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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臺了關于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的新舉措,在新的意見當中,破除了技能人才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的評審制度,更加強化了技能人員的技術技能,突出技術人員的工作業績,在保證兩類人才貫通條件的大前提上,適當提高向高技能人才的傾斜,關于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意見如下。
一是擴大貫通領域,解決高技能人才“能參評”的問題。《意見》提出,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為工作重點,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藝術、體育、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翻譯、出版、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需要說明的是,貫通以上述8個職稱系列為主,其他系列中有一定技術含量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報職稱評審。對新興職業、新興領域,各地區、各部門也可在職業分類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貫通辦法,明確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專業對應關系。
二是淡化學歷要求,解決高技能人才“評得上”的問題。調研中發現,學歷是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的主要障礙。因此,《意見》明確提出,不將學歷作為硬性條件,具備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均可參加職稱評審。也就是說,高技能人才取得職業資格,達到相應的工作年限即可申報職稱評審。工作年限沿用2018年試點的條件,兩類人才保持大體平衡,適當向高技能人才傾斜。在淡化學歷的基礎上,強化技能貢獻。《意見》強調,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堅持弘揚工匠精神,突出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注重評價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難題、參與技術改造革新、工藝改進、傳技帶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不將論文、外語、計算機等作為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技能競賽獲獎情況、行業工法、操作法、完成項目、技術報告、經驗總結、行業標準等創新性成果均可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同時,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對高技能人才單獨分組、單獨評審。
三是建立綠色通道,解決高技能領軍人才“評得快”的問題。《意見》指出,對為國家經濟發展和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具有絕招、絕技、絕活,并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工作的高技能領軍人才,采取特殊評價辦法,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或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不需要逐級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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