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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能源強度是能源利用與經濟或物力產出之比。在國家層面,能源強度是國內一次能源使用總量或最終能源使用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文章發表在《能源與節能》上,是能源論文發表范文,供同行參考。
關鍵詞:能源消耗強度,地區差異,影響因素
本文基于1998—2006年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的面板數據,實證分析了中國地區能源強度的差異特征及其影響因素。結論認為,東、中、西三大地區能源強度差異較大并呈進一步擴大的態勢;經濟發展水平、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制度因素對三大地區能源強度降低起積極作用,政府干預則起阻礙作用;工業化水平、第二產業增加值比重對東部地區降低能源強度起積極作用,對中西部地區正好相反。
一、引言
1978-2000年,中國能源消費平均增長率(3.82%)不到GDP平均增長率(9.52%)的一半,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小于1。而自2001年后,中國能源消費需求大幅度增加,2003-2005年中國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大于1,能源消費增長速度超過GDP增長速度,平均增速達到13.31%,經濟增長表現為以較高的資源消耗為代價,對能源消費的依賴性不斷增加。今后幾十年將是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黃金時期,即使未來若干年內我國經濟平均增長速度只有7%,能源消耗增長速度也在3%以上,如何以較低的資源消耗為代價換取較高的經濟增長,已經成為目前及未來需要迫切解決的重要問題。
二、能源消耗強度的區域差異
(一)地區劃分方法的選擇
傳統的區域劃分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將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按東、中、西劃歸為三大類;二是在東、中、西的劃分基礎上再進行細分,將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按地理位置劃分為華北、華東、東北、西北、西南和中南六大區域。本文分別計算了1995-2006年按照兩種劃分方法的能源消耗強度。如圖1、圖2所示。
按六大區域劃分的計算結果,華東和中南幾乎相等,華北和西南幾乎相等。因此按第二種劃分方法計算的平均能源強度,由于分類過細而使不同區域之間能源強度的差別不甚明顯,并不適合對能源強度差別情況進行判別分析,而按東、中、西三大地區計算的能源強度則呈現明顯的“西高東低”現象,東、中、西三大地區平均能源強度(以東部地區為100)之比為1:1.50:1.89。其次,由于我國現行的區域政策基本上是按照東、中、西三大地區區別對待,有利于考核體制因素和政府干預對能源強度的影響。最后,從目前的研究結果看,按照東、中、西三大地區的劃分方法實證考核能源強度變化的研究幾乎沒有。故本文選取第一種劃分方法進行分析,以彌補這一方面研究的欠缺。
(二)地區能源強度的差異特征
省際能源強度的差異比較。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1995-2006年能源消耗強度平均值(以1990=100)
從12年間的平均值來看,能源強度最高的五個省區都分布在中、西部地區,分別是寧夏(7.14t標準煤/萬元)、貴州(7.08t標準煤/萬元)、山西(6.60t標準煤/萬元)、青海(6.41t標準煤/萬元)、甘肅(5.12t標準煤/萬元),這五個省區萬元GDP能耗均超過5t標準煤。能源強度最低的五個省份分別是廣東(1.23t標準煤/萬元)、福建(2.04t標準煤/萬元)、海南(1.65t標準煤/萬元)、浙江(1.67t標準煤/萬元)、江蘇(1.78t標準煤/萬元),這五個省區均分布在東部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萬元GDP能耗均沒有超過2t標準煤/萬元。
從各省、市、自治區所歸屬的地域范圍看,西部11省、市、自治區萬元產值能耗幾乎都在3t標準煤以上;中部8省區萬元產值能耗均在2t標準煤以上;東部11省市中除遼寧和河北外。其余省市能耗強度均在2t標準煤以下,三大地區能耗指標由西向東呈現明顯的“梯度遞減”。
中國職稱論文網期刊征稿:《能源與節能》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山西省科學技術協會主管、山西能源研究會,山西節能研究會共同主辦、以及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大力支持的優秀能源綜合科技類學術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