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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循環經濟是物質閉環流動型經濟,是指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形增長的經濟,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文章發表在《新經濟》上,是經濟論文投稿發表范文,供同行參考。
關鍵詞:循環經濟,經濟發展,財政政策支持
循環經濟就是在物質的循環、再生、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是一種建立在資源回收和循環再利用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其原則是資源使用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再循環。其生產的基本特征是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
發展循環經濟是當前經濟發展的一個熱點問題,作為宏觀調控手段的財政政策如何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和做出相應的政策調整是當前我們所面臨的一個緊迫課題。
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在財政方面所面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國中央政府把發展循環經濟放在了一個很高的地位,但是從目前的現狀來看,我國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仍然存在著較大的財政約束,存在著很多問題。具體而言,
第一,財政投入不足。從發達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經驗來看,環保投入占到GDP的2%-3%左右,才能對環境起到較好的保護作用。世界銀行業曾建議中國,要加大對污染控制的投資,最好在GDP的2%以上。據《中國環境保護1996-2005》白皮書的統計數據,從1996-2004年,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入達到了9522.7億元人民幣,占到同期GDP的1%。2005年這一比例上升到了1.3%,這其中包括了企業投資、民間投資以及其他方面的資金,真正的財政投資不到GDP的1%。從這些數據來看,我國投入到環保和污染治理方面的財政投入仍然不夠充足,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財政投資的不足必然會影響到我國循環經濟的大力發展。
第二,財政調節手段比較單一。我國在發展循環經濟所投入的資金主要來自于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其財政調節手段比較單一,缺乏相應的優惠激勵政策。在稅收環節中考慮到企業在生產或其他環節過程中保護了環境,少污染了空氣,少消耗了能源和資源等而獲得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來自于減稅和免稅,缺乏利用加速折舊、稅前還貸、物價補貼、財政貼息等其他稅收優惠方式。缺乏利用更加靈活的稅收政策來鼓勵無污染或污染少、消耗低等企業的大力發展,同時抑制重污染、重消耗、低產出企業的發展。另外從財政支出來看,目前除了預算內的財政資金對環保等相關領域與項目進行少量支持以外,缺乏利用其他靈活的政策手段來激勵市場經濟主體發展循環經濟。
促進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財政政策選擇
針對我國目前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所面臨的財政問題,未來,我國政府應該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作用,協調好加快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之間的關系。具體而言:
第一,要加大財政投資力度。從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成功經驗來看,進行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需要政府在方方面面給予鼓勵和支持。未來我國要實現經濟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和諧,促進資源的永續使用,改變傳統的“資源重消耗、環境重污染、產出效益低”的粗放增長模式,形成“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需要不斷地加大財政的投資力度。在當前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可以優先發展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如建立通暢的交通運輸體系,安全可靠的水利設施體系,有力的能源供應體系和有效的污染處理系統,為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提供一個良好的基礎。從長遠來看,應該逐步建立起政府環保投資機制,確定在一定時期內環保投入占總財政支出的比例,將一定的財力用于支持循環經濟的發展。另外,我國各級政府還應該建立起專門用于發展循環經濟的專項資金,用來支持循環經濟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等的研發、使用和推廣等。
所謂循環經濟,即在經濟發展中,實現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使經濟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和諧循環,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的根本變革。
第二,要強化財政稅收政策。在財政政策的實施工具中,稅收政策實施起來其效果最為直接,見效也最快。所以在發展循環經濟的過程中,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應該不斷地強化財政稅收政策,突破以往僅僅采用減免稅收的手段,靈活運用各種稅收政策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首先要擴大征稅的范圍。借鑒歐美、日本等國的先進經驗,為了解決我國日益嚴峻的能源短缺、環境資源遭到破壞的問題,要擴大征稅的范圍,將水、森林、草地、非再生性、稀缺性資源納入到征稅范圍,并逐步提高稅率。另外,還可以考慮開征垃圾填埋稅、噪聲稅、大氣污染稅等,對于污染嚴重的企業課征重稅,從而限制市場經濟主體污染行為的產生和發展。
其次要改革現行消費稅制。針對我國目前很多地區高耗能、重污染的現狀,應該進一步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把目前尚未納入到消費稅收范圍的高耗能、重污染的產品納入到消費稅征收范圍,對于消費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材料的產品行為要征收重稅,對于節能的、環保型的消費品則要降低稅率或減免稅收。
再次要進一步完善資源稅。在眾多的稅收品種中,資源稅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的設立是為了保護有限的資源,針對濫用資源的企業所進行的征稅。我國各級政府的相關稅收部門在今后征收資源稅的過程中,建議采用累進制方式,將稅收額與資源的使用量掛起鉤來,不同的資源使用量,采用不同的稅率。這樣就可以有效地約束那些需要大量使用自然資源輸入的企業,增加這些企業的負擔,迫使他們停產或上馬環保型生產線。
同時,各級政府的有關稅收部門在征收資源稅的過程中,應該努力將之發展成為事前行為。由于很多非再生資源的不可再生性,損失這些非再生性資源的價值要遠高于企業使用這些資源后所交付的罰金和稅收。所以建議全國各級稅收部門應該與社會的其他相關部門聯合起來,建立起相應的監控機制,實時地監控那些高耗能、重污染、低產出企業的資源使用情況,盡可能地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將之發展成為事前行為。這樣一方面可以減少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這些企業自身的資金投入。
循環經濟的內涵和財政支持的必要性
“循環經濟”一詞最早的萌芽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經濟學家鮑爾丁,他在他的“宇宙飛船理論”中提出,地球就像是一個在太空中飛行的宇宙飛船,要靠不斷地消耗和再生自身有限的資源而存在,如果人類肆意破壞環境,浪費資源就會走向毀滅。所以他提出發展循環經濟。20世紀80年代以后逐步被人們所接受,20世紀90年代以后,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先后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實現方式。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中國資源約束“瓶頸”問題的突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問題的日益嚴峻,循環經濟在中國也進入了理論和實踐快速發展的階段。
循環經濟是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特征,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通過清潔生產和信息化及生態化設計,重構經濟環境,使其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規律,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循環中去的一種新型經濟模式。”循環經濟在本質上講是經濟利益和環境利益相結合的一種“雙贏”生態經濟。發展循環經濟是為了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雖然市場經濟體制是發展循環經濟的良好土壤,但在市場中參與經濟活動的主體將環境問題作為外部因素,他們所考慮的重點在于如何通過利用現存的資源和環境來謀求利潤的最大化,而把由此所應起的資源消耗、環境污染等負面作用在市場經濟主體經營決策的考慮之外。而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又很難實現內部化,導致了很多地區為了實現經濟的迅速發展而采取了各種以破壞生態環境、消耗能源為代價的短期行為。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所需要解決的提供公共產品、矯正市場的不完全,保證代際公平等一系列問題,都無法靠市場機制來解決。可以說,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在維護生態環境和減少資源消耗等方面“束手無策”,在發展循環經濟領域存在著很多市場失靈的問題。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需要政府實施有效的財政政策來支持循環經濟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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