技術支撐等4個方面指出了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方向和總體趨勢。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綱要》在強調發展循環經濟方面有4個突出的特點,其中明確了循環經濟發展由試點向示范推進,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等。《綱要》
提出,深入推進國家循環經濟示范,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實施循環經濟10大工程,創建100個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和鄉鎮,培育1 000家循環經濟示范企業,推動循環經濟形成較大的規模。
1.2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初見成效。
目前,我國118座資源型城市中,約有50座出現了資源枯竭,并且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為解決這些問題,國務院分兩批將全國44個資源枯竭型城市列為試點,通過多種政策推動資源型城市轉型。盤錦是我國第三大油田——遼河油田的所在地。2007年,盤錦被列為全國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市。
為此,盤錦市委、市政府組織編制了《盤錦市接續產業發展規劃》、《盤錦市實現可持續發展實施方案》,將“發展接續產業”確定為“十一五”時期的首要任務,明確提出重點發展石油化工、裝備制造、新型塑料建材、綠色有機食品、現代服務業等5大接續產業。2010年的非采油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70%以上,基本形成了多元產業共同支撐區域經濟發展的格局。
遼寧沿海經濟帶上升為國家戰略后,盤錦遼濱沿海經濟區的區位優勢突顯了其在遼寧沿海開放戰略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即將成為國內體系最完整、技術最先進、配套最齊全的海洋石油工程裝備制造與服務基地之一;成為國內外知名一流的新材料產業基地和大型石化產業基地;成為遼寧乃至東北地區重要的物流產業基地。
實踐證明,盤錦市的產業結構調整必須走一條先接續后替代的產業發展道路,即從石油資源的勘探開發轉向石油技術開發與服務,逐步向新產業過渡,最終形成真正的替代產業。從另一視角看,雖然我國能源結構在不斷優化,但一次能源生產量的2/3仍然是煤炭,即“高碳”能源,煤多油少氣不足的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不具備廉價利用國際石油、天然氣等“低碳”能源的條件。
2循環經濟發展的路徑和目標任務。
2.1探索資源型城市循環經濟發展路徑。
加快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隨著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任務的逐步實現,再生資源蓄積量將不斷增加,資源循環利用產業(被譽為朝陽靜脈產業)發展空間巨大。同時,健全資源循環利用回收體系有助于帶動技術裝備制造、物流等相關領域發展,增加社會就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既是推動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建立的具體措施,又是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內容。
建設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地。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地(靜脈產業園區)是國家倡導建立的一種新型生態工業園區,通過園區內外的廢舊物資的相互交換和無害化處理,實現可再生物資的循環利用(包括中間產品再制造)。通過能量、資源和信息系統的高度集成使用和基礎設施共享的方式構建園區工業生態鏈,以此形成固體廢物資源化處理處置的特殊產業集群,從而使資源得到最佳配置并得到有效利用。是緩解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尖銳沖突,實現循環經濟的有效手段之一[1]。
再制造將成為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新亮點。再制造是廢舊機電產品循環利用最重要的措施,是再生資源利用的高級形式。再制造是通過運用先進的清洗技術、修復技術和表面處理技術,使廢舊機電產品達到與新產品相同性能的過程,不僅延長了產品的使用壽命,還充分利用了廢舊產品中蘊含的二次資源,節約制造新產品所需的能源和原材料。
為解決經濟快速增長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我國政府力促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推動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的建立。2010年4月和5月,循環經濟、資源再生利用、再制造產業等相關政策密集出臺,力度空前,令人矚目。從近年來國家陸續出臺的相關政策法規中可以看出,報廢汽車“五大總成”等零部件將不再被銷毀或私賣,政府采取一系列對策措施引導報廢汽車再制造向產業化方向發展[2]。
2.2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
發展低碳經濟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如果資源型城市選擇了發展低碳經濟,就必須研究提出以提升綜合經濟競爭力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為導向,以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設為載體,以編制區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為切入點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發展的重點應該有所側重,具體措施應該切實可行,不能照抄照搬。
中國是世界上第三個制定了循環經濟法的國家。
第一個是德國,第二個是日本。與發達國家不同,中國的循環經濟是從生產環節開始,從節能減排開始,完整地體現了循環經濟的理念和實踐。我國政府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幾條基本措施是:加強宏觀指導,包括一系列的文件規劃;制定法律法規,通過政策的引導,有選擇、有重點地開展試點工作;加強國內企業培訓和國際合作。今后國家的政策將會更多地圍繞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而制定,包括體制的改革、機制的建設,都將以循環經濟的發展為重點[3]。
開展循環經濟產業基地集聚區建設,對進一步推動循環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產業集群的基本含義是某個領域內相互關聯的企業與機構在一定的地域內集聚,形成結構完整、聯系互動、交互創新的有機體。依托地緣與產業關系,在區域內共生互動,實現包括知識外溢、信息共享、規模經濟、成本降低、樹立品牌等多方面的優勢。
3統籌規劃區域循環經濟發展新格局。
3.1以循環經濟發展為指導的總體規劃。
我國現行的規劃體系根據行政層次和功能的不同,可以概括為“三級三類”,即國家級、省(區、市)級、市縣級規劃;總體、專項、區域規劃。各級規劃的編制是自上而下進行的,由于各類規劃隸屬于不同的主管部門,沒有一個權威機構進行有效的統籌規劃,這就嚴重地削弱了規劃體系的整體功能。我國現有合法規劃名稱不下數百種,相互交叉、重疊現象嚴重,且不同層次或類型的規劃之間缺乏聯系和協調,最終導致規劃體系內部相互矛盾、難以協調[4]。
結構調整是一個緩慢過程,不是一個部門所能解決的,應舉全國之力,通過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導來實現。當前,應當梳理并完善政策,重點應放在政策和法規的協調上,清除不利于產業結構升級的“壞”政策,如排斥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歧視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政策、變相激勵過度開采的出口退稅政策、最低價中標政策等,切實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5]。
資源型城市的相關部門探索開展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建設,制定和實施區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應按《綱要》提出的組織實施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的具體要求進行全方位科學論證。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循環經濟的產業化發展必須依托一定的產業基礎和資源支撐。資源支撐也包括關鍵和實用技術以及信息服務等。同時,還應當重視循環經濟評價體系建設和激勵機制的建立。
當前,我國資源利用的統計核算暨評價指標體系尚不健全,綜合反映循環經濟發展的資源生產率指標等評價指標體系還是空缺,廢棄物數據庫等基礎資料的管理信息系統有待建立。循環經濟評價指標既是國家建立循環經濟統計制度的基礎,又是政府、園區、企業制定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加強管理的依據。因此,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對于發展循環經濟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3.2資源型城市統籌規劃的思考與建議。
制定資源型城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在加快完善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機制建設的同時,要不斷完善《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配套法規建設。
例如,抓緊設立循環經濟發展的專項基金,研究制定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創新金融支持政策等。另外,要對在促進區域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獎[6]。
參與制定資源型城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部門工作人員至少應該認真思考幾點:一是通過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執法檢查,對資源產出率、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率,以及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和降低廢物排放量等四大類循環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發現問題,提出改進的對策;二是建議有關部門著手進行法律實施的后評估工作,研究分析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總結企業層面、園區層面、城市層面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的成功經驗,發揚成績,糾正錯誤;三是進一步完善循環經濟的激勵機制,包括加快實用技術的推廣,促進循環經濟產業化發展,提高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激勵措施等。
充分發揮政府規劃、投資、產業和價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大對循環經濟投資的支持力度,建立激勵機制還需要將“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等循環經濟項目列為重點投資領域。建議資源型城市對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項目和技術示范產業化項目,采用直接投資或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作用。積極爭取參與國家循環經濟十百千示范行動,制訂并細化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體系,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加大循環經濟技術、裝備和產品的示范、推廣力度,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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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揚春平。發展壯大循環經濟的戰略思考[J].再生資源與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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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毛如柏。開創具有中國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J].再生資源與循環經濟,201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