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這個世界不一定都是白色的,也不一定都是黑色的,絕大部分都屬于灰色地帶,這不是可悲的,更可悲的是有時候會黑白顛倒。如何把職稱評定從迷途拉回學術正道?
破“蟻腐”侵襲還學術之魂
履新校長“三不”、“四不”的承諾贏得了輿論的廣泛贊譽,這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當前學術環境存在問題的嚴重性。
項賢明:當潛規則逐漸成為學界正常規則的時候,也就深深腐蝕了學界的靈魂。不良學術環境導致一些學者適應性的蛻變,從而使原本不正常的學術腐敗被大家當作正常現象接受下來,以致產生人人追求腐敗的所謂“蟻腐”局面。
職稱評審本來是專業資質的認證,是屬于學術權力范圍內的事情。行政權力的過度干預,從一開始就破壞了職稱評審過程的公正性,使中青年教師對自己的學術未來發展無法形成穩定的預期,也誘導了中青年教師將精力轉移到學術以外的行政權力尋租上去。兩種投入之間的收獲差距,正在引導著越來越多的人更多地投身于關系網的編織而非科研和教學。
潘涌:聚焦當前職稱評審,利弊并存、激勵功能弱化。其弊雖多,集中表征為:缺少一番公正意義上的“評”、缺少一種科學立場上的“審”,往往只是流于功利主義和形式主義的“過場”。學術成果的鑒定,但求數量、偏廢原創,崇尚論文發表規格、立項課題等次,致使金玉其外、敗絮其里的所謂“科研成果”走俏;人才評價上,亂象叢生、媚我者興、官銜至上、權術有價,導致人事腐敗在學術名義下獲得表面光鮮的合法化,在一定程度上使最為稀缺的創新性學術思想貶值。這是經濟領域流行的“量化統計、剛性考核”的一統模式在職稱評審中的泛濫,更是官場上“權力尋租”異象在學術界的丑陋蔓延。
兩相比較,比學術評價上的“無知”更具殺傷力的是“明知”故犯:“明知”評審的是人緣人情而不是申請者的學力才力,于是,以致一部分變質的“權力意志”獲得最大化的利益兌現。無論是自己評他人,還是他人評自己,變質部分的“權力意志”總是以無可比擬的“軟實力”而居于學術中心地位,受到“沒有商量”的格外的“學術優待”。久之,“學術尋租”異象快速滋生。
最近,履新校長公布的“三不”、“四不”承諾固好,但如撇開其本意為何,其實微妙而隱晦地折射出了當前教育界“不足為外人道”的學術生態鏈,即“官大為本”→“資源壟斷”→“學術優待”。如是關乎學者個體長遠利益和專業發展的所謂學術評價和職稱評審,怎能不隱性地斫傷著學人的學術良知、學術進取心和學術思想創造力,怎不使學界逐漸喪失國學大師陳寅恪先生所尊崇的“獨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這種學術之魂。
祛“學術”之蔽開創新之途
學術著述既非文字符號的無機堆砌,也非學術材料的簡單累加,而是思想力與表達力和諧融匯后的智慧結晶,貫穿其中的當是創新性思想之魂。
潘涌:作為一種精英文化的標志,學術著述既非文字符號的無機堆砌,也非學術材料的簡單累加,而是思想力與表達力和諧融匯后的智慧結晶,貫穿其中的當是創新性思想之魂。這本是學術研究和評價中最基本的常識,卻被職稱評審中的功利主義和形式主義傾向深深遮蔽了。
以多學科、大跨度和可持續的創新思維而頗具特色的錢學森先生,晚年常常懷念恩師加州理工學院的馮·卡門教授,反復稱道他的精神遺產“good idea”。這里,蘊含著錢先生對中國學術文化建設的啟發性價值。錢老津津樂道的“good idea”,實質是對中國學術研究中只求數量、忽視質量、缺乏創意的一種委婉批評。
推動著人類學術進步的究竟是什么?當然是新概念、新判斷、新思維。大而言之,一部人類數千年學術發展的歷史,其實就是學術思想與學術概念曲折演繹的變遷史。針對中國學術界,當務之急在于回歸學術正途:聚焦紛紜復雜的研究對象,發現真問題→提煉新概念→作出新判斷→形成新思維。這才是正本清源的學術建設和學術創造,唯此,才可能奠定職稱評審之健康科學的基礎,才可能夯實學術人才輩出的根本。
繆青:為什么隨著科研投入不斷加大,高端產品和創新人才的涌現卻不盡如人意?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評價不公和侵權行為損毀了高端研發的軟環境,這加劇了學風敗壞和研究成果“有數量奇跡和少質量驚喜”,也是“錢學森之問”所觸及的深層次問題。
評價不公說到底是對老實做學問和專心搞研究的學者的一種侵權行為。對于專業人士來說要發現評價不端并非難事,然而一旦遭遇侵權需要通過哪些程序來投訴和正當維權?碰到評價上的爭議或違規,由哪些部門和專業組織來受理,以及使用什么程序來確認損害和責任?至今討論甚少。
很明顯,當違規的成本很低,低水平研究可以借助評價不公不斷獲利,“認真做學問有什么用,還是多搞關系吧”就會成為至理名言,道德底線被頻頻突破就毫不奇怪了。在這樣的氛圍中大師還能夠成長嗎?即便冒出了一些高端研發和創新也很容易在不公平競爭中夭折。這也正是一些有遠見的學者所痛批的不健康科研文化“浪費資源、腐蝕精神、阻礙創新”。
建學術公共秩序顯寬嚴相濟之律
“對那些希望沖浪高端的學者來說,要為其探險提供一個安全環境,還需要做得更多”,就不僅僅是投訴和處理幾個學術不端之人,更重要的是為高質量的科研活動提供一個更為寬松的環境。
項賢明:在職稱評審方面,學校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并公開各學科的職稱崗位設置和入門條件,并向全國乃至世界范圍公開招聘,將職稱評審制度改為崗位公開招聘制度。校內教師與校外申請者一樣申報應聘,所有機會公開均等。
學校應通過一定的民主過程制定并公開一系列具體詳細的崗位招聘和評議的程序,招聘過程中嚴格執行這些程序,接受同行和社會監督。應聘人中無符合條件者,寧缺毋濫;符合條件者多于崗位數,則公開進行同行評議擇優上崗。為了打破校內關系網對學術管理的干擾,同行評審須跨校匿名進行,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全國同行評議逐步走向國際同行評議。
潘涌:學術評價的基本標準必須回歸到學術成果自身的品質上,而不能簡單化地停留在某些脫離學術品質的外部標記上,僅僅供評審者“度量”或“計算”之用。
作為職稱評審中必須要通過的門檻,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省、校、院職稱評審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及其優化是確保操作公正的必要環節。這里,首先是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適當分離,“制度化”地壓縮行政權力“學術尋租”的合法空間。其次,與此同時應當切實試行“去學術量化”“立學術質檢”。科學化的職稱評審機制勢必要求以“質檢”立學術,即主要嚴守學術評價標準、適當兼顧附屬性條件而作出細致、精確、嚴肅并經得住時間考驗的學術鑒定。
在優化職稱評審組織的前提下,進而尚需革新職稱評審操作流程的細則。除了申請人論著接受學術信度的軟件檢測、接受專家雙向乃至多向對學術創新度的匿名評審等等以外,當前迫切需要引入同行公議制和口頭答辯制,尤其是在正高級職稱評審中,這完全必要和切實可行。在此過程中,一旦發現各種形式的學術造假,必須同步跟進嚴厲的懲治措施,以捍衛職稱評審所必需的公正公平和至為珍貴的學術尊嚴。
繆青:近年來盡管不乏“零容忍”的呼聲和道德規勸,學術規范也出臺了,但就是有人不愿培養自己的操守,怎么辦?在這里,法治參與框架下的制度跟進和實施細則比原則說教更重要。
為此,有必要提出預防侵權的細則:1.明確告知學術公共生活中的每個公民,一旦碰到評價爭議或遭遇侵權,可以到哪里并按照怎樣的程序進行投訴。2.公示投訴受理和調查的基本程序。3.根據投訴性質的不同,視情節輕重提出損害認定和責任認定。如果是一些誤解,則可以酌情對控辯雙方給予調解。
可以預見,在未來遏制學術評價侵權的制度清單所列還會增加。然而考慮到制度建立、執行和維護的成本,就遏制不端的制度設計而言,是越多越好,還是以精確和適用為原則?是越嚴越好,還是在寬嚴相濟和可操作性上下工夫?
歸根到底,還在于構建一個公平競爭和成就取向的學術公共秩序。因此,當我們說“對那些希望沖浪高端的學者來說,要為其探險提供一個安全環境,還需要做得更多”,就不僅僅是投訴和處理幾個學術不端之人,更重要的是為高質量的科研活動提供一個更為寬松的環境。
在這里,“嚴”是指努力構建在科研立項和研究成果評議中的公正秩序,以及支撐其后的軟環境——資源開放、任期制、投訴和問責制以及預防侵權指南等等。而“寬”則是指對公正評選出來的項目包括高端研發應當提供寬松的條件,包括經費使用、資源配比以及彈性的結項期限等等。
確立公正秩序的軟環境包括,科研機構的評價共同體的當事人在處置學術資源時,應能滿足下列條件:1.資源控制權是開放的,評議人是定期輪換的而不是長期不變或者終身制的;評審程序在制訂和實施過程中有利益相關方的聽證。2.對資源處置的規則是透明的,例如評審的流程是開放的并留有記錄,相關公眾可以依法核查;3.對評議人的問責機制是健全的。
通過投訴、維權等程序公正來實現對侵權的早期發現,通過規則透明和問責來實現對侵權的普遍抵抗。這些訴諸“看得見的正義”的舉措是對學術評價侵權的主動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