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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國視察記》①來源于伍廷芳出任清政府出使大臣期間對美國的長期觀察,體現了他對美國國民、國家與社會的認識,對美國法律制度的認識有贊同也有批判。文章以該書為核心,并旁及伍廷芳其他著述,重點討論其對美國國民法律意識的考察。全文圍繞著對美國國民權利與義務法律自覺意識及其行為的觀察進行問題設定,展示出伍廷芳眼中的美國近代社會鏡像以及他所秉持的法律觀念。
關鍵詞:伍廷芳;《美國視察記》;國民法律意識
鴉片戰爭后隨著國門的打開,一大批身份不同、目的不同的中國人相繼踏上了歐美國土,開始了他們的探尋之旅,伍廷芳是早期踏出國門并留下考察記錄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清末民初著名的外交家、法學家伍廷芳(1842-1922)在擔任外交官期間,對美國國民社會進行了深入考察,1914年出版的《美國視察記》一書就是他觀察美國國民法律意識的重要成果,其可貴之處在于為那個時代尋找救國良方的中國人展現出一幅可供批判借鑒的政治景象。②本文試以伍廷芳的《美國視察記》為中心,探討其對美國國民法律意識的獨特認識并進而管窺由其所反映出的法律觀念。
一、對自由與平等法律意識的考察
伍廷芳長期居住美國,對美國人的自由平等理念體會深刻。“一個奴隸或者任何受束縛的人,一旦踏上美國的海岸,他就是自由的了,而且沒有人,哪怕是他的前任主人,可以剝奪他的自由。美國還為被壓迫的人民和政治犯提供庇護。”〔1〕這是一位生活在清王朝時代的官員對于當時美國政治環境的直接感受。“如果一個東方人一輩子都居住在自己那個君主意志至高無上而子女毫無個人自由的國家里,此人第一次踏上美國土壤的時候……他這輩子第一次體會到,……他還可以毫不畏懼地跟人自由交談。”〔2〕這里所談自由就包括了人身行為、言論、思想等自由,可以“毫不畏懼”“跟人自由交談”,這是他對“自由的理解”。依據伍廷芳的觀察,他認為美國人民最富于自由平等法律意識,“美國崇尚平等自由,故于階級制度深惡而痛絕之。遍歷其境,未見事物之有以等第判者。”〔3〕伍廷芳用自己的親身經歷“遍歷其境”來說明他從來沒有看到美國人講等級、講特權,反倒是人人講自由、講平等。顯然,他的政治傾向是很明確的。美國的自由還表現在充分的言論自由方面。在美國可以隨便批評統治者,而沒有任何忌諱和顧慮,各種報紙都刊載各種時事要聞以及對政府官員的批評,人民可以隨時翻閱了解。美國國民所擁有的宗教自由也是其自由權的一個重要表現。伍廷芳用美國的宗教自由與英國的宗教自由進行了比較來說明美國的宗教自由更為進步:“英雖為信教自由之邦,然君主原隸何教何派,終其身不能變易。美則總統信從何教,并不加以限制,如前任總統為浸會派,或獨神派,而繼起者乃欲改變所奉之教,無論為猶太教、回教、孔教,均可從其心之所欲也。昔有數猶太人,居美國之顯職,歷任總長,足為美國無宗教上及種族上派別之明證。蓋此根據合眾國憲法第七條之‘人民為官吏為商賈,不得因宗教之不同而加以限制,并不得因宗教之有無,援為一種資格’數語而然也。自由平等,美人視為第二生命,既然如上述。”〔4〕美國保證每一個人都享有完全的信仰自由,這種信仰自由是由美國憲法所規定的,也是美國社會普遍所遵從的。美國的自由也體現在女性身上,“女子一至成年之期,即可自行之意而不受父母之管束。”〔5〕這種自由意識對于美國女性“卓絕”品性的塑造極為成功。伍廷芳也考察了美國國民平等法律意識。美國人的平等觀念隨處可見,他觀察到:上至總統下至黎民百姓,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還體現在教育平等方面,“美國學校制度之優點,則取費廉而包涵廣是也。小學及高等學校中,富貴家之子弟,與貧苦之生徒,同堂教授,無分彼此。總統之子,亦入通常之學校以就讀。”〔6〕美國從小學到大學,入學不分貴賤及身份高低,雖貴為總統之子,也與平民子弟無疑,也進入普通學校就讀。富家子弟與貧苦子弟同班同學。而且進入學校后的平等,也能通過日常所體現。美國的平等體現在女性與男性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及就業權。在美國“全國小學,及大半之高等學校,皆男女同校,且同班教授,不分課室。即大學校中,女生亦得入學,女子求學之權,同于男子。”〔7〕女性還有平等的工作權和就業權,“女子亦可習法律,做律師,為男子辯護。”〔8〕美國的小學都是女教員,中學以上,男女參半,但是在大學中,則男教員為多,“女子或間有之”。伍廷芳推崇美國的男女平等,認為女子的才能并不遜于男子,只要在教育上“使男女同受其益,惟在教育家之悉心規畫(劃),茍有適宜之課程,而兩無捍格,則其患自免。”〔9〕他對美國男女同校及其他場合接觸持肯定態度,“男女于青年時,朝夕相見,切磋有素,則品性行為,彼此深悉靡遺。且女子好高之心,較男子為尤甚,既同處一堂,則于智育上必力為競爭,思駕男子而上之,男尊女卑之說,可鏟除于無形。結婚之后,靜好無間,必有彌形和悅者矣。”〔10〕男女接觸可以無形中消除男尊女卑之說,由于雙方了解,可能更有利于婚后的生活。伍廷芳仔細觀察了在美國日常生活中的平等。美國的火車車廂不像歐洲的那樣標記“一等、二等、三等”字樣,盡管有與眾不同的豪華車廂,但只要愿意支付相對昂貴的車費,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此外平等意識還表現在宴會時不講排場。“宴會時因位置之高下而啟爭端者,吾未之聞,此不可謂非美人之良俗也。”〔11〕在美國,即使作為家庭傭人的美國人,也對平等這一觀念極為看重,“身為下人,亦知與其主平等,無自卑自賤之態,主人出金錢以得勞力,我出勞力以易金錢,茍出于契約之外,即兩不關涉,彼此同居國民地位,法律上亦承認之。”〔12〕所以伍廷芳很感慨地寫道:“此誠足以改革舊世界之陋俗及觀念,而為新世界所獨具之優點也。”認為平等意識是美國文化中獨有的優點。美國國民所具有的這種自由平等法律意識是一個人自出生以及平常的日子里長期熏染而成的,并且積淀形成了一種國情和風氣。“工則為工,商則為商,……女子亦可習法律,做律師,為男子辯護。言論自由之權,發展至于極點。”〔13〕伍廷芳認為,這種個人的自由權利是美國興盛的主因,“美國興盛之主因,即其人民人人所得享之自由權是也”。美國孩子在學校學到的第一堂課就是關于自由平等權的教育,“成人以后,遂永留此種觀念于腦海而莫之能奪矣。”〔14〕他還舉了一個例子。曾經有人詢問一位英國公爵,是否會接受中國君主的寶座,唯一的條件是他必須居住在北京故宮而且按照中國皇帝的一貫方式行事,這位英國公爵的回答是否定的,理由是,這一榮譽附帶的條件,幾乎使他淪為一名囚犯。伍廷芳所舉例子中的主人公可是一位英國公爵,而非美國人,“就連君主制政府下的臣民也不愿放棄自己行動自由的權利,更不用說民主的美國人會為了任何代價放棄自己與生俱來的權利了。”〔15〕自由平等法律意識,是美國國民普遍擁有的個人權利,對此,伍廷芳是非常推崇的。在他看來,這種平等意識對于美國科學進步、商業發展、社會進步起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對自治與獨立法律意識的考察
自治與獨立法律意識在美國國民那里表現得也非常明顯。自治意識是與獨立意識具有重要連帶關系的,沒有自治就難有獨立,沒有獨立人格和自立精神,就會變成依附,也難以承擔國民責任。美國人自兒童在校時就開始了自治能力的訓練。伍廷芳曾參觀美國費蘭特爾費亞省的一所公立小學,其中小學生們的選舉游戲最令他難忘,“當時景象,印余至深,迄今不能忘之。”〔16〕他看到校中的小學生有男女生三四百人,是年齡在7-14歲的兒童正在選舉負責人,“眾于群中選一人焉,曰市長,更選審判長一、警長一,以管理全校學生之事。凡市城行政區域所應有之官司,無不畢具。”〔17〕也有外國留學生被選為“警務監”的。由于學生們有自治能力,所以學生們在校園里違反校規校紀的“過失極少”。“偶有違犯,即由學中警察拘至審判長前聽其鞫審,準其所犯過失而判斷之。輕則科罰,重則斥退,依據公理。評判者無妄法,受罰者無怨尤。”〔18〕小學生們就能公選自己的管理組織,然而依據規則進行自我管理。對此,伍廷芳大加贊賞,認為這種自治管理減少了學校在管理及教務方面的困難,“校務進行,關系于此自治機關者,良非淺鮮。蓋一方面可減少教職員管理上之負擔,而一方面又能養成兒童自治之才能,于以激發其自尊心,而勉趨于正軌。”〔19〕這樣的兒童自治組織,好處多多,“是等兒童,自少涵濡于自治之中,能尊重法律,范身正軌。及其長也,必深有味于地方自治國家行政諸端。茍出任國事,則勝任愉快,自無疑義,更安得有忝(tian)于官守之事哉!”〔20〕這些兒童,從小就受到自治的訓練,尊重校規校紀,尊重法律,等他們長大了,自然習慣于自治,也明白地方自治及國家行政規則,必能成為尊法守紀的國民。美國國民的自治獨立意識是以尊重自立、經濟獨立為前提的。從美國生活的各個角度或層面都可以看出,美國人不論身份貴賤,皆以尋求個人經濟自立為普遍觀念。伍廷芳觀察到,美國的大學生也同樣靠打工來獲得經濟收入,由于尊重自立,并不以從事行業的好壞為榮辱。“大學生徒為自給之故,恒于上課時間外謀一營生之地,雖至卑下,不可為羞。若假期內就短期職務者,猶比比然也。余于暑假期內,常遇大學生徒之為旅館侍役者,見其彬彬有禮而能盡職,且復謙抑自處,不因其蘊學而驕人。”〔21〕伍廷芳還談到了自己曾到哈佛大學參觀時的見聞,他說:“意立脫總長偕余參觀哈佛大學時,見諸生于膳堂。適當午餐,膳者甚眾,余見其侍者亦皆為清潔之少年。異而詢之,則諸侍者固皆校中生徒也。茍有侍者缺出,諸生爭相應召,蓋貧乏者皆樂得一職以自供。而美人尊重自立,略不以執業之貴賤為榮辱,以汗血易金錢,雖至微細,不為可恥。積學之士,亦從無羞之者。”〔22〕這里,伍氏觀察到哈佛大學生在公共食堂打工的情形。強調美國人尊重自立,不計較從事行業的貴賤好壞,只要是勞動所得就受到尊重,尊重經濟獨立,講求個人自立自治,其實這正是政治獨立的前提。從獨立法律意識出發,美國人致力于謀生發財,經濟自立。伍廷芳非常推崇美國青年人的勤奮刻苦精神,“謀財生利之機會,于美至廣。少年之人,茍有中庸之才智,而副以誠實,恒不患失業。若復能勤奮刻苦,而有忍耐勇敢之性,則進其所業,而至自立之地位,亦殊易易。全美巨富,不下數十百人,當其發軔之始,要皆貧苦少年,一無憑借,如雪中之餓雀,以刻苦堅忍勤奮節儉之故,迨其成功,有非彼時始愿所及者焉。吾人于此,不能不佩其毅力之巨。”〔23〕美國青年人人追求經濟獨立,一心致力于“謀財生利”已成為傳統,“而美人尊重自立,略不以執業之貴賤為榮辱,以汗血易金錢,雖至微細,不為可恥。積學之士,亦從無羞之者。”〔24〕這主要是美國的社會整個運行機制提供了這樣的條件和機會,并且從根本來說是國民擁有的獨立自尊法律意識使然。美國崇尚男女平等,也使女子具備了自治與獨立意識。伍廷芳強調美國國家提供的男女平等教育機會,使廣大女性都有了平等受到教育的權利。而女子一旦有了學問,就能找到工作,就能經濟獨立,其“依賴之性自去”,自然能與男子立于同等獨立地位。美國女性的獨立在西方國家中最具有代表性,她們不僅在經濟上爭取獨立,同時活躍在許多領域。“美國婦女,大率志愿高而擅才藝,故恒不難謀一職業。……且其任事之才能,時或較男子為勝。”〔25〕所以伍廷芳評價道:“美國婦女品性之最卓絕者,為獨立與自由。”他看到了美國女性諸多的與中國女性的不同,“女子只身旅行,無伴媼朋友為助,為美國常見之事。”〔26〕美國婦女的身影也活躍在政壇上,“年前某州有一檢事長缺出,后補當選者二人,一為男子,其一則青年之女律師也。二人皆有當選之望,選舉票數,男子略占多數,然至終結,則女律師大獲勝利。”〔27〕美國女性的婚姻也是自主獨立的,“美國女郎之婚姻問題,純屬自主。”〔28〕伍廷芳希望中國也能向美國學習,解決男女平等問題,尤其應使婦女獲得與男子一樣的平等受教育權,“使女界亦能如美國女子之獨立謀生,詎非余所深感愿而國之大幸歟?”〔29〕只有中國女子也能受教育,她們也會獨立謀生,同樣會有利于國家經濟發展。
三、對守法與誠信法律意識的考察
有權利就必有義務。國民的守法誠信法律意識其本質是國民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其實質上是對契約精神的遵守,這種契約精神可以表現在兩個個體之間,也體現在不同法人之間,在商業上體現為商業誠信、在人際交往上體現為信守諾言,在政治上就是遵守政治倫理,踐行政治操守。即國民在適用法律上的一律平等,又包括國民在守法上的一律平等。伍廷芳觀察到美國上至總統,下至平民百姓都有自覺的守法意識,“美有一事最足起余欽佩者,其人民之奉法是也。全美人民,自總統以至流氓,皆自束于法律之中,妄敢有所逾越。”〔30〕為什么在美國不管什么人都“皆自束于法律之中,妄敢有所逾越”呢?主要可歸因于,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沒有特權,美國總統雖然為一國的元首,居自高無上的地位,但是,只要犯法,一樣要受到最高法院的裁判,并不享有什么特權。美國人的守法精神表現在方方面面,這種守法精神是與自尊自重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美國人從小受教育過程就對守法意識進行了專門的訓練。“美則為父母者,必以服從之義為子女詳解之,使知服從云者,非服從父母,指公理而言,凡事之有利益而理由正當者,則服從之。”〔31〕美國兒童一入小學也進行自治和守法教育,如費城的某小學校,從入學開始就進行自治和守法教育。學生中有被選出來的學生警察,如果其中一個學生犯了任何過錯,學生警察將會把他帶到學生法官面前審判,法官會根據是非曲直審理這個案件,最終決定對學生是懲罰還是釋放。這種做法,顯然從小讓學生產生了遵紀守法的道德責任,長大后,自然也會對國家、社會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這種守法精神是與自尊自重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伍廷芳拿美國日常生活中乘客車自覺投幣購票這件事來說明,“顧有一事為余所不忍湮沒者,則其普通人民之悉能自重是也。例如公車中,僅有駕駛者而無收費者,乘客車費,各投之小箱中,而無人顧問,投與不投,悉聽客意,然曾無有不給者,余從未見有不自尊之人,或吝此車費者。此等自重之風,美國而外,余實未之他見”。〔32〕他觀察到,在美國,民眾乘車都是自覺購票的,“投與不投,悉聽客意”。然而他在美國多年,從來沒有看見不自覺買票的。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美國人民的守法精神的呢?對此,伍廷芳分析道:“或者美國人民,皆足自給,其力恒可付此幾微之費,因不愿以之自喪其尊貴。故鼓勵人民之自尊心,實為至要之法,民既自尊,然后因而信任之,使各以其良心為監督,而不必由在上者加以制裁。”〔33〕這里提出了人民守法習慣的養成還須要經濟條件的問題,美國人民已達到了基本富足的程度,都能付得起車費,所以美國人不愿意失掉自己的尊嚴而逃票。所以,鼓勵和培養人民的自尊之心,“實為至要之法”,通過自己內在的良心為監督,即可免去了外在的制裁。美國人在政治上的守法意識更體現了其對于政治生活規則的自覺遵守方面。美國人雖然關心政治,但并不一定喜歡當官,“求官之心,則殊不見切。”〔34〕美國國民喜歡政治,但不一定喜歡當官,究其原因,是因為美國各業皆可實現自己的價值,其參政則體現著作為一個國民所應有的政治態度,也是其守法自覺意識的體現。伍廷芳對美國加利福尼亞民眾的守法精神,做了詳細的描述。他說“當地人民,悉聽工黨領袖之指揮。投票選舉,尤須視領袖之意旨若何,黨會沿相傳之習,無有敢獨標新諦者。所定規則,世守舞替。”〔35〕對美國人的守法精神表示了由衷的贊嘆。強調守法固然可贊,但最重要之點還是看守什么樣的法,凡是遵守有益于公眾的法律,才有益于善良社會的建立與維持。只要法律是保護人民身體財產上的自由,人人當能遵守,就一定能互享和平之福,得到平等自由的本旨。伍廷芳承認美國的法律也有不完善“多可議之處”,但是,由于其法律的宗旨是好的,每個國民又有自覺遵守法律的意識,所以其國政治法律運轉正常,社會發展迅速,成為后起的先進國家之一。美國人的守法意識還表現在各行各業的敬業守則和工作態度方面。對此伍廷芳根據自己的觀察,進行了詳細的陳述:“美國各業,組織法之完備,通國一致,大小無別,使身游其地者,不能不起愛羨之心。入一商鋪,同巨室之中,伏案而操作者若干人,皆能鎮靜無喧,有條不紊。或至大銀行中,交易之人,往來擾攘不能名其數,每句鐘進出之數,不知其累千百萬。然以分工故,交易往來,整然有序,有所咨詢,片時立答。余嘗屢至其處,見其秩序之整,條理之清,工作之勤,每至心折不能自已。”〔36〕美國的企業員工都能按照自己的分工認真工作。伍廷芳用了“秩序之整,條理之清,工作之勤”來形容美國人的敬業守則,對于這種守法守則意識佩服得五體投地,甚至“不能自己”,這種“愛羨之心”是發自內心的。美國人亦有明確的契約意識,這種契約意識是建立在平等及相互尊重人格的基礎上的,“身為下人,亦知與其主平等,無自卑自賤之態,主人出金錢以得勞力,我出勞力以易金錢,出于契約之外,即兩不關涉。”〔37〕契約關系是法律關系,它不能損害人們之間的平等和自由。美國人的守法意識還深刻體現在商業的守時守信方面。守時守信本應是國民應具備的基本素質,也是國民社會的基本要求。“守時”,實質上遵守的是近代的時間觀念,守時觀念是近代社會的基本觀念之一,它是近代社會組織能夠得以正常運轉的前提,故它實質上已經轉化為一個法律問題,并具體地體現在守法意識上。在這個問題上,伍廷芳深有體會,他說:“守信為商業之精神,此實美人之特長,吾國人所急宜效法,而行之必有殊效者也。美國商家,無不守信者,此實其成功之一大原因。茍于美國商鋪約期訂貨,期至無不備者。日常工作,皆有定時不少紊,無費時,無屯事,故恒能踐約不爽。中國人不知寶貴其光陰,此實一大缺點。其遠因當肇于吾國計時法之不精,因循以致于此。”〔38〕講到美國人的商業誠信問題時,伍廷芳即大加贊賞,認為這是美國人的“特長”和優勢。認為美國商業的誠實守信,嚴守合同,“商鋪約期訂貨,期至無不備者”。即使在日常工作,“皆有定時不少紊”,“恒能踐約不爽”。具備契約精神,這些都是美國能夠成功的重要條件,也是中國人“急宜效法,而行之必有殊效”的內容。除前述法律意識外,伍廷芳還考察了美國國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監督權等法律意識以及愛國義務意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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