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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文章發表在《審計與經濟研究》上,是經濟職稱論文發表范文,供同行參考。
關鍵詞:保險業,保險業改革,發展經濟,有效發展
保險市場是買賣保險即雙方簽訂保險合同的場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場,也可以是分散的無形市場。
我國保險業從1980年恢復到現在,經過20余年的努力,保險的規模、技術、產品和服務等均有較大的發展。保險業已越來越受社會關注,成為金融領域中成長較快的產業。盡管如此,我國保險業的深度與密度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相當大差距。2001年12月20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入世迫使我國保險業正視外資保險公司的嚴峻挑戰。如何縮小差距,適應國際保險業發展,尋找一條我國保險業有效率發展之路是當務之急。
一、保險市場主體的改革
1、當前國有保險公司的改革
我國國有保險公司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①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機制落后,管理水平低下。截至目前為止,國有保險公司仍然沒有完全走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粗放經營管理模式。②資本金缺口大,償付能力不足,中國人保、人壽、再保險公司的實際貨幣資本金均大大低于其相應的注冊資本金。③高成本、低技術,困擾國有保險公司。我國保險公司機構設置重疊,人員普遍過剩,素質不一,績效較低。
相比之下,國際成功的保險公司至少有以下共同特點:①公司產權清晰,通過委托代理關系建立了有效激勵和約束機制。②公司的各級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責任與權利明確;③建立有效的利潤中心制度,使經營業績與收入關系落到實處。
從長遠發展看,我國國有保險公司要與國際接軌,國有保險公司必須向包括上述內容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方向改革和運行。國有保險公司改革的關鍵問題是經營體制問題,其中最核心的是所有制問題,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改革國有保險公司,就要求產權明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
通過股份制改造,建立起科學的經營體制,在所有權確保對國有資產控制權之條件下,目前不大可能通過國家財政撥付國有保險公司資金解決償付能力,股份制改革可以解決國有保險公司的資本金問題,化解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擴充保險公司資本實力。如:采取定向募集企業法人股方式,對一些優秀的民營企業,也可考慮適當向它們募集,通過鼓勵國有保險公司與國內大型產業集團、大型金融集團實行交叉持股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國有保險公司的實力,也可建立起大型保險公司、大型產業集團、大型金融集團之間實行相互持權的保險經濟體制。
通過股份制改革,引入國際資本成份,是吸收國際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好途徑。僅僅從外資保險公司營運看,很難從中學習它們的優點,只有與它們合作,在共同協作之中才能體會到其管理工作中的科學性。通過互相入股等形式,在雙方的合作之中取長補短。
2、內資保險公司數量與規模的改革
據統計至2000年底,我國大陸共有保險公司31家,其中,國有和股份制保險公司13家,而合資及外資保險公司卻達18家。還有許多外資保險公司正在積極申請進入中國。條件放寬后,進入中國的外資保險公司將更多。而內資保險公司發展速度緩慢的現狀,表現出其脆弱性,這種不平衡的格局,不利于我國歷史短暫的保險公司的發展,所以我國保險市場的開放,應首先對內開放,增加內資保險公司的數量,放寬對內資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限制。
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有兩種: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國際保險公司形式很多,除以上兩種外還有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會、個人保險等。我國在組建新保險公司時可以借鑒其他組織形式,推動保險市場發展,也是與國際保險組織形式接軌的必然要求。
此外,在增加內資保險公司數量時,也可以采取劃分公司為子公司的形式,將符合條件的分公司,改組為是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以增加我國內資保險公司數量。
隨著國際并購浪潮掀起,企業并購、銀行并購也成為當今經濟發展的又一趨勢。我國重點扶持的幾家保險公司,要在合適時機合并或重組,以擴大規模,提高國際競爭力,為入世后抗衡外資保險公司的大型保險集團作好準備。
二、保險市場供需結構的問題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一定程度地存在供求結構性矛盾。在保險供給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保險供給能力低。國外一些已存在多年的保險品種對國內來說還是新生事物。我國的再保險領域和責任保險領域也存在諸多空白;2、保險費率過高造成保險供給價格過高。
保險費率較高的原因不在于以賠償給付的那部分費率因素訂得過高,而主要是保險公司行政費用過多所造成,主要表現在保險公司固定資產所占比例過高,組織機構及人員過多等方面;3、保險服務水準較低,主要體現在保險的賠償給付處理方面,理賠權力缺乏依據,辦理拖沓。
一些保險銷售人員的目的就是讓客戶購買保險,至于在出現保險事故,需要賠付時,則置之不理。這必然對保險供給產生不利影響,使受保險人有一種買了保險仍無保障的感覺。保險供給市場的發育不足,導致保險市場的低效率發展,難以提高我國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
在保險需求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中國人均收入水平較低不可能帶來較旺盛的保險需求。盡管我國的 GDP總值居世界前列,但人均GDP只能居中低收入國家之列,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不到發達國家人均GDP的5%,因此我國保險需求提升基礎不足。2、保險發展的歷史不長,社會保障起步較晚。對于財產保險意外傷害等險種,許多人存在僥幸心理。對于保險的真正作用及意義,并沒有清晰的認識。
保險職稱論文范文投稿須知:《審計與經濟研究》是由南京審計學院主辦的經濟類學術理論期刊,創辦于1985年,自1991年在國內外公開發行。《審計與經濟研究》原為季刊,1996年起改成雙月刊。本刊現為大16開本,112頁,單月10日出版,定價8元。郵發代號:2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