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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消防設施施工是建筑設備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項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建筑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對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建筑消防,設施施工,質量分析;
建筑消防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建筑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從日常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與工程驗收情況來看,施工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消防系統存在問題
1.1消防給水管網試壓沒有按施工方案和規范要求進行。管網試壓分試漏檢修和強度試驗兩步進行。按照規范的要求,管網安裝完畢后,應進行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對于生活給水和消防給水管道,試驗壓力為管道工作壓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強度試驗是管網在實驗壓力下10min,壓力降不大于0.05 MPa為合格。然后將試驗壓力緩慢降至工作壓力,經檢查無滲漏,則嚴密性試驗為合格。
1.2在建筑施工過程中,違反施工規范將塑料給水管道與消防給水管道共用。塑料給水管道如果與消防給水管道連接,火災發生時,高溫容易損壞塑料管道,產生泄漏,無法能保證消防流量和水壓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給水系統中必須使用鋼管。
1.3 室內消火栓安裝及壓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磚墻內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無設置過梁,荷載導致箱體變形,導致箱門開啟不靈。二是隨意改變消火栓箱底預留孔位置。三是對于建筑面積大、結構功能復雜的建筑物雖只滿足了最不利點消火栓水壓要求,而忽視了次不利點消火栓水壓要求。
1.4不按規定安裝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漏裝泄水閥,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裝。
1.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方面存在較多隱患。
(1)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裝防晃支架。
(2)感溫噴頭與周圍物體的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
(3)部分工程噴淋系統未設置末端試水裝置或末端試
水裝置安裝在公共走廊處,造成在監督檢查時無法試壓或在試壓過程中流出的水無法迅速排走。
(5)水力警鈴未設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墻上。
(6)屋頂消防水箱的安裝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并水箱,無法滿足消防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規范要求。
1.6 管材和設備質量不統一。常見管材有:薄壁不銹鋼管、銅管、PVC管、鋼塑管、PEX管、球墨鑄鐵管和鋁塑復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斷改進,種類繁多,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按標準使用的問題日益嚴峻。
2.施工組織存在原因
2.1施工隊伍素質偏低、施工質量要求不高。
現在不少高層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隊承包施工的,人員流動性大,素質差,業務水平低,與高層建筑結構復雜、施工要求高不相適應。特別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標單位因自己沒有消防資質,借用有資質的單位,造成工程施工質量粗劣。有些施工隊伍為了賺取利潤,暗地更改圖紙,在施工中偷工減料,影響建筑耐火性能。一些消火栓、消防水帶、消防水喉、防火門、防火卷簾,以劣質次品充當合格品,給工程帶來重大火災隱患。
2.2裝飾裝修中違規使用易燃、可燃物。國內曾多次發生過因建筑材料易燃而發生的火災事故。
2.3施工過程中隨意改動設計方案。主要體現在防火分區和安全疏散。任意劃分防火分區或者未設防火分區,因而起火后未能將火災控制在局部區域內,阻止火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蔓延。無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數量少、寬度、樓梯型式不符要求。
2.4無防排煙系統或形同虛設。大量建筑火災案例表明,煙和毒氣是火災中引起傷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有的設計人員在建筑設計時根本沒有考慮或敷衍了事,導致火災中人員無法逃生和消防施救困難。
2.5消防審核把關難。建筑防火審核,目的之一是為了將問題消滅于萌芽狀態。但消防部門在建筑防火審核時仍會遇到種種難關。一類是三邊工程,建設單位為節省工程投資,盡快見效益,在施工過程中,邊設計邊施工,甚至擅自更改消防設施。另一類是一把手工程,隨意更改設計要求。第三類就是邊施工邊報審,審核未通過,工程已經建了一大半。
2.6高層建筑消防管理難度大,責任區分不明。
現代高層建筑內各種消防設施名目繁多,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自動防排煙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防火卷簾操作系統,有的還有氣體自動滅火系統、雨淋或水幕系統、自動閉門裝置系統。
消防設施應時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需要對系統各組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管理,以達到發生火災時能及時的控制和撲滅火災的目的。但在實際檢查中發現多數管理單位未做到應有的每日檢查、季度試驗和檢查、年度檢查試驗和對火災自動報警裝置中的探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噴頭等消防設施的專門清洗、維護不經常。領導不重視,值班人員缺崗現象普遍存在。
3.加強火災預防的應對措施
3.1 從“源頭”抓起,嚴格杜絕火災隱患。
從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一是利用傳媒手段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提高社會對消防工作的關注程度,營造社會“大消防”氛圍;二是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聯系和協作,使建筑工程在審批階段就開始接受消防部門的監督,凡是未經消防部門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三是對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進行消防知識培,強化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明確應履行的職責,真正重視消防工作。
3.2 建設和消防部門應加強施工現場的檢查指導。
對有關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建筑安全管理體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職責不明確、建筑施工安裝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等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底扭轉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嚴的現象。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實行嚴管重罰,定期檢查,對不按圖施工、擅自改變建筑結構、消防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處以高額罰款,維護消防法律的嚴肅性。對已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通過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的要督促單位抓緊整改,確實使建筑消防設施在關鍵的時候能發揮作用。
3.3 加強對施工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訓。
首先應加強建筑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健全和責任的落實,規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護的投入,讓施工從業人員從思想意識上得到重視。其次行動上應規范施工作業,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禁止隨意動火、動電。加大對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工程監理人員、建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等人員的消防培訓,使他們成為技術純熟、消防素質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3.4嚴格實行消防工程施工監理和檢測制。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利于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因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機制,該機構應由專業的中高級技術人員組成,擁有符合標準的先進檢測設備,建立完善可行的檢測規程,嚴格依據國家標準,運用科學手段,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進行檢查、測試。
我們應不斷總結設計和施工安裝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完善和提高整體的安裝工藝水平,增強建筑物抗御火災的能力,通過規劃、設計、建設施工、企事業管理單位和公安消防機構相互協調與配合,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