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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政治建設管理體制對經濟發展有何意義及影響呢?同時現在政治管理的技巧有哪些,應該如何去發展及建設新的政治管理模式呢?《理論導報》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和“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嚴謹學風,傳播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優秀科學文化,促進國際科學文化交流,探索防災科技教育、教學及管理諸方面的規律,活躍教學與科研的學術風氣,為教學與科研服務。
摘 要: 政轉移支付政策有利于經濟發達地區。1994年確立了以分稅制為核心的財政體制框架后,稅收返還以維持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數法進行分配,這使得轉移支付向收入能力強的地區傾斜,不僅沒有實現地區收入均等化的目標,反而加大了地區間的財力差距。同時均等化轉移支付規模小,稅收返還和專項轉移支付規模偏大。作為有條件轉移支付的各類專項,一般不具有均等化的效果,因為大多是配套的專項撥款,獲得撥款的大多為發達地區。
關鍵詞:經濟利益,計劃經濟,經濟體制
Pick to: government transfer payment policy is advantageous to the economic developed areas. Established in 1994 as the core of financial system of tax allocation framework, the base of tax rebates to maintain local vested interests method, which makes the ability to transfer payments to the income of regions, not only achieve the goal of regional income equalization, but increased the wealth gap between regions. Equalization of transfer payment scale of small at the same time, tax rebates and special transfer payments of large scale. As all kinds of special conditional transfer payment, generally do not have equal effect, because is mostly the earmarks of form a complete set, get funding mostly developed regions.
Key words: economic interests, the planned economy, the economic system
一、政策的市場化取向錯位
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進程中,應該引入市場機制的領域依然實行壟斷,而不應該進入市場和市場化的反倒違背“社會主義”理念,率先進入市場或市場化。一方面存在著大量的本該市場化的行業壟斷政策、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政策,導致大量公共資源非正常漏出與流失,并滋生出權力暴富群體。另一方面,從80年代后期到1994年,為了解決一些單位經費不足問題,在沒有遵循嚴格的財政收支兩條線情況下,國家對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實行財政撥款為主、單位自籌為輔的政策,允諾職能部門利用權力經商辦企業搞創收,或進行其他形式“創收”,從各種行政收費中提成。
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出現的失衡的經濟利益格局,與改革開放以來的政策缺陷有關。通過對改革開放以來政策的全面疏理,將引起利益失衡的政策缺陷歸納為五大方面,每個方面又涉及若干具體政策內容,主要表現為:政策的市場化取向錯位;初次分配政策、再分配政策、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城鄉二元政策等有失公正;區域發展政策、分配政策調整滯后;有關公權力的政策、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的政策、稅收政策等缺位;政策在功能和目的上不協同甚至相互抵觸。
市場化取向更為突出的是社會保障政策的變革。在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時代,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基礎上推行公平優先、注重分配的社會經濟政策。雖然城鄉社會形成了二元制福利體系,但是國家在社會福利提供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城鄉居民的基本福利需要,如教育、醫療、就業等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滿足,至少在城鎮或農村內部沒有出現嚴重的社會不公。[1]改革開放以來,政府經濟政策職能凸顯,而社會政策則逐漸失去相對獨立的政策領域地位。1992年黨的十四大之后,在社會政策方面,政府更多地強調個人責任和市場機制,本應由政府承擔的不能完全市場化的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品、準公共品,卻過度出讓支配權和使用權交付給民間和社會力量或開發商進行市場化經營,經營過度市場化導致高價格、亂收費,加重了普通民眾特別是弱勢群體負擔。
二、政策有失公正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確立了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指導思想,計劃體制一統天下的局面開始被打破,平均主義分配方式被否定,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理念逐漸滲透到許多具體政策中。但是,由于對市場效率與社會公平的關系處理不當,使一些政策在調節人們經濟利益關系上有失公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利益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由改革開放前比較平均的分配格局演化為目前嚴重兩極分化的分配格局,經濟改革成果并沒有讓全社會共享。這樣的結果并不是改革開放決策者所期望的,但是這樣的結果又與改革開放以來的政策(包括法律法規等各種廣義的政策)有關。改革開放以來的政策并非十全十美,政策的缺陷已經充分顯現。改革開放進程中,我們的政策設計偏重于市場經濟效率的提升,而忽視了社會公平,偏重于單項政策改革,而忽視了政策間的協調。雖然2004年以來,政策調整增加了公平的分量,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試圖使社會資源的配置向普惠的方向調整,但失衡的利益格局依然沒有得到明顯改善。筆者通過對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政策進行全面的疏理,歸納總結了導致利益格局失衡的若干政策缺陷。
1、初次分配政策存在相當程度上的按權力分配。1993年頒布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引入了地區津貼制度。地區津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地區附加津貼,各地可根據自有財力發放地區附加津貼。但是,地區津貼制度的出臺之時恰是我國地方政府預算外資金急劇擴張的時期,[2]在要害部門工作可以獲取很高收入。1994年通過的《勞動法》指出,“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壟斷行業據此規定可以將獲取的巨額利潤轉化為職工的高收入。于是,政策為權力參與分配創造了條件,由此導致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巨大工資差距。
2、再分配政策存在“逆向調節”。一是個人所得稅存在“逆向調節”。高收入階層享受更多附加福利,很少納入課稅范圍。分類征收、源泉扣繳、統一起征點的征稅模式,沒有考慮到納稅人的贍養負擔,造成綜合收入高但所得項目多的納稅人可能不納稅或少納稅,而綜合所得低但所得項目單一的納稅人反而多納稅。二是社會保障政策存在“逆向調節”。我國的“社會保障地方化”使地方財政承擔了主要責任,個人的社會保障程度依賴于其戶籍所在地經濟發展水平,越是富裕的地區,享受的社會保障水平越高。即使在同一地區,社會保障制度又分為城鎮職工社會保障和農村社會保障兩大類,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還分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種,它們的費用來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3]結果是,主要受益者不是貧困人口,更多的惠及了中高收入者,越是薪酬高的群體,社會保障水平越高。
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城鄉二元政策持續存在。改革開放后,國家繼續延續以農補工的偏向城市的社會經濟政策。一是在社會政策方面,在本世紀以前,長期采取了限制農村向城市移民的二元就業政策,財政在公共產品方面的支出更傾向城市,農民的醫療、養老基本上是自行解決,農村的教育、公共基礎設施這些本應由政府承擔,卻有相當一部分由農民自己來承擔。二是在經濟政策方面,1984年之后,政府又采取了傾向城市的經濟政策。為了給城市經濟改革提供支持,政府通過控制工農業產品的價格,形成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將農業剩余轉移給城市工業。同時,農民在其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時,還要履行交納農業稅的義務,農民納稅額占收入的比例遠高于城鎮居民。由于地方政府事權大于財權,基層財政狀況特別是廣大中西部地區縣鄉財政收支缺口很大。為此,各地制訂了允許鄉鎮政府自籌財政經費的各種收費政策,這些地方性收費政策搭乘中央認可的合理的“三提五統”收費政策的便車,層層加碼,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5]而政府對農村的財政支持力度并沒有加大,國家用于農村財政投入的絕對數量增加了,但占全國財政支出的比重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有下降趨勢。財政支農支出增長除個別年份外,均未超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三是在農村征地政策方面,農村土地轉化為非農用地的過程,不是平等、協商的產權交易過程,仍沿用計劃經濟時代強制性的補償辦法,征地補償費是政府單方面確定的對失地農民利益損失的部分性補償,農民沒有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土地補償標準以種糧產出為基數,沒有兼顧到土地產出的復雜性;對舊房一般只評估房屋自身的價格,能體現其價值的宅基地卻不包括在補償范圍內。[6]
三、政策調整滯后
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非均衡發展政策,在從計劃向市場漸進轉軌的初始時段,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這種非均衡政策的長期持續存在,也帶來了諸多問題,當經濟利益格局已經扭曲、影響到社會和諧發展的時候,政策卻沒有及時進行調整。
1、區域發展政策調整滯后。改革開放之后,為防止整體性推進產生的巨大風險,有意識地控制不同地區改革的步伐。首先在東部地區試行改革,使這部分地區優先發展起來,并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漸次帶動其他地區發展。1992年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后,政策傾斜的力度更大。由于東部地區在市場化改革方面得到更多的政策容忍和優惠,所以獲取了改革的先行優勢,市場的作用程度遠高于中西部地區,形成了“馬太效應”,通過不斷吸引國內外(包括不發達地區)更多數量和更高質量的生產要素流入,步入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而中西部地區在改革進程上相對落后,承擔了更多改革成本。雖然2000至2003年中央先后啟動了西部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旨在平衡區域發展的一系列發展戰略,但是已經形成的“馬太效應”很難改變中西部地區的落后局面。
2、分配政策調整滯后。改革開放后,實踐中逐步將效率優先于公平之上,這符合當時的形勢需要和大力促進經濟建設的迫切要求。在改革開放初期對于打破當時盛行的平均主義,激發人們潛在的創造力和能動性發揮了重要作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應和激勵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當時中國的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但是,當我國經濟已經從短缺過度到相對過剩,貧富差距不斷拉大時,效率與公平之間的杠桿卻沒有及時調整,沒有及時由偏向效率轉為偏向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