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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危險性與療效相比較而言,我們認為AMI患者應推廣使用溶栓療法,同時我們建議臨床醫師應嚴格掌握適應證和禁忌癥,并加強監測。
【關鍵詞】急性心肌梗死,溶栓病例
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時間的早晚與冠脈再通率及患者病死率都有密切的關系,只有盡早實施靜脈溶栓才能獲得最佳療效[1],為了盡可能挽救更多的心肌,國外有資料表明,可將溶栓時間窗延遲至發病后至少12 h ,同時能降低死亡率[2]。為此,我院自2002年1月~2008年12月對57例患者資料進行了早期溶栓,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我院自2002年1月~2008年12月共收治急性心肌梗死患者177例,對其中符合早期溶栓指征的57例設為治療組進行溶栓,其中男性34例,女性23例,平均年齡64歲;另57例符合條件的患者設為對照組,給予常規治療,其中男性39例,女性18例,平均年齡67歲。溶栓指征:持續性胸痛≥30 min ,含服硝酸甘油癥狀不緩解,相鄰兩個或更多導聯ST段抬高在肢體導聯>0.1 MV ,胸導> 0. 2 MV ,溶栓距發病時間6 h內年齡≤70歲無溶栓禁忌癥。
1.2 治療方法
溶栓前患者口服阿斯匹林0. 3 g ,溶栓劑選用:尿激酶(uk)總量150萬IU ,用10 mL生理鹽水溶解,再加入100 mL 15%~10%葡萄糖(或生理鹽水)中30 min內靜脈滴入;溶栓后3 h內每30 min復查1次心電圖,共10次,以后每日1次,隨訪3 d,溶栓后每2 h隨訪心肌酶譜,共14次,以后每日1次,隨訪14 d[3]。
1.3 再通判斷標準
(1)心電圖抬高的ST段在輸注溶栓劑開始后2 h內在抬高最顯著的導聯ST段迅速回降≥50 %。(2)胸痛自輸入溶栓劑開始后2~3 h內基本消失。(3)輸入溶栓劑后2~3 h內出現再灌注心律失常。以上3項中有2項或2項以上則判斷為臨床再通,說明溶栓有效。
2 結果
治療組57例患者無1例發生顱內出血或重度出血并發癥,僅有2例表現輕度出血:鼻出血1例,尿潛血陽性1例。住院病死率為7.01 %。見表1。 表 1 兩組療效比較注:兩組再通率相比,P<0.05。
由表1可見,治療組血管再通率、死亡率分別為71.92%、7.01% ,對照組再通率、死亡率分別為29.82%、12.28 % ,兩組血管再通率比較有統計學意義(P<0.05)。
3 討論
急性心肌梗死一般都是由于冠狀動脈突然阻塞,使依靠冠狀動脈供血的心肌因缺血而受損傷,以致壞死。急性心肌梗死發病后6 h以內溶栓是目前國際公認標準,即溶栓治療的“時間窗”。臨床資料表明,AMI發病后應盡快開始溶栓治療,溶栓越早越好。及早發現可及時控制梗死面積擴大,顯著降低病死率,因此,早期溶栓對于挽救瀕臨壞死的心肌,降抵AMI的病死率,縮小梗死范圍,盡早開通梗死相關的冠狀動脈,保護左心功能,減少并發癥,改善遠期療效及提高生活質量都具有重要意義。臨床上只有極少數AMI患者早期得到及時溶栓治療,多數患者由于急診醫護人員檢查、會診或病重轉送等因素延誤了時間[4]。所以我們應該力爭患者在入院半小時或發病最初1 h的黃金時間內盡早用藥,Rawles提出,AMI患者應盡早給予溶栓治療,其緊迫性與處理心臟驟停同等重要。大量臨床研究結果表明,在AMI發病后4 h內應用溶栓藥物效果最好,血管再通率最高,發病后12 h雖然可以溶栓,但效果不理想[5]。
對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盡早溶栓使其血栓性閉塞血管再通,冠狀動脈血流的恢復減少了梗塞面積,改善心肌功能及提高存活率,靜脈溶栓時間越早再通率越高,遠期預后越好,1 h內溶栓者再通率最高,死亡率可降低4%[6]。同時,由于靜脈溶栓費用相對低廉,患者大多能接受,故靜脈內溶栓是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治療方面進展最快的課題,尤其是近10年內[7]。本臨床研究證明,早期溶栓能有效降低死亡率,這與LATE研究結果[2]基本一致,分析與早期溶栓改善心電穩定性,減輕左室重構及左室功能障礙,從而減少急性心肌梗死惡性心律失常,左心衰竭,室間隔破裂和心源性休克等并發癥的發生有關[8]。本臨床研究存在問題是,尚需進一步研究溶栓藥物劑量與再通率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