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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制度是對經濟建設管理的一個監督管理模式,同時審計的應用對當前經濟建設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當前農村審計建設中又有什么樣的形式管理制度呢?該如何去加強對農村審計的建設管理呢?《現代審計與經濟》雜志社成立于1985年,該社屬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本刊是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經濟類期刊。雜志圍繞經濟工作中心,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傳播經濟、審計信息,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樹立審計和財經領域遵紀守法的典型,揭露了經濟領域的腐敗現象,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指導推動審計健康發展。作為我省唯一公開發行的審計期刊, 《現代審計與經濟》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按照“審計宣傳工作為審計事業發展服務”的的中心思想,在堅持期刊特色,不斷深化改革,堅持貼近市場,服務讀者等方面做出了不斷的努力與探索,使刊物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與喜愛。
摘要:我國現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模式主要是農業部門主管下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審計模式。全國各省市已出臺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相關條例中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審計工作。這種審計模式的主要特點是行政型。由于是在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因而不可避免地帶有明顯的行政主導色彩,隨意性較大,缺乏專門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因此在總結現有審計模式的局限性和問題后,結合我國的現狀,探索一種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即一種綜合獨立型和行政型雙重特點的模式:直接由國家審計機關主管,建立統一的農村經濟審計中心,承擔鄉鎮各村的財務審計監督和配合經濟責任的追究工作。
關鍵詞:農村經濟審計,審計制度,職稱論文
Abstract: China's existing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auditing mode mainly is the head of th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the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auditing station audit mode. All over the country provinces and cities have enacted by the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auditing regulations make clear a regulation,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or above the county leve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is responsible for rural audit work within their respective administrative area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 of this audit mode is although. Because it i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thus inevitably has obvious administrative dominant color, optional the gender is big, the lack of a special audit authority and independence. So after summarizing the limitations of the existing audit mode and problems, combin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explore the new mode of an effective, namely a comprehensive independent model and although its dual characteristics of mode: directly by the head of the national audit authority, to establish a unified rural economic audit center, take the villages and towns villages financial audit supervision and coordination with the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shall be investigated for work.
Keywords: rural economy audit, the audit system, the title papers
一、農村經濟的內容
由于農村審計不同于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中的任何一種,農村審計有其獨立的審計對象。因此可以將農村審計稱為第四種審計模式。
(一)農村經濟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國家投入的用于“三農”資金的審計;二是對農村領導干部貪污、公款私用等違法行為的經濟責任審計;三是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審計;四是對處理國家、集體和農民之間利益的審計;五是對農村經濟人員失職和經濟工作失誤的審計;六是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違反經濟方針、政策和制度的審計。
(二)農村經濟審計的問題由于農民自身的知識水平和監督意識不高,缺乏相關的和審計知識,不可能對村委各項工作進行有力的監督和制約,這就需要國家在農村審計的法規、體系的建設、機構的設置、人員的配置上進行規范。但目前我國農村審計仍處在階段,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審計規章不完善。國家雖頒發了《審計法》,但主要審計對象是國家行政、企事業單位。而農村審計目前尚無全國性法律法規,長期以來農村審計的定性問題一直沒有到位,它既不屬于國家審計,又不屬于社會審計。二是審計人員不專業。各縣、鄉雖成立了農村審計機構,配備了審計人員,但大部分都是兼職,且非審計專業,少數在崗人員也未經審計專業培訓。審計人員素質偏低,有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會計專業知識等掌握得還不熟練。三是審計程序不規范。農村審計過程中普遍存在程序不規范的問題。四是審計執行不得力。經管部門在開展農村審計工作中,雖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并做出正確的審計決定,但由于經管執法主體較弱,在執行決定中,顯得阻力較大,困難重重。五是農村審計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由于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在開展審計執法或業務培訓時常常感到有心無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村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六是農村審計機構不健全。就大部分地區來看,市一級沒有農村審計機構,也沒有配備專職的。
二、農村經濟審計的對策及建議
為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監督,大力推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針對以上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農村審計立法工作,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規范化管理?雖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建立并在不斷完善。但我國的立法工作尚未完全適應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的需要,立法工作相對滯后,農村審計更是如此。因此,加快對農村審計的立法,將農村審計納入我國審計組織體系,明確其性質和地位,是農村審計發展的關鍵所在。只有不斷提高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質量,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規范化,才能更有效地發揮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監督作用。因此,一要規范農村審計工作程序,嚴格按照有關條例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二要加強農村審計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管理;三要搞好農村審計結果公開,要擴大群眾知情權,進一步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四要建立法律責任追究制度。要規范審計人員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審計過程中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和案件,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二)明確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范圍及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強化以集體資產和財務收支為主要內容的經常性審計。財務收支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要財務活動,也是促進經濟活動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要加強對村級經營性收入、資源性資產發包收入、固定資產承包收入的審計,審查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支出是否合理,有無是否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小金庫”、“賬外賬”等問題;承包是否經過民主程序,采取公開招標、拍賣、租賃等方式,有無暗箱操作的問題;村級基建工程是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承包和“以權”承包等;要加強對村級辦公經費、村干部工資及補貼、招待費、報刊費等開支情況的審計,重點審查這些收支活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關政策和制度規定。二是加大對國家無償撥付的專項資金的審計。隨著今年來國家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不斷加大對三農的資金投入,對這部分資金要重點審計,保證專款專用。三是加強農民負擔專項審計。農民負擔審計是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重點加強對農民稅負負擔合理性的審計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審計。四是加強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其任期內的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做出客觀的評價,對其財經法紀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促進村干部依法履行職責。五是加強農村集體土地征占用補償費專項審計。在管理的農村集體資金中,集體土地補償費在許多地方占很大的比重。六是加強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的審計。加強對集體資產處置情況的審計,加大農村土地征用、新型合作醫療、政府發放到戶的各項補貼和物資等事項的審計力度。對農民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重點審計,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也要實行審計監督。
(三)建立健全農村經濟審計機構隊伍,有效保障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經農村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關系著農村審計事業的成敗。農經管理部門要配備配齊專職農村審計人員,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嚴格審計資格證管理,實行審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要開展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和,不斷提高農村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和政治素質;要切實保障農村審計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審計經費實行專款專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屆滿審計或任期內離任審計和當地政府部署進行的審計,其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農村審計人員外勤補貼參照國家審計工作人員的相關標準執行。
三、農村經濟審計模式的思考
這樣既能克服農村經濟審計站審計獨立性缺失對審計監督力度的影響,又能增強審計的權威性。具體設計如下:
(一)領導體制設計農村經濟審計中心直接接受縣級審計機關和縣級政府的雙重領導,以縣級審計機關的垂直領導為主,而不再由農業部門進行主管;這種領導體制將使得審計層次和獨立性得到有效提升,審計力度得到有力加強,有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財政收支計劃。
(二)組織機構設計縣級及以上政府授權建立統一的農村經濟審計中心,作為審計機關的派出機構,統一受理鄉鎮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任務,但是最終領導權由國家審計機關掌握;農村經濟審計中心在各個行政村下設審計處,審計處至少有兩名專業人員組成,審計處主要負責行政村平時財務收支、資金運動的審計,并定期向農村經濟審計中心報告。
(三)人員編制安排一是農村經濟審計中心的人員由國家審計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考、擇優錄用,對于考核合格者由審計機關頒發審計證,采取持證上崗;并由審計機關定期的進行業務培訓、考核,其工資及福利由縣級審計機關統一支付。農村經濟審計中心人員只對審計機關負責,有效保證了監督的獨立性。二是審計處人員可以由農村經濟審計中心指派,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與“大學生當村官”項目結合,向每一個行政村委派一名相關專業的大學生與其他指派人員組成審計處負責日常審計,并就相關問題向村委提出建議,兼任審計和顧問雙重角色;審計處人員的工資、薪金直接由縣級審計機關按規定統一支付;審計處人員直接對農村經濟審計中心負責并向其報告。
(四)審計經費安排對于農村經濟審計中心和審計處所需的日常審計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由財政統一支付,以保證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