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是一種集“產品、服務及組織創新”為一體的金融創新。它通過向消費者提供兼有銀行、保險等多重特征金融產品的方式,實現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客戶資源和信息資源共享。20世紀末期,我國銀行嘗試推出了類似產品,并產生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1 銀行保險的內涵及其特征
銀行保險,狹義上是指銀行作為保險公司兼業代理人實現保險分銷;廣義上是指保險公司或銀行采用的一種相互滲透和融合的戰略,它是將銀行和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并通過客戶資源的整合與銷售渠道的共享,提供與保險有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銀行保險的特征主要表現為:(1)新型的產品。銀行保險產品可大致分為三個層次:傳統保險產品、銀保混合產品、綜合性的金融產品。(2)新型的服務。銀行像“金融百貨超市”般提供一體化金融服務。(3)新型的組織。初級形態一般表現為保險代理,即商業銀行利用其分支體系為保險公司代銷保險;高級形式則表現為戰略聯盟、合資公司、金融服務集團,即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設計、開發、銷售特定的保險產品以及進行合資經營和成立一體化金融服務集團。
2 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現狀與模式
2.1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現狀
我國銀行業與保險業的合作始于20世紀90年代,一些新設立的壽險公司為擴大業務和占領市場,紛紛和銀行合作簽訂保險代理協議銷售保險產品,邁出我國銀保合作第一步。從2002年起,我國銀行保險發展快速,這一時期的銀行保險產品主要是儲蓄性的分紅保險。但由于相互競爭,保險公司之間打價格戰,使得銀保產品業務已基本上無利益可言,2004年以來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增速驟然下降,有的保險公司甚至主動限制銀保產品,2008年,銀保業務再次出現高速增長趨勢,2010年第一季度全國人身險保費收入3547億元,其中銀行保險保費收入達到了1800億元,撐起了國內壽險業的半壁江山。
壽險業銀行保險的日趨火爆,給人的感覺似乎銀行保險在我國已經取得完全成功,事實上,在我國的銀行保險發展可以說是呈現兩種狀況,產險業銀行保險發展則相對不足。據2000年IMI對7大城市(北京、上海、廣州、重慶、武漢、西安、沈陽)的5524個樣本的調查表明,7城市城鎮人口參加保險的比例為44%,其中參加保險比例最高的城市是上海為48.6,其次是廣州44.9,北京44.6,最低的是重慶為32.9。由上可見,通過銀行保險這一渠道參加人壽類保險的人要遠遠高于財產險。
產險銀行保險發展不足原因分析總體上看,產險業在銀保業務方面起步較晚,與銀行的良好合作機制尚未建立起來。盡管有些產險公司已與多家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但多為框架性協議,處于剛剛起步階段。歸納起來,制約產險銀保業務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合作程度較淺,方式單一。從國外的經驗看,銀保合作應該是長期的、利潤共享的關系,但現在國內大多數銀行與產險公司之間的代理協議期限短,具有很強的隨意性,很難保證產險公司未來穩定的保費收入來源。我國目前產險開展的銀行保險,大多還是沿用傳統的銷售方式,由銀行信貸部門利用信貸制約手段,向貸款企業或個人強行推銷保險,但由于合作方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強制貸款人付費買保險,自然是事與愿違。
(2)代理費有差異,青睞壽險。代理費的差異使產險與壽險相比缺乏競爭力。壽險產品普遍期限較長,其代理費可以在較長的保險期限內分攤,因此壽險公司給代理銀行的代理費普遍較高,而產險產品的期限普遍較短,代理費難以維持在較高水平。代理費的差異造成銀行代理人員更偏向于銷售壽險產品。
-
激勵機制不暢,缺乏動力。雖然銀行高級管理層從總體戰略考慮,愿意在目前傳統存貸業務利潤不佳的情況下拓展中間業務,但是銀行中層及基層管理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多以存款的多少作為考核基層工作的重要指標,增加產險代理業務并不能增加存款,銀行基層人員辦理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受到一定影響。
2.2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模式
近十年來,中國市場上的銀保合作模式悄然發生著變化,并逐漸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合作模式。
2.2.1簡單合作模式
銀行按照監管機構的中介管理規定與保險公司簽訂中介代理協議,銀行獲取中介收入,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
2.2.2資源共享模式
銀行通過戰略投資持有部分保險公司股份,實現產品互補、資源共享、交叉銷售的目標。建行、工行、交行、光大銀行都以股權形式注資參股保險公司。
2.2.3混合經營模式
自2006年中國銀行集團發起成立了全資財險子公司,標志著中國金融市場混業經營模式的開始。2009年平安保險集團更是開創保險業入主銀行業的先河,這一模式是金融服務多元化的體現。以品牌、客戶、渠道、產品、服務流程全面融為一體的模式必將是我國金融產業發展的新方向,勢必帶來中國金融產業混業監管的變化。
3 發展銀行保險的對策研究
伴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混業經營模式(銀行+保險+證券)的優勢將逐漸體現,從信用卡、保險、基金、股票到債券,均可在外資“全能銀行”一站式服務,到中國的銀行業和保險業都是單一資本和單一業務,中國金融業多元化發展更加勢在必行。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銀保“聯姻”,開始時都有著更多來自外界的動因,但這些許“無奈”的后面迎來的卻往往是皆大歡喜。完善自身、惠及對方,同時帶給廣大客戶的,則是更加先進和完美的全方位服務。
3.1提升銀保合作理念
保險公司必須立足長遠,樹立全方位現代化的合作理念。避免短期行為和思維。銀行保險業務開展初期,特別是在國民保險意識還不高、社會保險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業務的開展既有一定空間又有一定難度,雙方必須立足長遠。尋找突破口,扎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要避免因短期內效益不明顯而中途而廢的情況,這對雙方都是一個資源配置的極大浪費。保險公司要努力配合銀行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加強銀行代理網點的人員培訓和宣傳工作,提高銀行代理網點工作人員的保險知識。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也要努力學習銀行業務的屬性及特點,把兩種服務有機地融合到一起。
3.2深化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
從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股權融合是我國銀保現實選擇。事實上,銀行保險在國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順利實現了從產品合作、渠道合作向資本轉變。在這種一體化程度較高的模式下,銀行和保險公司穩定性和長期性得到加強。通過合作雙方的競爭力得以增強,未來的盈利基礎更為牢固,盈利預期和利潤機制更加明確,大大減少了雙方的博弈成本,更利于實現雙贏和長遠發展。其形式可以是參股保險公司,控制保險公司或者直接設立銀行保險公司等等。只有通過股權融合才能使銀行和保險公司根本利益一致。也只有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銀行和保險公司才能長遠發展,才能共享客戶資源。共同參與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實現電子網絡的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