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這篇食品安全論文發表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強制化推廣路徑,對于一般的食品廠商來說,通過實地調研發現食品安全責任險費率較高,要想讓食品安全責任險在當地得以推行,對有效費率的調整(通過補貼、聯保等形式)將是重中之重,論文做了如下探討。
關鍵詞:食品安全論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廣,強制保險
引言
近年來,我國食品污染和重大安全事故頻發,由于多數食品生產商家缺乏食品安全問題的財務保障措施,加之事故發生之后缺乏明確的問責體系和及時的賠償機制,因而一旦食品問題發生,不僅會危及到生產商的正常經營,更無法保障消費者能夠得到適時的賠償與治療,損害其合法權益,也因此增加了政府相關部門的財務負擔。由于食品安全責任險在推行過程中投保率較低,推廣不足,遠未達到其解決食品安全保障問題的預期,同時其商業化實施過程中效率較低,有效需求開發不足,逆向選擇問題嚴重導致展業成本、投保費率偏高,因而由商業險轉化為強制險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本文通過研究食品商家、消費者、保險公司等微觀主體,分析如何探究針對其實際效益強制化的改善措施,從費率的擬定,立法的支持,可保與不可保的界定幾個維度建立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從而使其更好地推廣。
1理論分析
從供給方角度而言,由于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費率較高,風險大,再加上復雜的食品責任認定和賠償程序、保險費率界定困難等,保險公司對食責險普遍不看好,缺乏開發產品的積極性,這就導致在供給層面,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存在一定問題,食品安全責任是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最重要的法律基礎,是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前提條件。在我國食責險普遍采用商業保險的組織模式和自愿投保的實施模式下,商業保險的盈利性質必然導致保險公司在推出該保險產品時看重其收益,并制定較高費率。因此單純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展舉步維艱,推廣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就顯得十分有必要。從需求方角度而言,很多生產商認為食責險的保費高,賠償限額低,無法起到幫助其從食品糾紛中脫身的效果,也沒有起到分擔風險的作用,導致投保的積極性不高,因而寧愿選擇自留風險,通過私下賠償來解決食品糾紛,因此選擇自行融資進行賠付的情況較多,不愿意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由于保險理論和知識在我國普及性程度不高,我國食品生產商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并沒有很正確的認知,不了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認為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難以及時快速的進行賠付,對保險公司的不信任感也導致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需求效果不明顯。而實施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后,可以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通過補貼等形式促進其需求。從受益方角度而言,食品安全責任險強制化首要意義是對于人民身心健康的保障,強制性要求商家對于自己生產產品安全食用的保證,是以人為本的具體表現之一。廣義上而言,更是對于維護社會秩序,國家穩定有不可小覷的影響力。目前,已有多家保險公司開展了食品安全責任險,但由于其投保率低,保險作為轉嫁食品安全責任風險的途徑之一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實施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有利于保險公司開展關于食品安全的相關業務,同時克服商業化投保中存在的逆向選擇問題,提高保單質量,降低業務成本,增強保險公司有關食品風險管理方面的技術,形成新的業務增長點。而強制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可以有效減輕食品安全事故對食品生產商造成的損失,讓食品生產商有足夠的精力財力對消費者進行補償,也保證了食品生產商能夠繼續維持生產。而對于消費者來說,通過實施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可以讓消費者得到有效補償,畢竟單靠食品生產商,補償不一定能較為快速地獲得,補償額度也難以溝通達成一致。但一旦有了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可以快速獲得補償,避免因為補償不及時問題與食品生產商產生糾紛。
2實證分析
2.1數據獲取
廣西南寧已經開展了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的試點工作,因此調研地選擇了廣西南寧。調查共發出問卷470份,回收470份,回收率為100%。其中有效問卷461份,問卷有效率達98%。接受調查的人員均為廣西南寧的食品生產商,調研對象主要是食品加工原料,餐飲服務,各類副食品以及其他食品生產商。
2.2模型構建
待估計logistic模型的形式為:計算統計量為:Wald,自由度為1。由式(4)可得拒絕域臨界值,設為k。調整篩選數據反復計算,使得Wald³k,而拒絕H0,從而認為β1β2βn不全為0。即在顯著性水平α下拒絕H0,于是認為回歸方程顯著。通過SPSS軟件及問卷樣本資料,可得到下表所示的樣本統計描述模型參數估計結果。分別用Zt統計量,作為相關系數的回歸結果,衡量四個核心變量對敏感程度,以此區分其回歸顯著性,與logistic模型結合,反向分析食品責任險需求轉換條件下,各因素的影響大小。從表中結果來看,推行食品安全責任險后,實際產品需求會受到安全險責任范圍的影響,特別是險責項對于需求的敏感性最大,即需求會受到保險責任范圍較大的影響,是后期調整的重點所在。進而,進行單一變量對食品從結果中可以看出,系數比較顯著的變量除常數外有保險費率FEE,政府補貼SUBSIDIES,保險賠付責任覆蓋RESPONSE。食品安全責任險實際繳納費率對食品生產商參與投保的意愿和有效需求呈顯著負向作用。這表明,費率進行一定調整,覆蓋面會顯著增加,在高彈性條件下進行費率壓縮,進而盈利可能性就越大。要想讓食品安全責任險在當地得以推行,對有效費率的調整(通過補貼、聯保等形式)將是重中之重。同時,AVAILIBILITY與RE-SPONSE對參與保險的正向關系表明提高保險公司服務水平與保障責任的可靠性,能夠增加食品商家對于食品安全責任險的選擇。通過以上分析我們認為,從微觀角度看,改善食品安全責任險費率,在政府適時補貼情況下開展食品安全責任險推廣能夠最大程度的提高保險需求,同時,提高保險公司服務質量與宣傳工作也是保險需求的有效影響因素。
3結論
根據食責險費率與可接受度情況,食責險費率對于一般食品生產廠商,特別是生產規模較小的中小廠商來說相對較高,有效需求有限,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為小型商家潛在道德風險較高,但由于其生產數量較少,單位食品價值所覆蓋的收費較高,進而不經濟的費率導致食品安全責任險的實際較少。并且大多數食品生產者在面臨食品安全責任潛在問題時,首選途徑為自行融資解決。由于所調查地區食品廠商規模小,監督較為困難,加上廠商間產業聯系較為松散,因此缺乏穩定長效的聯合保障機制。大部分廠商認為食責險存在消費者認可不足和獲得保障與賠償困難的問題。僅有少部分廠商認為其中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險責過窄和費率過高。這說明不同廠商對于食責險的認識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因此,在食責險強制化推廣路徑中需要重視加強食責險本身的消費者認可度和簡化賠償流程,施行部分強制化進行推廣,對于商業食品安全責任險推行過程中遇到的諸如費率高、責任窄進而造成的需求不足問題,將險種進行強制化推行可以有效解決諸如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搭便車等市場失靈問題,進而有效實現對整個食品生產和安全保障領域的帕累托改善,同時,強制險推行產生的規模經濟和交易成本的節約,在理論上也能夠顯著降低費率而促進需求增長。強制化過程中加大對投保食品生產商的補貼力度,如通過周期性的財政撥款或者降低稅率來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食品生產商更好地管理其風險。
作者:胡潔冰 單位: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推薦閱讀:《中國保險》(月刊)創刊于1985年,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主辦。《中國保險》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1996版核心期刊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