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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運用文獻資料和邏輯分析等研究方法,探討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缺失、建構和實施。研究指出,體育教學本質是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立論依據,體育教學關系是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基本維度,深入分析體育教學的本質特征和全面認識體育教學的復雜關系是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根本依據。體育教學具有“社會性”“文化性”和“實踐性”等本質特征。由體育教師、學生、體育課程、教學氛圍和體育活動之間的互動形成六種教學關系,據此,建構了一個由“六關系維度和十四指標要素”所構成的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框架,并提出了具體實施建議,以期為體育教學有效性的后續研究提供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 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框架;立論依據;基本維度;實施建議
對于何為體育教學有效性(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 effectiveness),學界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國內外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其提出了不同理解,既有共識,亦有差異,既具繼承性,又具發展性,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體育教學有效性的內涵特質:以“有效教學”為基本起點,以“有效學習”為價值追求,以“師生協同發展”為判定依據,關注教學活動諸要素的有效,關注學生的運動體驗,關注學生交往能力、創新能力、自主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的發展[1]?,F有研究表明,對體育教學有效性的理解是動態發展的,其內涵隨著教學理論、研究范式和價值觀念的變化而不斷豐富。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我國體育教學模式和體育教學思想發生了深刻變革,現有體育教學標準不能深刻、全面、準確地反映體育教學所存在的問題,難以滿足提高體育教學有效性的實踐需要。認定體育教學標準能否滿足提高體育教學有效性的實踐需要,首先必須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選擇哪些指標要素作為評價依據;二是所選的指標要素能否體現體育教學的本質特征以及有效教學的內在規律。那么,什么是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其核心指標要素是什么,這亟需從理論上建構和實踐中探究。由此,本文試圖通過深入分析體育教學的本質特征和全面認識體育教學的復雜關系,嘗試性地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
1 問題提出:對現有體育教學標準的反思
體育教學標準在很大程度上受社會文化形態的影響,總是隨著體育教學理念的變化和時代的發展需求而發展變化。反思現有體育教學標準的缺陷與訴求,有助于深化對體育教學標準的認識、引導體育教師革新教學理念,于我們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是十分有益的。
1.1 絕對尺度:體育教學標準的缺陷回顧
目前,我國體育教學標準研究仍未取得實質性突破,我們不得不思考問題癥結所在,如何破解此難題。體育教學工作者和研究者不斷研究探索,從不同視角提出了體育教學標準指標體系和框架,形成了諸多共同認可的標準要素,對規范和指導體育教學實踐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隨著體育教學改革的推進,出現了“體育教學如何有效”,即體育教學有效性評價問題的爭論。深入考察現有體育教學標準,可以發現其仍存在根本性缺陷,并不能更好地滿足提高體育教學有效性的實踐需要。首先,體育教學標準指標體系缺乏結構性和邏輯性。體育教學標準指標體系應是結構嚴整、邏輯自洽的系統,即各項指標要素間具有實質性聯系,同時相互分立,共同構成對體育教學的正確、完整的反映。然而,現有體育教學標準指標要素從屬不同的概念框架,指標要素間重疊、交叉,且缺乏內在的聯系。其中有兩個問題較為突出:一方面,簡單并置教師“教”和學生“學”方面的指標,不能反映其內在聯系。例如,將課堂教學評價指標體系設計為“體育活動指導和調控”和“體育活動參與”兩個獨立的評價點,此設計體現了學生主體地位,但卻給課堂教學評價帶來了困惑,“體育活動指導和調控”評價不同于“體育活動參與”評價,但脫離學生“體育活動參與”情況而單獨評價“體育活動指導和調控”,是不科學、不合理的,必然影響課堂教學評價的效度。另一方面,簡單羅列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等指標,不能揭示其內在聯系[2]。體育教學標準是直接指向課堂教學實踐的,不能簡單羅列教學目標等理論范疇,應揭示其內在聯系,否則,不但因脫離課堂教學實踐而使標準失去其應有的效度,而且將喪失對課堂教學實踐的判斷力和感受力。其次,體育教學標準指標不能體現體育教學有效性的本質。體育教學有效性以促進師生協同發展為根本宗旨,研究者應深刻把握此本質,然后將其轉化為可觀察、可測量、具體的指標集合。根據此要求,現有體育教學標準指標尚存在不足。其中有兩個問題較為普遍,一是標準指標表述空泛、含糊,缺少具體明確的標準,不具可觀測性。例如,有標準列出“培養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發展身體素質和應變能力”的指標[3],如此界定較為籠統、含糊,難以客觀地衡量和檢測,根本無法起到標準的規范和指導作用。二是標準指標或失之偏頗,或流于表面,不能準確反映體育教學有效性的本質特征。例如,有標準指出,“體育活動”主要包括學生參與的“態度”“廣度”和“深度”三個評價點,這些評價點雖然體現了教學有效性的表面特征,但是卻無法準確反映教學有效性的本質特征,此點可從課堂實踐中得以印證,有些學生盡管能積極、主動地參與體育活動,但卻沒有沉淀于心、發動于腦[4]。最后,體育教學標準指標體系的建構缺乏系統性的理論依據,缺少對體育教學質量與體育教學有效性二者關系的研究,標準指標并未具體指向體育教學有效性,因而也并未從體育教學的價值定位、本質特征、復雜關系等方面入手來建構,不具有針對體育教學有效性進行評價的功能。
1.2 多元發展:體育教學標準的價值訴求
教學標準是課程標準的邏輯延伸,而非教師本人創生的教學規范,受多元教學理念的影響與制約,所以,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應以多元體育教學理念為先導,有何種體育教學理念,則會有何種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假設。隨著體育教學研究的不斷深化,體育教學已上升到對師生人生價值和生命質量的考量和追求,“以師生協同發展為指向”“以有效‘教’和有效‘學’為中心”成為主導體育教學標準建構的核心理念,“有效教學”“生命教學”“生活教學”和“生成教學”等即是此理念下的生動實踐。這表明,體育教學改革已走向新的階段,這是體育教學標準多元化的重要標志,為我們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提供了重要借鑒。現有體育教學標準的種種缺陷正是多元發展教學理念導向下的不同教學實踐所致,協調多元發展教學理念,尋找多元發展契合點,促進師生協同發展是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主流價值訴求。可以說,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不應僅從知識、技能、技術或情感維度出發,而應權衡師生利益訴求,注重師生價值取向,既有適應又要適度超越,體現師生協同發展。為此,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自身價值訴求應體現于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在體育活動方面,以充分激發師生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基本原則,力求為其在體育活動中展現自身潛質提供有利條件,使體育活動成為其生命歷程的特殊教學活動,建構與之相應的標準。其次,在體育教師方面,以提高其專業水平為目的,以教學取向為引領,強化其自我反思和改進其教學行為,不斷提升其自身的專業素養與人格魅力,建構與之相應的標準。最后,在學生方面,以激發其自信心與好奇心,轉變其生活態度,提升其自主發展、社會適應的能力,建構旨在促進其健康、全面發展的標準。簡言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應結合師生共同體訴求,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師生協同發展為基準,全面培育學生核心素養。
2 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建構
針對現有體育教學標準所存在的問題及其多元發展的訴求,我們認為,體育教學本質和體育教學關系掣肘著體育教學評價內容和發展方向,對其分析,是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理論支撐和思想前提。紐曼(Newman, L.R)等人亦指出,“探究教學質量有賴于研究者對教學本質特征和教學復雜關系等基本問題的思考。[5]”由此,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應回歸體育教學本質,基于體育教學關系去思考。
2.1 體育教學本質是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立論依據
體育教學本質觀決定體育教學標準觀,體育教學標準觀體現體育教學本質觀,全面認識體育教學的本質特征是建構體育教學有效性標準的前提?,F代體育教學具有以下三個本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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