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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什么是貨物運輸保險,有關貨物保險中的新應用管理技巧有哪些呢,通過什么方式倆加強對保險的新應用管理技巧呢?文章是有關貨物保險論文。
摘要:保險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貨物運輸保險是除了海上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保險,主要承保內陸、江河、沿海以及航空運輸過程中貨物所發生的損失。
關鍵詞:貨物運輸保險,保險管理,保險論文
貨物運輸保險是以運輸途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責賠償責任的保險。 在我國,進出口貨物運輸最常用的保險條款是C.I.C.中國保險條款,該條款是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訂,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審批頒布。C.I.C.保險條款按運輸方式來分,有海洋、陸上、航空和郵包運輸保險條款四大類;對某些特殊商品, 還配備有海運冷藏貨物、陸運冷藏貨物、海運散裝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陸空運輸保險條款,以上八種條款,投保人可按需選擇投保。
論文網推薦:《保險研究》,《保險研究》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戰略思想和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積極研究探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險理論,以理論指導實踐為目的。本刊主要登載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方面的文章,側重應用理論,對實踐有指導性。本刊還重視開展國際保險市場的理論研究與交流,為適應深化保險體制改革的新形勢,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險理論體系而努力。
1、航空貨物運輸中,如果發生貨損貨差,首先追查責任方,時代理責任還是承運人責任,不論是哪方責任一般均按《華沙公約》條款進行賠償,也就是按航空總運單、分運單背面條款進行賠償,一般根據貨物計費重量,最高賠償額為每公斤20美元,其余部分由貨主向保險公司提賠(即貨物在處運前辦理了保險)。
2、進口貨物在卸機后,如有殘損或短少,民航須在48小時內向飛機承運人提出。
3、外運公司作為貨主代理人,應盡力維護貨主利益,在與民航交接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件數短少時,應在接貨同時,取得民航貨運的商務記錄,屆時憑此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
4、航空快件的運輸與一般貨物運輸一樣也有所賠條款,每個代理的快件運單背面均有說明。如果快件在傳遞過程中丟失,也要追查在哪個環節上丟失,責任方在哪里。每份國際快件的最高賠償為100美元。凡是委托貨運公司快件代理出口的塊件,如有丟失,貨運公司一般免費提供一次寄件。
5、索賠通知與訴訟時效。根據華沙公約的規定,在貨物遭受損害的情況下,收貨人或有關當事人應于收到貨物之日起7天之內提出書面通知。在延遲交貨的情況下,收貨人應于貨物收到之日后14天之內提出索賠通知。如在以上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則作為托運人放棄該項索賠。
6、1955年的《海牙議定書》對托運人提出的書面通知做了修改,由原來的7天該為14天,延遲交貨由原來的14天改為21天。訴訟在兩年內提起,即從貨物到達之日,或從運輸終止之日起,過了該期限沒有提起訴訟,則作為托運人放棄了該項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