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論文摘要:中國當前正處于法治不斷完善的進程中,依法治國被尊崇為治國之策,但是此處的法依然是昂格斯所謂的官僚法,而不是法治意義上的法律秩序,因此中國法治道路還困難重重。在刑法領域中,法治理念是必須堅持的理念,在此之下對規范的遵守尤其顯得至關重要。
一、二元論中的刑法學理念
二元論在某種意義上是行為無價值與結果無價值相互妥協的產物,在行為優先的基礎上考慮結果的因素,即在以行為人之行為為出發點的同時不忘保護法律所維護的法益。
(一)對法律秩序雙重性的保護
法律秩序具有雙重性,其中,“法益保護”是目的,而規范“特定性為”是手段。進行違法性評價的時候,如果只以行為無價值為依據,就沒有考慮到利益沖突的問題,忽視了法律保護法益的根本目的;如果單純地以結果無價值為依據,就會因為沒有考慮到刑法規范為行為設定的標準而使法律秩序變成了純粹的利益性沖突。在二元論的框架體系下應當把二者結合起來看,從行為出發,著眼于法律秩序的規范性,在對行為的刑法規范性評價的基礎上,結合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的衡量,進而對規范性的法律秩序下的損害結果進行二次評價,二者必須結合起來不能偏廢。
(二)功利主義視角下二元論對規范的維護
功利主義是分析問題的重要工具和理論基礎。倫理學討論行為的善惡標準以及行為正當與否的判斷標準,其中具有影響力的學說是行為功利主義(行為功利主義、行為功用主義)與規則功利主義(準則功利主義)。“行為功利主義依據行動自身所產生的好或壞的效果來判斷行動的正確或錯誤;規則功利主義則根據在相同的具體境遇里每個人的行動所應遵守準則的好或壞的效果來判定行動的正確或錯誤。”規則功利主義認為“既定行為的對錯取決于它是否遵守了有效的道德規則;依照規則功利主義,如果(大致上說)對這些規則的普遍遵守會促進功利主義者實現其最高目標,也就是給所有相關者帶來最大的積聚性后果,那么這些規則就可以是有效的。”根據行為功利主義的觀點,問題不在于什么規則具有最大的功利,而在于什么行為具有最大的功利;與此相反,根據規則功利主義的觀點,“問題不在于什么行為具有最大功利,而在于哪一種準則具有最大的功利。”將功利主義引入刑法學的違法性領域,行為功利主義即可以代表結果無價值論,規則功利主義即代表了二元論。不難推知,行為功利主義所代表的結果無價值過分的看中了結果的價值和意義,無論在倫理學還是刑法學中,結果都并不能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產生結果的過程往往更值得深究,張明楷教授在其著作中提及“‘行為功利主義則主張一種更為靈活的態度,為了更好的后果,可以放棄對日常準則的遵守。’他認為刑法上的規則是為了保護法益而制定的,規則就要服從法益保護的目的,這種規則只是一般性規則,總有例外,所以在例外的場合,必須優先保護法益,而不是優先維護規則本身。”相對而言,規則功利主義及其代表的行為無價值論也有一定的缺陷。筆者認為,張明楷教授的觀點有一定道理,其對規則即行為規范的態度可理解為一定程度上的對規則本身及其制定過程的不信任“,例外”對于任何規范而言都是存在的,規范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但是筆者認為在“例外”的情況下也不能排除對規則的適用,無論從功利主義角度出發還是從刑法學理論出發,對于既定規則、規范的遵守都是具有強制性的。因此,筆者認為在功利主義視角下看待結果無價值與二元論更能充分地暴露出結果無價值的缺陷和不足,二元論從規則本身出發則更能充分體現其對規范的提倡和維護,也充分地肯定了規范的價值和意義。
二、二元論與中國刑法的銜接
如前所述,我國當前刑法學界推崇四要件的犯罪構成理論,對于結果無價值和二元論的探討也并不激烈,但是筆者認為,無論通說采用何種方式來判斷違法性,二元論中蘊含的法治理念都是值得學習和借鑒的。
(一)二元論符合中國的實際需要
對刑法所調整的公共秩序的維護必須重視規則的重要意義,這一點也正是中國當前所缺乏的。法治有兩方面的向度:一是國家向度。由國家制定規范且規范被信賴,通過規范發出命令,以此來實現法治,法治就是規則之治。在這個意義上的刑法是行為規范;二是市民向度。法治意味著用規范限制公權力,凡是法律沒有特別限制的,公民都可以實施,并不受違法評價,對市民行為的評價,必須以明確規定的法律條文為準。兩種向度分別代表了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的理論精神,因此在中國,不能簡單地選擇行為無價值或是結果無價值,必須兼采兩種立場的長處,因此二元論最適合中國刑法的發展方向。
(二)二元論符合刑法學的思維基礎和發展方向
法治有兩方面的向度:一是國家向度。由國家制定規范且規范被信賴,通過規范發出命令,以此來實現法治,法治就是規則之治。在這個意義上的刑法是行為規范;二是市民向度。法治意味著用規范限制公權力,凡是法律沒有特別限制的,公民都可以實施,并不受違法評價,對市民行為的評價,必須以明確規定的法律條文為準。兩種向度分別代表了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的理論精神,因此在中國,不能簡單地選擇行為無價值或是結果無價值,必須兼采兩種立場的長處,因此二元論最適合中國刑法的發展方向。
(三)二元論能夠彌補理論的缺陷
法益侵害說是法學理論中的重要學說,我國法治的根本目的亦是對法益的保護。在法益侵害說的基礎上倡導對規范的遵循就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二元論主張在行為的基礎上對法益加以評價,與此處規范對法益侵害說的彌補有異曲同工之妙。法益的價值、規范的價值、規范的遵循、法益的保護等等這些概念、觀念的提出和倡導都可以在二元論的框架下發揮更好的作用。因此,二元論對于彌補理論的缺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綜上所述,二元論對中國刑法有著重要的意義。從二元論所蘊含的法學理念中不難分析出,無論是刑法所應當維護的法律秩序,還是功利主義視角下其所發揮的作用,二元論都能很好地解釋理論問題并深化法治理念;從二元論與中國刑法的銜接來看,無論是解決中國刑法的實際需要,還是細化中國刑法的理論問題,二元論都能對中國刑法有所助益。因此,筆者認為,在中國的刑法理論背景下提倡二元論的理論學說是有著重要意義的,無論我國通說是四要件還是三要件,二元論的思維模式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