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對于現在越來越多的司機出現腐敗情況,在當下該怎么治理這些腐敗情況那?又該對這些應該怎樣作出什么管理制度?讓這些管理措施有哪些呢?為何要加強對這些的管理措施,同時這些治理制度有和意義?《工會理論研究》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準公開發行的優秀期刊。自創刊以來,以新觀點、新方法、新材料為主題,堅持"期期精彩、篇篇可讀"的理念。工會理論研究內容詳實、觀點新穎、文章可讀性強、信息量大,眾多的欄目設置,工會理論研究公認譽為具有業內影響力的雜志之一。工會理論研究并獲中國優秀期刊獎,現中國期刊網數據庫全文收錄期刊。
摘 要:進一步完善監督和懲戒機制,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新聞輿論監督在一些西方國家被稱為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權力',在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加強對公車司機“特權”現象的監督,鼓勵本單位及相關知情人員及時反映和舉報其腐敗行為;另一方面,對公車司機的上級領導干部追究其監督不力的失察責任,提高干部的的警惕性。
關鍵詞:公車,腐敗,治理措施
我國特殊的傳統文化和社會風氣。公車司機的收入一般并不高,但許多人為了謀得這份差事,不惜四處托關系、走后門。因為公車司機的收入除了固定工資部分,還有其他灰色收入,公車司機成為了“搭便車貪腐”的對象。司機貪腐的表現形式有三種:一是最直接的司機官員共同貪腐案;二是司機當官員腐敗案牽線人;三是司機利用自己“領導親信”的身份和影響力直接貪腐。
Pick to: further perfecting the 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News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in some western countries referred to as the administrative power, legislative power and judicial power "the fourth power",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olitical life. On the one hand,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bus driver "privilege" phenomenon and encourage this unit and related personnel with timely reflect and report corruption; To bus driver supervisor leading cadres, on the other hand, shall be investigated for its lack of supervision and oversight responsibility, improve the cadre's vigilance.
Key words: bus, corrup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一、公務車的概念
根據201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中規定:公務車,是指黨政機關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一般分為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一般公務用車是指用于辦理公務、機要通信、處置突發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執勤執法用車是指用于辦案、監察、稽查、稅務征管等執法執勤公務的專用機動車輛。本文主要針對一般公務用車來提出公車改革措施。
二、公車司機腐敗產生的原因
公車超標、公車私用、公車浪費等廣為群眾所詬病的“車輪上的腐敗”,長期以來是難以根治的頑疾,“公車消費”作為“三公消費”中的一個焦點備受關注。而公車司機,作為一個特殊工種,憑借其與官員的特殊關系,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案件,成為公車腐敗中的新變種,引起了有關部門和全社會的高度重視,進一步讓推行公車改革顯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公車司機,是一種特殊工種和敏感崗位,其司機本來是一種沒有任何公權力的職業,但事實上,如果“有幸”成為了某些不那么正派的領導干部的司機,加上特別會討領導的歡心,善于給領導提供遠遠超出駕車職責范圍的“服務”,久經“考驗”之后,便會成為領導干部的親信,憑借領導的權力及威望,能夠享有到相當的“特權”。
1、制度缺陷是導致公車司機腐敗的根源。我國對公車司機行為缺乏統一的規范和制度保障,雖然有一些零散的規定,但這些規定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其實際作用,無法全面規范公車司機的行為。
2、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法律專門針對公車的使用管理,我國公車制度的相關規定主要表現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頒布的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中,和各地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的相關公車使用管理的規章、規定、暫行辦法和通知中。以上規章、規定都有不足之處:一是法律層次、效力較低;二是法律責任體系的缺失;三是規定籠統,缺乏可操作性。
3、相關的監督機制不完善,導致領導者為官不正和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及身邊的工作人員。作為官員貼身工作人員,公車司機扮演的角色遠不止開車,坊間將公車司機比做:服務員、導游員、代收員、情報員、保密員。對于領導來說,除了日常工作上的事情外,專職司機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幫領導接送家人;發揮橋梁作用,一些人送禮由他幫領導收下;為領導打點關系,還要幫著領導送禮。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運用公務用車執行公務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伴隨而來的是公務人員進行公車私用、公車超標配置、公車資源浪費等,給政府行政成本和公共資源造成了極大的浪費和消耗。事實上,中國的公車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啟動多年,但全國沒有統一規定,且收效甚微,本文僅從司機腐敗產生的角度來分析公車改革。
一些公車司機憑借其為領導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領導司機變成了“司機領導”,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成為一種新的腐敗群體。司機權力只是隱權力的一種,司機腐敗則是從屬性腐敗,與家屬腐敗、子女腐敗、情婦腐敗、秘書腐敗一樣,同屬于權力腐敗的變種。只有將公車改革進行到徹底和決絕,公車司機腐敗所依附的土壤才得以鏟除,司機腐敗犯罪才得以遏止。
三、公車改革的措施
針對公車司機腐敗現象日益突出的客觀情況,結合上述分析的原因,遂提出以下解決措施:建議中紀委會同人事部等相關部委,聯合制定對規范公車司機行為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公車司機行為進行統一、全面的規范。
完善公車使用管理制度。首先,公車的使用管理應由專門的機構負責;其次,嚴格公車使用的申請、登記與歸還制度;最后,在公車上粘貼統一標識和舉報電話或使用公務車牌,方便群眾和媒體監督、舉報。
盡量不設專職司機,或對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專車司機實行定期輪換制度。由于部分專職司機和領導關系密切,甚至建立了人身依附關系,專家建議盡量不要設專職司機或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徹底割斷公車司機腐敗的根源。
對公車司機定期進行思想教育,轉變其固有的“特權”思想觀念,適當增加司機的心理壓力,增強他們的危機意識和自律意識,使其意識到一旦行為偏離原有的軌道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