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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管理是對企業的一種制裁管理制度,也是對國家收入的一個新發展措施,怎樣使的企業能夠平衡的發展,怎樣使得經濟的穩定快速的前進都是需要控制的所以稅收的管理是對這些都是一個新的發展應用。同時我們也知道由于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摘要:為確保“營改增”的順利推行,中央在設計改革方案時承諾試點行業的利益不會因改革而受損。2012年3月5日,溫家寶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營改增”的執行結果既有正面的影響,也有負面的影響。
稅務類論文推薦:《稅收經濟研究》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主辦的經濟類學術期刊,以繁榮稅收經濟科學、為國家稅收經濟部門和決策機構服務為宗旨,秉承“以特色求知名,以創新求發展”的辦刊理念,突出學術性、實踐性和創新性,刊發經濟類各學科、特別是稅收科學的最新研究成果,為廣大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提供探索交流的學術平臺,并致力于成為中國稅收改革和發展進程的重要理論陣地。
關鍵詞:稅收管理,增值稅,財稅管理
一、“營改增”試點地區的意義
在我國的現行稅制中,營業稅是比較便于征收的稅種,但存在重復征稅現象,只要有流轉環節就要征稅,流轉環節越多,重復征稅現象越嚴重,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允許進項抵扣,屬于鏈條式征稅模式,消除重復征稅的弊端,有利于減輕整體行業稅負,具體表現有兩種。第一,“營改增”是國家稅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減少了流轉環節營業稅重復征稅,所處行業不受稅制影響;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各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各產業融合發展,有利于增值稅出口退稅制度,進一步改善了出口稅收環境。
財稅[2013]106號文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具體提到“營改增”試點主要涉及幾方面內容:一是主要產業方面,本次“營改增”主要選擇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等全部交通運輸業,與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與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業、鑒證咨詢和電信業等。兩大行業作為改革試點;二是稅率方面,在現有一檔基本稅率17%、一檔優惠稅率13%的基礎上,新增加了11%和6%兩檔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等行業適用6%稅率。
第二,在實施試點地區,有利于促進試點地區經濟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有利于提升試點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也有利于今后在全國推行增值稅擴圍發揮示范引導作用。
二、多角度分析“營改增”后對納稅人會有以下變化及影響
(一)“營改增”后稅率變化導致稅負變化。
增值稅在原稅率基礎上,新增11%、6%兩檔低稅率。
以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來劃分,以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及會計核算制度是否健全為主要標準。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計稅方法、憑證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分別以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分析。
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營業稅由原來5%的稅率改為適用于增值稅征收率為3%的稅率,稅負下降明顯。稅負下降達40%左右。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營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稅負會有所變化。
有形動產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讓物品和設備等有形動產的使用權而保留所有權的一種業務活動。根據“營改增”的稅制改革具體規定此類行業的稅率由5%的營業稅改為了17%的增值稅稅率,其余五類稅率基本由5%的營業稅稅率改成了6%的增值稅稅率,與此相比,有形動產租賃服務行業的稅率明顯偏高。
第一種情況及成因:有部分企業能夠降低稅負。具體體現在通過抵扣降低實際稅負,交納營業稅的應稅企業,采購環節所包含的增值稅進了成本后無處抵扣,而“營改增”之后,增值稅扣除了企業采購材料設備等的進項稅金,避免了重復征稅環節,從而起到結構性減稅的作用。不僅可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而且有利于增強服務業的競爭力,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科技進步;通過降低納稅人總體稅負,促進工商業企業發展壯大,擴大就業。第二種情況及成因:部分一般納稅人稅負略有增加。有些納稅企業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不能充分抵扣,有些業務范圍未納入改革范圍,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還有一些服務業企業的人工、交通、房租、物業管理、郵電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項目所占份額較高,所以稅負有所增加。納稅企業避免稅負增加,從內部控制及調整戰略規劃等方面歸納,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1)調整可抵扣進項稅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比例,納稅人進項稅支出內容若存在較多不可抵扣現象,則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稅負增加;(2)盡量取得合法抵扣憑證,即使是屬于可以抵扣進項稅的支出,還需取得合法的抵扣憑證,否則可能導致稅負的增加;(3)選擇供應商情況,有些供應商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資格,避免、減少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否則會導致稅負增加。
(二)發票使用的變化。
交通運輸業部分企業稅負不降反升原因分析。實施“營改增”政策以來交通運輸業的稅率由原來5%的營業稅改成了稅率為11%的增值稅,名義稅率大幅度提升。并且考慮到交通運輸業所用的生產資料主要為汽車、飛機、輪船等固定資產,它們的資產更新周期較長,如果近期不需要更新,就沒有大額的進項稅額可以用于抵扣,從而使企業的稅負有所增加。但是,交通運輸業的這種情況具有暫時性,從長期來看,當固定資產的更新試點來臨時,進項稅額的規模會大幅度增加,從而對于一個完整的周期來講企業稅負不一定會增加。
試點地區實施之日起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貨運專用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統一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試點地區納稅人不得開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三)會計核算方面的變化。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賬務處理時納稅企業的收入和成本核算應采取價稅分離方法。納稅人取得的營業收入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應按規定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確定營業收入并計提銷項稅額;外購貨物和勞務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的,也應該以不含稅價格確定存貨、固定資產和成本費用等入賬價值,同時確定相應的進項稅額。
(四)報表數據結構變化。
增值稅數據不反映在損益表中,與現行營業稅的核算科目不同會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數據結構,使企業的財務分析數據發生變化。
鑒證咨詢業企業稅負不降反升原因分析。企業的成本主要有外購產品和勞務服務及內部人力投入兩大類。增值稅的進項抵扣只針對外口產品和勞務服務(即中間投入),而內部人力投入則沒有辦法進行抵扣。對于鑒證咨詢業這類以人力投入為主要投入而中間投入比較少的勞動知識密集型服務行業,其進行稅額相對于銷項稅額的金額來講就小得多,從而導致稅負的增加。這種情況是由于行業的特征決定的,除非企業經營范圍與性質發生重大調整,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太大變化。另外,實施“營改增”政策以來鑒證咨詢業的稅率由原來3%的營業稅改成了稅率為6%的增值稅,名義稅率大幅度提升,這也是導致鑒證咨詢業稅負增加的原因之一。
(五)稅務申報的變化。
1.抄稅。納稅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試點一般納稅人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要求同時對當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信息進行抄稅,主管稅務機關將對納稅人申報的銷項稅額數據和IC卡 抄報數據進行比對。
2.認證。對于取得的進項稅額,納稅人需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認證后抵扣,未通過認證、比對的,不得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主管稅務機關也將對認證數據和進項稅額申報數據進行比對。
3.認證期限。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都有必須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 天內認證、抵扣的時限規定。
(六)一般納稅人增加了進項稅抵扣環節。
進項稅額———進項抵扣憑證和金額,我國現行增值稅管理實行的是購進扣稅法,憑發票抵扣。試點納稅人必須注重對相關抵扣憑證的管理,特別是在外購貨物和勞務時,要及時向銷售方索取符合規定的扣稅憑證,并按規定的要求和時限,做好抵扣憑證的保管、認證、抵扣工作。
(七)征收機關改變。
根據改革設計,“營改增”后,由原來的地方稅務機關改由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八)針對價格、收入、利潤的影響。
企業應該測算、分析改征增值稅方案對自身的整體財務影響。譬如,與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帶來的稅負變化,收入、成本變化,稅后利潤變化等。營業稅是價稅合一,增值稅是價稅分離,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營改增”后營業收入會降低,企業的利潤率比例會由于主營業務收入額的減少而上升。以交通運輸業為例,如果交通運輸勞務含營業稅的價格不變,改征增值稅后,勞務提供方,稅負可能會上升,稅后利潤可能下降。當然,如果勞務提供方有大量的進項稅,改征增值稅后,也許在一段時間內不用繳納增值稅,稅負可能暫時下降。
(九)現金流量的變化。
征收營業稅時,按服務或勞務價格支付,是一定現金流的支出,按增值稅征收時,價稅分離情況下,就需要交納增值稅,就需要現金流的增加的支出,既然有進項抵扣,那也是進項現金流先流出,有可能增加現金流量提前流出,增大資金成本。
(十)出口退稅狀況的變化。
對于港口經濟較為發達,對外貿易活躍,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利于進一步體現出口退稅深化的制度效應,提升商品和服務出口競爭力。“營改增”的加入有助于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的發展能力,從而進一步改善第三產業的發展環境,促進現代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分析以上“營改增”后對納稅企業的變化,企業要根據改征增值稅方案重新審視現有業務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機、合同條款、定價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變。假設改征增值稅方案執行后,可以考慮提高對部分客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收費標準。因為這部分客戶現在可以抵扣進項稅,享受了稅收收益。這可能影響企業的競爭力,占領市場份額,企業因此要未雨綢繆,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