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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論文要寫明作者基本信息和單位,標明論文作者單位是為了更便于讀者和作者的聯系與交流,同時作者單位為作者提供了條件保證和資料來源,作者所在的單位應當對稿件內容提供把關,出具相關資料憑證和研究方法,那么論文作者單位寫在哪里?通常論文作者的單位需要按照作者的順序在文章標題下方,以腳注的方式來標注。其中第一作者應當著名作者單位以及地區郵政編碼信息,其余作者只需注明單位名稱。
如下圖:
在本單位實習或進修的人員所進行的,根據科研項目,在該項探究結束后所寫的論文及在學習、進修結束離院后撰寫該探究項目的論文,本單位仍應對其負責,并出具證實。
作者工作單位應寫全稱,省會及聞名城市(如大連、青島、深圳等)以及所有醫學院校均不加省名。省、市、自治區、縣、旗等要寫全稱。作者為進修生者,可腳注“××為進修生”。第一作者已變更單位時,可腳注“××現在××單位工作”,以便讀者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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