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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術語學的基本任務包括術語的命名、管理、翻譯、教學和術語庫建設等。基于不同的認知模式,現代術語學衍生出術語規定論與術語描寫論。通過對比規定論與描寫論,發現二者在命名理念上分歧明顯,如指稱關系上的單義性與多面性、理據路徑上的透義性與轉喻性、符號應用上的穩定性與變動性。研究認為,規定論與描寫論的命名觀各有側重,但在行為上互為補充。辨清二者的命名觀,明確行為上的互補態,有助于把握命名及其評價的尺度。
關鍵詞:術語規定論;術語描寫論;命名觀
引言
“規定性”(prescriptiveness)和“描寫性”(descriptiveness)是人類的兩大認知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術語理論的建設和發展。20世紀60年代,普通術語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初步形成。20世紀90年代,術語研究迎來了“認知轉向”(cognitive shift),即從規定性轉向描寫性。在這種意義上,“術語理論一般分為規定性和描寫性兩大類,普通術語學是規定性的,社會術語學、交際術語學、社會認知術語學、框架術語學是描寫性的”[1]。支持術語規定論的專家主要有布丁(G.Budin)、邁京(J.Myking)、加林斯基(J.Galinski)等,贊同術語描寫論的學者包括戈丹(F.Gaudin)、卡布雷(T.Cabré)、泰默爾曼(R.Temmerman)等。規定論與描寫論分別為術語的命名、管理、翻譯、教學、術語庫建設等提供指導和解釋,但由于認知模式不同,二者在命名理念上存在分歧。卡布雷認為,“術語是一個以形式為載體、用于相互交流、反映現實的單元”[2]。我們以術語單元的認知維度、語言維度、交流維度為參照系,從指稱關系、理據路徑、符號應用三個層面來對比分析規定論與描寫論的命名觀。
1 指稱關系上的單義性與多面性
指稱的“單義性”(univocity)與“多面性”(multidimensionality)是命名觀的核心構成。單義性是指名稱與概念之間的一對一關系,包括兩個層面:“術語-概念的分配”(monosemy)和“概念-術語的分配”(mononymy)[3]。前者是概念層面的單義性,即應該精確定義術語的概念;后者是名稱層面的單義性,即必須剔除術語的同義表達。多面性原本用于界定概念認知,是指“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同一個概念的方式”[4]。在概念指稱上,也存在類似的觀點:“文本中同一個對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指稱,條件是激活用于表現該對象的各種概念特征,或者與其他概念建立起相應的關系。”[5]在專門語言文本中,多面性的具體化一般是多義、同義、同音異義等變異現象。概言之,單義性與多面性有一定的對立性。
1.1 術語規定論與指稱的單義性
命名的本質是制造區別,使人們在社會交往中彼此區分和相互聯系。如老子所言,“無名,天地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6]。但在專門語言交際中,多義、同義、同音異義等語言現象確實給術語之間的區別帶來了麻煩。為了抑制術語的語義分歧,理想的做法是確保術語的名稱與概念之間維持一對一關系。從理論上看,以單義性為指稱原則是落實這一舉措的關鍵前提。如現代術語學之父歐根·維斯特(Eugen Wüster)所言,“眾所周知,術語與概念之間的單義性是普通術語學的理想模式,對于消除專門語言交際中的歧義現象,單義性顯然是必要的”[7]。所以說,用單義性來約束指稱行為,是術語規定論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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