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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碳交易市場已經發展成為全球最具發展潛力的商品交易市場。低碳金融是金融體系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機制創新,本文分析了河北省開展碳金融存在認知不足,市場不完備、缺乏金融衍生品、缺少相關制度等隱患,提出應從加大對低碳項目的融資力度,開發低碳金融衍生品,逐步完善碳交易市場,加強低碳金融的宏觀政策等方面扶持推動河北省碳金融發展。
關鍵詞:碳金融; 商業銀行;河北省
2010年的全國兩會把“低碳經濟發展”推為“一號提案”,把培育低碳產業作為未來經濟發展的重點和方向。溫家寶總理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努力建設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伴隨著我國實體經濟向“低碳”轉型的漸漸展開,低碳經濟也為我國的金融業帶來難得機遇。“碳金融”是隨著低碳經濟的興起而出現的一個全新的金融概念,“碳金融”已經漸成中國金融業新一輪增長的“興奮點”。作為發展中的國家,我國要抓住這次機遇大力發展碳金融促進低碳經濟。
一、碳金融的內涵
“碳金融”的興起源于國際氣候政策的變化,是低碳經濟的發展必然的選擇,準確地說是涉及兩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國際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碳金融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成萬牘(2008)認為碳金融就是與碳有關系的金融活動,也可以叫碳融資 ,大體上可以說是環保項目投融資的代名詞,也可以簡單地把碳金融看成對碳物質的買賣。陳柳欽(2009)更為具體的認為,碳金融是指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 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因此,本文界定的碳金融是指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直接投融資以及其他與碳指標交易的相關金融中介活動。
二、國內外商業銀行在“碳金融”領域的發展現狀
碳金融與傳統意義上的金融不同,其核心是碳排放權交易,隨著大氣溫室氣體排放空間不再是免費的公共資源,基于經濟實力、地緣政治等因素多方博弈所形成的碳排放量成為一種新的可獲利資產。各國國際收支平衡、貿易摩擦、匯率問題都將會高度與碳市場聯系起來,碳排放量交易有可能成為未來重建國際貨幣體系和國際金融秩序的基礎性因素,因此,碳金融將成為低碳經濟時代金融創新的主要方向。
在發展碳金融方面,國外商業銀行深度參與。圍繞碳減排權,渣打銀行、美洲銀行、匯豐銀行等歐美金融機構在直接投資融資、銀行貸款、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創新試驗。隨著低碳金融市場的逐步發展壯大, 2006年10月,巴克萊資本率先推出了標準化的場外交易核證減排期貨合同;2007年,荷蘭銀行與德國德雷斯頓銀行都推出了追蹤歐盟排碳配額期貨的零售產品;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資30億美元于碳市場;2007年3月,參股美國邁阿密的碳減排工程開發商,間接涉足了清潔發展機制的減排項目,8月成立碳銀行,為企業減排提供咨詢以及融資服務。新興市場地區也不甘落后,韓國光州銀行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推出了“碳銀行”計劃,嘗試將居民節約下來的能源折合成積分,用積分可進行日常消費。
與國外眾多銀行的相比,我國盡管有豐富碳減排資源且極具潛力的碳減排市場,但是碳金融發展落后,目前僅在“綠色信貸”等方面有所進展。國家開發銀行等在探索針對清潔技術開發和應用項目的節能服務商模式、金融租賃模式等創新融資方案,一些中小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嘗試發展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等綠色信貸,如興業銀行成為國內首家推出“能效貸款”產品的商業銀行,定期向節能減排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財務顧問服務,幫助能夠產生CO2等溫室氣體減排量的企業發現碳交易價值。民生銀行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推出以CDM項目的排放指標為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中國農業銀行成立投資銀行部,與多家企業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涵蓋了小型水力發電、水泥回轉窯余熱發電、煉鋼高爐余熱發電等多個CDM項目。還有一些銀行推出了基于碳交易的理財產品,如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還分別推出了“掛鉤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期貨價格”的理財產品。雖然國內商業銀行在碳金融方面有所動作,但由于沒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對CDM相關專業知識及政策法規的深度了解,投資該領域項目的業務能力嚴重不足,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場所和碳交易平臺,和碳證券、碳期貨、碳基金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創新產品以及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難與國際金融機構抗衡,使我國面臨著全球碳金融及其定價權缺失帶來的嚴峻挑戰。因此,發展碳金融業務,推動商業銀行金融創新勢在必行。
三、 河北省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的制約因素
碳金融是一項存在歷史較短的金融創新,河北省商業銀行對碳金融業務的項目開發、審批,以及“碳金融”的價值、運作模式、項目開發、風險管理、交易規則、利潤空間等缺乏應有的了解,熟悉碳金融業務的專業機構和人才不足,導致金融機構對發展碳金融交易業務缺乏內在驅動力。目前關注“碳金融”的除少數商業銀行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涉及。
(一)商業銀行對發展碳金融的認知不足
碳金融是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興起而走入河北省的,在河北省發展傳播的時間有限,商業銀行在對碳金融業務沒有較為充分把握的情況下,不敢貿然介入。開拓多類型的低碳融資渠道和方式,是當前低碳經濟必須要配套的金融服務。興業銀行對石家莊良村熱電有限公司節能減排項目的融資,中國建設銀行河北省分行 2007 年為風力發電行業貸款20 億元,2008,2009兩年中國建設銀行河北省分行從“兩高一剩”行業中退出貸款金額為44 億元,2009 年中國工商銀行河北分行從“兩高一剩”行業中退出近 20 億元。
(二)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全
CDM交易規則十分嚴格,開發程序也比較復雜,銷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戶,合同期限很長,非專業機構難以具備此類項目的開發和執行能力。在國外,CDM項目的評估及排放權的購買大多數是由中介機構完成,而河北省本土的中介機構與第三方核準機構尚處于起步階段,難以進行CDM項目評估及排放權購買的工作。另外,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碳交易的發展。
(三)碳金融業務的風險較大
商業銀行開展相關業務,碳金融涉及的大多是“兩高一資”行業(即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型行業),商業銀行在開展碳金融業務時需要開展復雜的環保風險評價, 除了面臨基本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以外,還存在較大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工程建設風險和監測、核實風險,都會增加不確定性,也會影響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支持,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著碳金融的發展,亟須建立和完善碳金融風險管理措施及機制。
(四)外部的政策激勵措施不足
發展碳金融實質上是對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調整,但由于欠缺有效的風險補償、擔保和稅收減免等綜合配套政策,支持產業結構由“高碳”向“低碳”轉型的相關政策,結果導致轉型企業經營成本大幅上升,盈利能力下降,雖有社會效益,但缺乏經濟效益,直接導致銀行信貸風險的上升。碳金融的發展需要財稅、環保及外匯管理等各項配套政策的大力扶持,然而河北省目前的政策卻嚴重“缺位”,還沒有出臺一個完整的發展低碳經濟的規劃和系統性的引導支持政策,一些已經出臺的政策仍需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導致商業銀行的外部激勵動力不足。
四、河北省商業銀行碳金融發展的對策
(一)拓寬低碳融資渠道和方式
目前,銀監會已旗幟鮮明地提出支持低碳金融服務創新,并先后出臺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履行金融業社會責任,致力于創新信貸服務機制,發展“綠色信貸”業務,減少高耗能、高排放產業信貸投放,支持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和升級。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可以聯合國際專業機構,為國內減排項目提供CDM項目開發、交易和全程管理實施的一站式金融服務。其中,商業銀行可以利用渠道優勢,協助CDM項目業主選擇具有良好的交易記錄和履約能力的買家,以降低企業交易風險;利用信息優勢,為CDM項目業主提供并鎖定合理的CER(核定碳排量)報價,幫助企業實現最佳收益;利用資金結算優勢,確保交易資金快速到賬。
(二)成立碳金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碳金融事業部,
謀劃碳金融發展戰略,負責碳金融的市場開發與推廣,開發系列碳金融產品。前期,以CDM咨詢收入為切入點,開展CDM項目開發業務; 利用商業銀行遍布各省市區的營銷資源,篩選適合進行CDM項目開發的目標客戶,鎖定重點目標;專業團隊全程跟進整個項目的設計、立項、注冊、監測、核查、CERs簽發等全流程。
(三)促進商業銀行開展碳金融
相對于傳統產業,低碳產業中涉及了大量的新興技術,商業模式也非常新穎和獨特,商業銀行在發展碳金融的過程當中,收益和風險有時候并不完全匹配,會面臨一定的風險。因此,建議監管部門能夠對商業銀行從事碳金融給予扶持政策,比如說對于銀行開展碳金融給予稅收的減免,在風險資產占有方面,給予一些傾斜政策。同時,針對低碳企業的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低碳企業發行公司債和票據出臺一些專項鼓勵政策和綠色通道,支持低碳企業的融資工作。
(四)加強商業銀行基礎碳金融建設
借助低碳金融的順風車,強推企業品牌建設,低碳銀行進行必要的準備,在人才培養、系統配置、網絡建設、產品研發等方面,多管齊下,在人才培養方面,制定“低碳銀行”人才中長期培養與發展規劃,在培訓、引進、儲備、交流和使用等方面,加強“低碳銀行”建設的基礎。在網絡建設方面,低碳銀行要拓寬宏觀視野,更新服務理念,轉換監管方式,探索監管創新服務新思路,加強金融新知識的學習,掌握宏觀監管環境與微觀監管環境的變化動態,滿足“低碳經濟”時代的素質要求。在產品研發方面,以金融傳信為機遇,發展低碳金融產品,拓展金融視野,推動金融經營戰略轉型。低碳銀行作為一項全新的模式,客觀要求銀行創新業務運作模式、金融產品服務和風險管理方式,提高參與國際業務的議價技巧,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往來,不斷積累國際化經營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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