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亚洲日韩新视频_97精品在线观看_国产成人精品一区二区_91精品网站在线观看

碳排放權會計的歷史沿革與發展展望

來源:期刊VIP網所屬分類:財務會計時間:瀏覽:

  【摘要】本文從溫室氣體管控的總體思路出發, 針對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 梳理并評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及我國相關會計處理規定, 同時展望該領域會計規則建設的前景。 本文通過研究建議: 免費配額應作為一項新的資產確認, 其貸方配額負債是一項有條件的預計負債, 在報告期內按實際排放量攤銷, 由排放負債代替, 期末若有結余, 則作為與日常活動有關的政府補助計入其他收益。 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資產負債一律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關鍵詞】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配額資產;配額負債;排放負債

  溫室氣體是一種產權不明晰的公共產品, 根據經濟外部性理論, 與這類產品相關的問題不能完全依賴市場機制解決, 需要政府進行干預和管制[1] 。 站在政府的立場, 干預與管制碳排放的總體思路是給原本毫無成本的排放行為施加成本, 以促使社會主體(尤其是重點排放企業)重視排放行為, 將排放成本視同生產成本加以控制和監督。 而且, 從經濟學的角度而言, 政府只能循序漸進地實施管控, 以便企業的排放行為緩慢地體現為成本。 如果操之過急, 可能導致重點排放企業現有的生產系統、供給系統以及能源使用系統在短時間內承受過于劇烈的沖擊, 迫使企業提高商品或服務的定價以向客戶轉嫁這些新增成本[2] , 這樣就偏離了管控的目標。 因此, 管控政策的選擇至關重要。

  常見的經濟管控政策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管控商品的價格, 使需求量跟隨價格變動而變動, 又稱價格工具(price instrument); 另一類是管控商品的總需求量, 由市場決定價格, 又稱數量工具(quantitative instrument)。 在碳排放領域, 代表性的價格工具是碳稅, 代表性的數量工具是碳排放權交易機制。 盡管一些經濟學家通過對比不同類型管控政策的邊際成本和效益, 認為價格工具比數量工具更為有效(Hepburn, 2006), 但現實中各國各地區具體采用何種政策進行排放管控并非完全由經濟因素決定, 而是取決于政府的治理思路和政府間協議的規定。

  可以觀察到的事實是, 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比碳稅應用得更早也更廣泛。 主流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又可分為兩種: 一種是“底線與積分”模式(base line and credit); 另外一種是“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cap and trade)。 二者最大的差別在于: 在“底線與積分”模式下, 企業只有在政府劃定的“底線”之下進行排放才會被授予“積分”, 這些“積分”可以在碳市場上交易, 出售給那些超“底線”排放的企業; 而在“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下, 政府分配給企業的免費排放配額從一開始就是可交易的。 企業可以抓住市場機遇, 先行出售可能超過其預期剩余數量的配額, 其后再通過優惠的價格將其買回以獲取利潤, 只要保證在次年清繳時有足夠的配額履約即可。 相比之下, “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比“底線與積分”模式更靈活, 但對市場機制的要求也更高。

  識別并解析有關碳排放的具體管控政策非常重要, 因為會計處理針對的是企業因應不同管控政策而實施的具體行為。 在現有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下, 價格工具碳稅的應用不會引發新的會計處理問題, 但數量工具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應用引發了諸多亟待解決的會計問題。 下文簡要梳理并評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及我國有關碳排放權交易的會計處理規定, 并在此基礎上展望該領域會計規則建設的前景。

  一、有關碳排放權交易會計規則建設的歷史沿革

  歐盟原計劃于2005年1月開始試運行基于“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EUETS), 同一時點, 歐盟上市公司開始執行國際會計準則, 因此, 歐盟很早就在催促IASB發布有關碳排放權交易的會計處理規定。 2003年5月, 國際財務報告解釋委員會(IFRIC)發布了針對“總量控制與交易”模式的碳排放權交易會計處理草案。2004年12月, IFRIC正式發布《國際財務報告解釋公告第3號——碳排放權》(IFRIC 3)。 IFRIC 3的主要觀點如下: (1)無論是政府分配的配額還是從市場上購買的配額, 企業均應作為資產(無形資產)確認,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IAS 38)進行后續計量。 其中, 政府分配的配額以其取得日的公允價值入賬。 (2)對于政府分配的配額, 企業應將支付的對價(如果有)與所獲配額取得日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政府補助,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IAS 20), 先確認遞延收益, 而后分期攤銷計入損益。 (3)實際排放溫室氣體時, 企業應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IAS 37)確認一項預計負債(下文也稱“排放負債”), 該項負債始終以用以對其進行償付的配額的市場價格(公允價值)計量。

  但IFRIC 3在發布之后遭到了不少批評, 主要原因在于其會計處理設計出現了三個“不匹配”①: (1)計提排放負債的損益影響與攤銷遞延收益的損益影響不匹配。 由于配額市場價格的變動, 確認排放負債記錄的成本費用, 可能無法通過遞延收益的分期攤銷足額彌補。 在企業沒有超配額排放的情況下, 出現這種損益后果對企業是不公平的。 (2)配額市場價格變動對資產負債的影響不匹配。 排放負債從年初開始不斷累積, 持續以用以對其進行償付的配額的市場價格重新計量, 但如果配額資產以歷史成本進行后續計量②, 配額市場價格變動將對其毫無影響, 直至將其用于清繳時才會體現累計影響。 即便配額資產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 由于企業是一次性獲得配額, 配額資產從確認伊始與從零開始累積的排放負債在數量上就有差異, 因此報告期內配額市場價格變動對配額資產的影響與對排放負債的影響自然不一樣。 (3)配額市場價格變動對損益的影響不匹配。 配額資產是流動資產, 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導致其即便以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也是計入權益, 與直接按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體現在排放成本中的排放負債不一致。 上述問題的存在意味著IFRIC 3有關碳排放權交易的會計處理設計沒能形成好的邏輯閉環, 最終這份解釋公告在發布6個月后即被撤回[3] , 直到現在IASB再沒有出臺有關碳排放權交易會計處理的新的解釋公告或會計準則。

主站蜘蛛池模板: 威宁| 马鞍山市| 江城| 鄄城县| 怀集县| 瑞昌市| 溧水县| 谢通门县| 阜新| 普定县| 富阳市| 阿拉善左旗| 绥芬河市| 吴桥县| 巴塘县| 南昌县| 都江堰市| 吕梁市| 礼泉县| 呼伦贝尔市| 都昌县| 图木舒克市| 磐安县| 望城县| 华池县| 潼关县| 民和| 大新县| 克山县| 灵寿县| 东平县| 灵石县| 六枝特区| 黄陵县| 兴隆县| 益阳市| 杭锦后旗| 肇东市| 双城市| 岑溪市| 岳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