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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需要通過城市群的一體化來帶動區域協調并釋放經濟發展新動能。基于城市群發展的相關理論,對城市群的形成和演化規律進行闡釋,并在“結構-聯系-共享”的框架下分析城市群一體化發展的內在特征。作為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到高級階段形成的一種空間組織形式,城市群的形成是區域空間從無序均衡到中心-外圍再到多中心多外圍復合網絡式發展的過程,城市群從而成為特定空間內由不同規模等級的城市在分工與協作基礎上形成具有密切聯系的一體化功能區域,會伴隨著要素和資源在市場規律下的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而合理的空間和產業結構、密切的經濟和生態聯系、資源和服務的共享正是城市群發育的內在屬性特征。對于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未來可以從規劃引領、利益協調、都市圈建設、多元主體參與等方面進行推進。
關鍵詞:城市群;一體化;演進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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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的日益崛起是當前我國區域發展實踐中一個重要的特征,由地域上相近的不同規模和功能的多個城市聚合而成的城市群逐漸成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參與全球競爭的主要空間載體,我國傳統的“四大板塊”戰略也在向城市群進行拓展和延伸。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規劃以及《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都強調了城市群的主體地位,黨的十九大報告中也提到要“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同時國家還集中出臺了多項城市群的專項規劃,以此促進城市群更好的發展。而近年來,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城市群的戰略地位進一步加強。特別是2018年11月,習近平同志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宣布“支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并上升為國家戰略”,標志著長三角進入了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新歷史階段,也更加凸顯了城市群在我國區域發展中的重要戰略作用。
作為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到高級階段的一種空間組織形式,城市群具有自身特定的發展優勢,能夠提高資源的空間配置效率,帶來更大的規模效益和分工效益(張學良和李培鑫,2014;張學良等,2017),[1][2]通過城市群的一體化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并釋放經濟發展新動能,也是相關戰略實施的應有之義。而對于如何更好地推動城市群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從而發揮城市群的集聚優勢,則需要以相關的學理分析作為支撐。在此背景下,本文的研究主要對城市群的演進規律和內在特征進行了闡釋,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城市群一體化可能的分析思路與實施路徑。
一、城市群形成和發展的相關理論基礎
關于城市群形成和發展的相關理論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期的古典區位論,其從產業和企業區位選擇的角度闡述了經濟空間形成的規律和機制。杜能(Thünen)的農業區位論和韋伯(Weber)的工業區位論分別揭示了農業和工業在空間上的分布規律,而克里斯塔勒(Christaller)提出的中心地理論則較早地從區位選擇的角度對城市體系的形成作了描述,其假設每個生產者的市場區位取決于運輸成本和最低需求,通過分析指出高規模等級的城市同時提供高等級和低等級的商品和服務,而低規模等級的城市則只能提供低等級的商品和服務,從而各個城市之間會形成一種有規則的六邊形等級均勻分布關系。此外,廖什(Losch)提出了市場區位論,認為利潤最大化應該是企業區位選擇的主要目標,從而將生產區位和需求市場區域結合起來,最終也得到了正六邊形的最優空間模式。
上世紀50年代以來,傳統的區位選擇理論逐漸向現代空間發展理論發展。艾薩德(Isard)將由區域經濟結構所形成的空間系統作為空間經濟學的研究對象,運用數理統計方法從區域科學的視角分析區位問題和空間相互作用關系。烏爾曼(Ullman)提出的空間相互作用理論強調了資源配置的區域性,城市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與周邊地區存在著各種的物質、人員、資金、信息的交流和聯系,這種相互作用使得地域上相近的不同規模城市共同形成一個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整體。弗里德曼(Friedmann)則對區域空間的演化過程進行了詳細的分析,指出在工業化的不同發展階段,區域空間會呈現出從簡單無序發展到單一的中心-外圍結構,再到多重復雜的中心-外圍結構,最終實現緊密聯系的空間一體化的演進趨勢,在此過程中會出現由農村到城市再到城市群的演變。
此外,以佩魯(Perroux)的增長極理論、繆爾達爾(Myrdal)的循環累積增長理論等為代表的區域經濟非均衡增長理論也論證了在經濟增長過程中不同城市間的相互關系,特別是中心城市對外圍邊緣城市的極化效應和擴散效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城市群形成的內在規律。由于資源的稀缺性,區域間完全的平衡發展是難以實現的,需要有主導產業部門和中心城市依托自身的優勢率先發展,然后通過其輻射和帶動作用來促進區域的整體發展,而這種增長的模式同時也會塑造特定的空間形態。陸大道(1985)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國的發展現實提出了“點-軸”開發的空間結構理論,指出區域增長極會沿著主要交通軸線和水域軸線向外擴展,形成新的經濟空間。[3]
城市經濟學的相關理論也討論了城市空間向城市體系的演化,經典的Alonso-Mills-Muth的單城市內部結構均衡模型對城市的發展進行了較好的分析,圍繞城市中心的CBD,通過對交通成本和住房成本的權衡與比較,最終會形成特定的城市空間結構。在單中心城市模型的基礎上,Henderson(1974)對城市體系的形成進行了論述,認為城市發展同時具有集聚經濟和集聚不經濟,集聚經濟來源于本地化的馬歇爾外部規模經濟,如對基礎設施和勞動力的共享,以及企業間的技術溢出等,而集聚不經濟則來源于規模過大所產生的擁擠效應,如地租上升、交通擁堵等,隨著城市的擴張,集聚的效用會呈現先增加后下降的倒“U”型趨勢,因此存在最優的城市發展規模。[4]同時作者假設城市都只進行專業化的生產,而不同的產業部門往往具有差異化的規模經濟程度,從而從事不同部門生產的城市會具有不同的最優規模,由此形成了一種規模等級結構。考慮到城市只進行專業化生產的假設過于嚴格,Abdel-Rahman和Fujita(1993)等引入了范圍經濟的思想,不同的產業部門會同時存在于城市中以享受產業多樣化發展帶來的好處,從而城市體系中不僅存在專業化生產的城市,也存在進行多樣化生產的綜合城市。[5]當制成品的交易成本比較低時,城市會變得更加專業化,而當中間服務的交易成本更低時,多樣化的城市會更為有效(Anas和Xiong,2003)。
雖然涉及到了對區域空間結構的演變規律以及城市群的形成機制的論述,但上述理論都較少從經濟學的一般均衡理論出發來進行分析,同時假定城市中心本來就存在,而對于其來源沒有充分地討論,對此新經濟地理學理論則做出了較大的突破。實際上,傳統的經濟學在建立模型時較少地考慮空間因素,一方面是因為模型往往假設空間是同質的且不存在運輸成本,另一方面,區域和城市的發展多是建立在規模報酬遞增的基礎上,這也會給建模帶來一定的難度。
直到D-S模型的興起,在壟斷競爭的框架下使得模型中規模報酬遞增的分析成為可能(Dixit和Stiglitz,1977),[7]在此基礎上,以Krugman(1991)、[8]Fujita et al.(1999)[9]等為代表的新經濟地理學將空間因素納入到模型之中。新經濟地理學模型的另外一個重要假設是“冰山”運輸成本的存在,模型考慮了農產品和工業制成品在不同地區之間流動所可能產生的運輸成本并論證了其在集聚形成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壟斷競爭、報酬遞增和存在運輸成本的假設下,相關學者對“中心-外圍”空間以及城市體系的形成進行了較為系統的闡述(Fujita和Mori,1997;[10]Tabuchi和Thisse,2011[11]),認為靠近中間品提供商和消費者提高了生產廠商的需求,降低了廠商的交易成本,具有更大的市場潛力,而廠商的增加反過來也會以更低的價格提供更加多樣化的產品,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同時也是勞動力在此進一步地集聚,最終導致制造業中心和農業外圍的出現;但是過度的集聚也會產生更加激烈的競爭以及更高的擁擠成本,同時由于存在土地等一些不可流動的生產要素,經濟活動也會呈現出離散的趨勢,隨著到集聚中心距離的逐漸增加,那些遠離中心的廠商可能由于競爭程度的下降以及周邊地區的市場潛力增加而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從而重新選址并在空間上形成新的中心,演化成為多中心的城市體系;在此過程中,運輸成本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塑造區域集聚和分散格局的關鍵性變量,而當城市間的運輸成本足夠低時,類似于美國大西洋沿岸大都市帶的城市體系就會出現(Mori,1997)。[12]
二、城市群演進的規律和影響因素
從上述相關理論可以看出,城市群的形成和演化本質上體現了經濟活動特定的空間配置和分布規律,特別是從單一城市向城市體系空間的擴展。在經濟發展早期,生產技術較為落后,產業結構也較為單一,經濟活動在空間上呈現出一種無序分布的特征,各個地區之間基本處于自給自足的狀態,沒有形成規模等級和產業功能的分異。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推進,某個地方依托自身的自然地理優勢或者受到外部的刺激而獲得發展的動力,由于集聚經濟效應的存在會提高要素報酬(Duranton和Puga,2004),[13]初始的集聚會通過循環累積的過程自我加強,進一步吸引周邊的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在此集中,從而逐漸演變成為區域的中心城市和增長極,這打破了初始的低水平均衡狀態,此時區域空間主要由單個相對強大的經濟中心與落后的外圍地區所組成。然而,單中心區域的規模并不會無限擴張,一方面,單一城市對經濟活動的過度集聚也會帶來負的外部性,產生擁擠效應,如地價上漲、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生活費用和生產成本上升等,從而形成一種向外的推力,另一方面,城市化的深入也提高了外圍地區的市場需求,原有中心區域的部分企業和經濟部門為尋求發展可能會主動到周邊地區建立新廠和分支機構,這又產生了一種拉力。
在兩者的共同作用下,要素和產業會從中心城市沿著主要交通軸線向外圍地區進行擴散,從而在其他地方產生新的經濟中心,這些新經濟中心與原來的經濟中心在發展上和空間上相互聯系、組合,形成一種多中心的空間體系,而同時每個經濟中心又都會形成與其規模和功能相應的的外圍地區,這樣區域中就出現了若干規模不等的“中心-外圍”結構,形成多中心多外圍的復合式空間結構,大、中、小城市在地理空間上聚集在一起,圍繞不同產業或者同一產業的不同環節展開橫向或縱向分工,并最終形成一個完善的由不同等級規模城市構成的城市體系。在上述過程中,人口和經濟活動首先會從中心城區向城市郊區及周邊毗鄰區遷移并形成多個城市次中心,使得城市的空間范圍不斷擴展,逐漸向都市區演化,進一步地,由若干個密切聯系且空間分布緊密的都市區則構成了城市群(Gottmann,1957),[14]從而城市群的出現會伴隨著一種“城市-都市區-城市群”的空間體系演進。
對于城市群的形成和發展,集聚和擴散是最為重要的決定機制,兩者相互作用導致了經濟活動在空間上趨于相對均衡,而集聚和擴散的相對力量會受到經濟全球化、技術創新、產業升級、交通發展等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加速了產業分工和區域一體化的進程,使得地區間的交流日益頻繁和復雜,對城市群的演進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首先,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城市間的聯系不斷增強,參與全球分工與競爭的空間單元已不再僅僅是全球城市,而是要以全球城市與周邊區域所共同形成的全球城市區域(周振華,2007),這是城市群發展的高級階段;其次,技術革新及由此帶來的產業升級也是城市群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信息化經濟的發展,生產生活方式和社會組織結構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產品的分工和生產得以突破行政區的界限從而在更大的范圍內來實現,區域內不同城市的功能也不斷分化;此外,交通基礎設施的發展則為城市群的形成提供了最為直接的動力和支撐,在降低要素和商品流通時間的同時擴大了其流動空間,從而促進了城市空間形態和區域城市體系的變化,也有利于城市之間形成廣泛而密集的貿易流,使城市之間的交流合作逐漸成為常態化。
三、城市群一體化的內在特征
城市群的演進遵循著一定的市場規律,同時也會形成自身特定的內在特征。城市群的發育過程本質上就是城市體系不斷進行完善和整合的過程,向心力和離心力共同作用下的要素集聚和擴散伴隨著城市產業和職能的重新配置與分工,完整的城市體系會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同時城市間貿易成本不斷降低,推動區域建立統一的市場,產生大量的商品流和要素流。由此,城市群不只是簡單的城市的集合體,而是特定空間內由不同規模等級的城市在分工與協作基礎上形成具有密切聯系的一體化功能區域,要在高等級中心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下,各個城市之間通過整合發展形成密切的聯系和合理的分工,實現要素和資源在市場規律下的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可以看出,結構優化、聯系密切、資源共享是城市群形成和發育的內在屬性特征,而對于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我們也可以構建一個“結構-聯系-共享”的框架,從城市之間的結構關系、聯系關系和共享關系來考慮。在城市群內,不同規模和功能的城市要具有合理的空間結構和分工結構,形成密切的經濟、社會、生態聯系,同時共享相關資源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