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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年殯改宣傳月活動和清明、重陽等傳統祭祀節日,我市在電視臺、電臺、報刊等宣傳媒體以新聞、專題、特寫和典型人物事例推介等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殯改宣傳工作,使禁止土葬、實行火化、推進殯葬改革的有關政策法規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提高了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殯葬改革的自覺性,營造了良好的殯改氛圍,保證了殯葬管理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2000年起,連續五年成功舉辦了大型骨灰撒海植樹活動,參加群眾近 2000人次,處理骨灰1000多宗,群眾反映良好,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關鍵詞:殯葬管理,管理,政治
為加強葬禮改革,各級殯葬管理執法隊伍依據《中山市殯葬管理辦法》,對我市的喪葬活動進行巡查和監控,查處違規殯葬行為。嚴禁在住宅、公共場所進行喪事祭祀、法事活動及安放花圈、拋擲燒紙;杜絕利用喪葬活動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依法懲處造謠惑眾,詐騙錢財的行為。隨著葬禮改革的深入開展,引導了群眾文明治喪,革除喪葬陋習,減少轄區內大操大辦喪事的現象。
我市的殯改工作得以穩步推進,關鍵在于領導重視,措施得力,廣泛宣傳,而且有資金保障。目前,全市實現了無新墳冒出來、無骨灰二次土葬、無興建非法公墓、無亂收費現象殯改工作目標。我市的殯改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如:鎮區殯葬管理執法隊的人員編制未能解決、殯葬執法主體不清、甄別華僑祖墳工作存在一定難度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發揚好作風,以更積極的態度、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實的工作,將中山市的殯葬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民政廳的指導下,我市殯葬改革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省殯葬管理工作“十五”計劃和粵府辦[2003]81號以及2004年4月在深圳召開的全省殯葬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殯葬管理,加強行業監管,穩步推進了殯改工作的開展。
自1998年全面推行遺體火化以來,我市殯改工作成績顯著。1999-2004年我市遺體火化率連續六年保持100%。《殯葬管理條例》頒布后出現的新墳均已清理完畢,“三道兩區”內15萬個歷史舊墳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非“三道兩區”的舊墳已清理41.4萬個。我市唯一的經營性公墓——市福蔭園公墓目前已開發了14個墓區,墓位2.2萬穴,墓位銷售達到九成。鎮區公益性骨灰樓有9個已投入使用。全市成立市、鎮兩級殯葬執法隊伍25支,執法人員267名。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以及2001年10月省政府印發的《廣東省殯葬管理工作“十五”計劃》,為實現和鞏固火化率100%成果,加快“ 三道兩區”內歷史舊墳的清理工作以及確保新墳不冒出來的工作目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長辦公會議及市委常委擴大會議批準,我市先后出臺了《中山市殯葬管理辦法》、《中山市殯葬管理工作“十五”計劃》,明確了各鎮區各階段的具體目標和要求。為使殯改措施更細致,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我市制定出臺了涵蓋清墳、骨灰樓建設、遺體骨灰處理等方面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有《中山市殯葬管理工作“十五”計劃實施方案》、《中山市殯葬管理工作目標考核辦法》、《關于下撥清墳專項補貼經費的通知》、《鎮區骨灰樓建設資金補貼方案》、《關于殯改優惠措施及焚化骸骨的情況說明》、《關于落實我市無名尸處理專項經費方案的通知》等。這些規章制度的實施,有利于我市殯葬管理工作的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穩步推進了殯改工作進展,較好地完成了省下達的殯改工作目標和任務。《中山市死亡人員遺體處理規定》,規范在中山市轄區范圍內死亡人員遺體處理程序,明確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的職責,對遺體接運、保存及火化環節進行規范管理,防止遺體非法偷葬或錯燒遺體。五是大部分鎮區對遺體火化每具補貼300-1000元,鼓勵群眾自覺參與殯改工作。
為鞏固和維護殯改工作成果,我市采取了一些扎實有效的措施來加強遺體、骨灰、骨殖管理。一是建立鎮區殯葬工作定期匯報制度,由鎮區民政辦定期將本轄區范圍內死亡人員的火化、骨灰寄存、是否有亂埋亂葬等情況向市殯葬管理部門匯報,市殯葬管理處則根據匯報情況進行核查。二是規范骨灰管理,逐步實現骨灰處理多樣化、科學化。為有效防止遺體、骨殖火化后的骨灰二次裝棺(塔)土葬,對自覺實行殯改不保留骨灰的,殯儀館免收骨灰處理費用。對選擇到公墓、骨灰樓安放的憑有效骨灰寄存證明由鎮村給予相應補助。對少部分喪屬把骨灰取回家中安放的,鎮(區)殯改執法隊親自上門核實并做好登記工作。同時積極推行骨灰植樹、撒海等不占或少占土地處理骨灰方式,促進殯葬改革健康有序地發展。三是根據鎮區人口的數量及分布情況,制定了全市骨灰存放設施建設總體規劃,市政府專門下撥600萬元骨灰樓建設補貼資金,資助鎮區建立公益性骨灰樓(堂)。目前,各鎮區已投入資金近7000萬元,建成骨灰格位12萬多個,坦洲、黃圃、大涌、神灣、火炬開發區、沙溪、南區、橫欄、三角等9個鎮區的骨灰樓已投入使用,小欖、古鎮等2個鎮區的骨灰樓正在加緊建設,阜沙、南朗等鎮區處于規劃設計階段。據統計,目前我市已投入使用的骨灰格位3萬多個,切實解決了群眾清墳的后顧之憂。四是制定《中山市死亡人員遺體處理規定》,規范在中山市轄區范圍內死亡人員遺體處理程序,明確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的職責,對遺體接運、保存及火化環節進行規范管理,防止遺體非法偷葬或錯燒遺體。五是大部分鎮區對遺體火化每具補貼300-1000元,鼓勵群眾自覺參與殯改工作
為配合殯改工作的開展、減輕群眾辦喪負擔,我局積極與物價部門溝通協調,進一步加強了全市殯葬服務價格管理。所有殯葬服務單位的收費須經民政局審核同意,報物價局批準或備案后,方可按規定收取。
市殯儀館本著“保本微利、注重社會效益”的原則,堅持較低廉的收費價格,讓利于民,體現了實行火葬“省錢、省事、省心”的好處。如:推出了485元的全套式服務收費(包括火化費、運尸費、遺體處理費、骨灰代處理費)。對喪葬用品的價格作出適當調整,多次降低常用的火化紙棺、骨灰盒(盅)等喪葬用品的價格。實行四項減免優惠措施:免收加班費;減免五保、低保對象的基本火化費用;清墳中遷移出來的骨殖免收火化費;不保留先人骨灰的,免收骨灰處理費。2004年,市福蔭園公墓對墓碑銷售、加工、安裝經營權進行招投標,兩家公司取得了為期兩年的墓碑經營權,此舉開創了全省公墓墓碑經營管理的先河。實行招投標后,墓碑價格均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同時,市公墓管理處限定了墓碑、配套殯葬服務和喪葬用品的價格,共有15款(每款兩種不同材質)墓碑供群眾選購,價格從555元到15630元不等,并報市物價局備案。各鎮區骨灰樓也能嚴格執行物價部門的物價標準,明碼標價,收取合理的成本費。
由2001年開始,市殯儀館、市福蔭園公墓開始實行全額“收支兩條線”制度,除了按省規定收取的火化、運尸、骨灰寄存等三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須上繳財政局外,其它殯儀服務和喪葬用品的銷售收入,每一分錢都于當日上繳市財政專戶,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范疇。殯儀館、公墓每年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財政預算上報市財政局,經市財政局審定后撥給。另一方面,市財政局出臺了《經營服務性收費征收激勵辦法》,對市殯儀館、市公墓管理處等單位的超收收入部分進行核定,并按適當比例給予返還。“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杜絕了殯葬服務單位的濫收濫支現象,堵住了腐敗的源頭,調動了殯葬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我市現有25支殯葬管理執法隊伍,執法人員267人,執法經費440多萬元由市、鎮(區)財政全額劃撥,為殯葬執法工作正常開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市殯葬管理處是市級殯葬執法隊伍,參照公務員單位管理,配有7名專職工作人員。為加強殯葬執法隊管理,接受社會監督,該處將服務程序及業務流程圖在網上公布,并建立市、鎮(區)執法隊的聯系溝通制度,定期到各鎮區進行巡查,鎮(區)執法隊也及時將轄區內殯改工作情況上報該處。
在殯葬執法過程中,各級殯葬執法隊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對違反殯葬管理法規的人和事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據統計,自1998年以來,火化違規土葬遺體23宗,查獲棺木300多副,制止、拆毀新建水泥墳墓30多座,處理假冒殯葬專用車數輛。隨著我市殯葬工作的深入開展,從2001年起,殯葬執法工作從偏重查處違規殯葬行為逐漸轉移到全面提高殯葬行業服務質量上,對喃嘸佬、仵工等民間殯葬從業人員實行造冊登記,教育和引導他們改行另謀出路。聯合工商、城管等部門不定期對喪葬用品市場檢查,收繳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為使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人員精干、業務熟練的高素質殯葬
為全面推動“三道兩區”內舊墳清理工作的開展,市委、市政府專門劃撥800萬元清墳補貼經費,對清墳群眾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鎮區也撥付經費,遷墳每穴補貼50-150元、上繳棺木每副補貼500元、將先人骨灰安放到骨灰樓(堂)每具補貼50—200元。清墳工作中,充分體現以人為本,妥善處理殯葬執法與群眾之間的關系。例如,誰家剛好生小孩,或者有人過生日不方便遷動的,經友好協商,與家屬簽訂協議,可適當延遲遷墳時間。另外重點把握好兩個原則:一是就地處理的原則。引導墳主深埋骸骨,不留墳頭,就地處理,以減輕群眾負擔。對必須遷移的墳墓可由墳主將骸骨(骨灰)遷往合法的公墓或經火化后寄存于骨灰樓(堂);骸骨的火化必須運到殯儀館進行,不得就地焚化污染環境;對逾期不遷的墳墓,由各鎮區組織清墳專業隊按“挖上不挖下” 的原則,平墳頭,移走露出土面的墓碑或在原墳面挖坑放置好并用泥土掩埋,不挖走骨殖。二是分類指導的原則。落實好民政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等6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特殊墳墓處理問題的通知》(民發[2000]93號)及廣東省《關于處理涉及華僑祖墳和保護重點僑務對象祖墓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粵府辦[2003]81號)等文件精神。對納入清理范圍的重點僑務工作對象的祖墳,需要保留的,由其本人或家屬提出申請,經市僑務局、民政局提出具體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方可予以保留。近兩年,審批保留了如墨西哥駐華大使李子文先生的祖墓、沙溪鎮阮氏、黃圃鎮黎氏、韓氏等重點僑務對象祖墳共27座。對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和古墓群及被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的墓地,就地做好保護和管理工作。這些舉措維護了華僑同胞的合法權益,較妥善地解決了重點僑務對象祖墳的問題,使僑胞切實感受到殯改工作人性化的一面,得到了廣大僑胞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沒有發生華僑、僑眷投訴或上訪事件,進一步調動了僑胞支持家鄉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力求做到殯改工作和爭取僑心工作的雙贏,有利于“三道兩區”內清墳工作的順利開展。
我市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葬禮與葬法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骨灰植樹、撒海等不占地、少占地的骨灰處理形式,以鮮花、網絡拜祭先人的文明祭祀方式逐漸被群眾接受和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