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招標是指招標人在發包建設項目之前,公開招標或邀請投標人,根據招標人的意圖和要求提出報價,擇日當場開標,以便從中擇優選定得標人的一種經濟活動。其實質上是一種市場競爭行為,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是一種最直接、最常見的擇優方式,招標人通過招標活動來選擇條件優越者,使其力爭用最優的技術、最優的質量、最低的價格和最短的周期完成工程項目任務。筆者通過多年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對招標的認識,招標工作的方式經歷了一個逐步加深和改進的過程。在此,筆者就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談幾點體會。
一、突出工程招投標重點環節,保證招投標活動全過程的公開透明
一是要加強對影響招投標公正性關鍵環節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文件的制定,推行科學、公正、合理的評標方法,探索新的評標規則,繼續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加強招投標場所建設,完善開、評標設施,強力推行電子輔助評標,提高評標效果和質量。二是要進一步完善專家評審制度。加強評標專家管理,不定期組織專家培訓,不斷提高專家評委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建立評標專家檔案,嚴格實行專家評標記錄,對存在不良行為的評標專家,及時依法予以處理。三是要加強中標后監管。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招標投標與資質和資格、工程造價、質量和安全監督等管理部門之間的相互聯動機制,相互配合,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嚴厲查處中標后隨意更換項目經理(建造師)、轉包、違法分包、任意進行合同變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價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結算等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促進合同的全面履行,營造誠信經營、忠實履約的市場環境。
二、加強對招標人或招標中介機構的管理
重點防范招標人或招標中介機構與承包商串通,設定不合理條款或傾向性條款。
(一)推行用比選辦法確定招標中介制度。對申請在贛州市行政區域內從業的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單位,按照評價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評選一批中介單位為優選名單,并向社會公布。招標人應進入有形市場并在優選名單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招標代理單位和造價咨詢單位,代理費、咨詢費統一按國家標準計取。
(二)推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制度。在全市范圍內推行《贛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所有招標人都必須嚴格按照示范文本實施。
(三)加強招標文件的備案管理工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國辦發〔2000〕34號)精神,確實落實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職責;調整充實專職工作人員,加強對房屋建筑與市政項目的招標文件、評標書面情況報告、承發包合同等的備案管理。
(四)小額工程和特殊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對投資規模小、技術簡單的政府投資項目,簡化招標辦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減少人為因素,防止圍標串標。在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見證下,以下項目的招標人可以直接在預選承包商名錄中,并在合理造價區間內公開隨機抽取確定中標人:依法必須采用招標方式發包,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小規模施工項目;市委、市政府要求工期緊、限時完工的重點工程的施工招標項目(這類特殊項目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的,須由招標人報經市政府研究確定)。
三、加強招投標監管及隊伍廉政建設
1.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加強制度建設
近年來,我市招投標監管方式調整工作基本轉入正常軌道,加大了對招投標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建設各方主體的守法意識。我們要在做好現行招投標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與貫徹工作的基礎上,要繼續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按照招投標監管過程監督、備案管理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原則,切實履行好招投標監管職能,通過完善招投標配套管理制度,確保招投標監管質量的不斷提高。
2.加強創新意識,探索和完善招投標管理辦法
針對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管理辦法。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和招投標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一是規范資格預審條件和投標入圍方法。二是完善評標定標辦法,對經濟標的評審全面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三是建立投標項目經理信用手冊管理制度。四是加強中標后工程的跟蹤管理,實現場內場外互動,積極配合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3.強化服務和協調意識,加強廉政建設。招投標監管機構和交易中心作為建設系統的重要窗口部門,要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協調處理好招投標工作中的各種矛盾,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服務氛圍,為建設單位和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要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圍繞建設學習型部門的目標,加強對工作人員、業務、法律法規、廉政建設教育,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綜合索質、執法水平、廉潔意識。要抓好制度建設,嚴格按照辦事標準和程序、服務承諾和公示內容開展工作,減少工作的隨意性,堅決杜絕服務態度生硬以及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四、加強對工程項目中標后的管理
加強對工程中標后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鼓勵創建優質工程,打造建筑產品品牌。
(一)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帶資承包方式建設。要嚴格執行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嚴禁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的通知》(建市〔2006〕6號)文件精神。在招標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必須明確預付工程款的主要條款和付款方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招標文件、工程合同備案時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文件規定的堅決糾正。
(二)推行工程擔保制度。要培育、促進銀行和社會中介擔保機構的健康發展。重點推行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和履約擔保,確保合同的履行質量,提高投資效益。
(三)實行“優勝劣汰”市場競爭機制。采取措施引導和鼓勵企業創精品工程,提高全行業素質、提升建筑品質。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對有串標、假借資質、違法轉包,以及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等不良行為的企業和人員列入黑名單,并在市場準入時予以限制。
(四)加強竣工結算成果文件的備案管理。工程竣工結算后10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應將工程結算成果文件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備案,重點審核結算依據是否與招標文件和合同一致、工程價款的變更情況、現場簽證的合理性,防止低價中標、高價結算。未經備案的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檔案備案手續。
以上僅是筆者的一些體會和淺見,在今后的工作中,還需要不斷總結和改進招標工作方法,探索出更適合我國國情的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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