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績效評估是政府自身或社會其他組織通過多種方式對政府的決策和管理行為所產生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等短期和長遠的影響和效果進行分析、比較、評價和測量。政府績效評估起始于上世紀40年代,而大規模的政府績效評估則于70年代在西方國家興起,然而一直到80年代初伴隨著我國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制的改革,政府績效評估才開始在我國起步,雖然近些年來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以及西方發達國家政府績效評估經驗的流入加快了我國政府績效評估的發展,但由于政治改革和相關立法的滯后,在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尚存許多制約因素。
一、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取得的現狀
(一)我國政府績效評估的模式
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各地廣泛開展的政府績效評估活動的影響下,我國各地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政府績效評估模式和典范主要為目標責任型模式;社會服務承諾模式;第三方評價政府績效模式等。目標責任制的績效評估模式是在我國最先發展起來的績效評估模式,現已被全國各地廣泛采用。筆者認為最為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模式為甘肅省實行的第三方評價政府績效模式,由有相關資格認證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起草評估計劃書,并向政府監督委員會提出評價申請后,在接受監督委員會監督的條件下完成對政府績效的評估。第三方評估模式基于第三方獨立的地位特征和相應的評估能力,能客觀、公正、科學的對政府績效進行評估。除了這些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政府績效評估模式外還有南通的三位一體模式,洛陽的干部實績型模式,邳州的戰略導向型模式等。
(二)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取得的成績
近年來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取得的成就不僅表現在各地結合本店情況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府績效評估模式上,更重要的變化是在價值取向上由政府本位、正走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以社會公民的滿意度為政府績效的終極標準。在理論研究方面,我國學界從最初的介紹國外政府績效評估理論發展到現如今評鑒國外理論階段并努力探究著符合我國國情和社會主義特色的政府績效評估理論體系。
(三)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相應的績效評估法律制度
立法是推進政府績效評估的前提和基礎,縱觀世界各地,繼美國國會于1993年率先通過了《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后,英國、日本及澳大利亞等國也相繼制定了相應法律來保障本國政府績效評估的有效開展,政府績效評估分散在目標責任制、社會服務承諾制以及效能監察制等具體管理機制中。我國目前政府績效評估多以自發的形式發生在上級對下級,隨意性、封閉性、神秘性、主觀性較強,缺乏完善健全的政府績效評估法律制度。
2.缺乏科學的政績評估指標體系
在政府績效評估體指標方面,當前我國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在內容和相應權重上設置不合理。我國目前政府績效指標如下表所示:
政
府
績
效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影響指標
|
經濟 |
人均GDP 勞動生產率 外來投資占GDP比重 |
社會 |
人均預期壽命 恩格爾系數 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人口與環境 |
環境與生態 非農業人口比重 人口自然增長率 |
職能指標 |
經濟調節 |
GDP增長率 城鎮登記失業率 財政收支狀況 |
市場監管 |
法規的完善程度 執法狀況 企業滿意度 |
社會管理 |
貧困人口占總人口比例 刑事案件發案率 生產和交通事故死亡率 |
公共服務 |
基礎設施建設 信息公開程度 公民滿意度 |
國有資產管理 |
國有企業資產保值增長率 其他國有資產占GDP的比重 國有企業實現利潤增長率 |
潛力指標 |
人力資源狀況 |
行政人口本科以上學歷者所占比重 領導班子團隊建設 人力資源開發戰略規劃 |
廉潔狀況 |
腐敗案件涉案人數占行政人員比率 機關工作作風 公民評議狀況 |
行政效率 |
行政經費占財政支出的比重 行政人員占總人口的比重 信息管理水平 |
從上表可以看出:相比較于社會與人口環境等問題而言,我國政府的績效評估指標高度重視經濟建設方面的政績,結合我國國情在理論層面上尚無明顯缺陷,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此外政府績效評估指標沒有足夠重視政府的廉潔狀況和行政效率,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現如今貪污腐敗和政府行政效率低下的狀況。
3.評估主體單一,評估過程不透明,評估結果不可信
我國目前的政府績效評估多是政府內部的自發性行為,而且多發生在上級對下級績效的評估。一些地方政府通過簡單的瞞上欺下措施即可在政績評估中取得是上級領導滿意而群眾不滿的政績,甚至是只需要迎合了上級領導的意圖便可政績顯著。
4.績效評估的技術手段落后
由于政府績效評估在我國起步較晚,相關的研究普遍滯后,例如開展績效評估所必須的配套設施不完備、專業評估機構和專業評估人才的缺乏等。此外,在評估的方法方面拘于條件限制較多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而較少采用定量的分析方法導致評估結果不夠公正、客觀、科學。
5.績效評估的理論基礎薄弱,對實際操作的指導不夠
目前我國學界對績效評估的理論研究尚處于對國外理論的介紹和簡單的評鑒
階段,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照搬國外績效評估制度根本行不通,而結合本國特色的政績評估體系還未形成。由于理論方面的不足,實踐過程中不免漏洞百出、弊端連連。
二、完善我國政府績效評估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制定完善的績效評估法律制度
在世界范圍內,許多國家的政府績效評估都向著法制化推進,不管是政府績效評估的先行者美國還是后起之秀日本,都將立法作為保障和規范本國政府績效評估的重要舉措,并分別制定了《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和《關于行政機關進行政策評價的法律》。再次在立法上對政府績效評估的有關事項作詳細的規定,使政府績效評估有規可循有矩可蹈。
(二)確定科學的政績評估指標體系
面對我國目前被實踐扭曲了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用科學的發展觀重構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操作性強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以迫在眉睫。筆者認為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應包含以下方面: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如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生態發展、廉潔水平、行政能力、行政成本和服務水平等。此外在相關權重分配上在結合當地實際的情況下,廣泛聽取各方面專家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構造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同時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三)評估主體多樣化、評估過程透明化。
科學的績效評估主體應該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政府內部監督機制更應包括政府外部(主要是社會公眾)對政府績效的認可。
1.政府內部的績效評估主體
目前政府內部上級對下級或者對自身的政績評估其主觀性、片面性太強。針對這一現狀應拓展政府內部的績效評估主體,建立立體的評估主體體系,主要包括上級評估、自我評估、同級相互評估以及下級評估等,并加強透明度建設,這樣才能提高政府內部績效評估的可信度。
2.政府外部的績效評估主體
政府外部的評估主體可以是多樣化的,既可以是政黨、國家權力機關、大眾傳媒還可以是民間機構、公民、社會團體和專業績效評估機構等。社會公眾對政府績效擁有毋庸置疑的發言權,而大眾傳媒作為社會公眾的代言人其地位的提升有助于民意的上傳和政府精神的下達。
3.提高政績評估的技術手段
政府績效評估的開展有賴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針對目前政府績效評估技術手段的落后,一方面可以借鑒外國的績效政府績效評估技術,另一方面要大力開展相關技術的研究,和配套設施的完善。如構建網絡評估系統,政府的績效由社會公眾打分評判,既可以讓公眾直接參與到政府績效評估中來,更直觀,高效。
4.加快績效評估的理論研究,科學的指導政府績效評估實踐。
鑒于我國學界對政府績效評估理論研究發展的落后,學界要加快相關理論方面的研究,在辨證唯物主義和馬克思思想的指導下,借鑒國外理論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實際構建科學的政府績效評估理論體系,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發展。
5.提高政府自身對績效評估的認識水平
在政府績效評估中,政府的態度直接影響政府績效評估的結果。如果政府不予配合或是消極應對,政府績效評估也就化為空談。還要對公務員進行思想教育和開展政府績效評估的專題培訓,提高他們對政府績效評估的認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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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外斯曼.艾爾肯(1986.04—),女,新疆烏魯木齊人,新疆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