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建筑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建筑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規范之中。建筑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說,所有內部承包的具體內容,就是企業對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項指標的分解與落實。這就使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二、合同分析中應注意的問題
1、 承包人的責任
分析承包人的建筑安裝工程總任務,施工現場管理,給發包人的管理人員提供生活和工作條件等,超出合同約定的工作要及時準備索賠。
分析合同中工程量清單、圖紙、工程說明、技術規范的定義,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的內容及報價,分析工程范圍,在合同實施中,如果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工程變更超過工程范圍,可向發包人或工程師提出補償要求。
分析工程變更的補償范圍和索賠有效期,在索賠有效期內提交索賠報告,列出索賠的事項、索賠的依據、理由和計算。
2、 發包人的責任
分析發包人或工程師的工作任務,如對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應商之間的責任界定及進行協調,及時做出工程實施的必要決策,按時準確地提供設計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及時提供滿足施工的場地條件,及時支付工程款,組織竣工驗收并接收已完工程等,如果發包人或工程師將自己的部分工作交由建筑施工企業完成,則建筑施工企業應及時提出補償要求,如果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的責任使建筑施工企業工期或費用受到影響,則應及時提出索賠。
3、 合同價格分析
分析本合同的計價方法及合同價格包括的范圍,如是固定價格合同,則建筑施工企業應正確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材料貯備,進行市場價格波動的預測,降低風險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如是可凋價格合同,則應分析價格凋整的范圍,調整的方法和計價的依據,為正確進行索賠汁算做好準備工作;如是成本加酬金合同,也要為發包人著想,盡可能降低成本,降低發包人的投資,為建筑施工企業贏得良好的社會影響。
4、 施工工期
根據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進度計劃的落實和分解,分析可能存在的影響施工工期的因素,如氣候條件,人力資源,物質資源,資金供應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工期分析重點要分析可能影響工期的關鍵工作,并落實專人在合同實施時進行跟蹤檢查,防止工期拖延給企業造成損失。
5、 違約責任
分析發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合同可能產生哪些后果,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密切地加以關注,當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時,及時提醒發包人,既可以防范風險,又可以加深與發包人之間的感情。分析建筑施工企業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合同可能產生怎樣的后果,在合同實施時認真注意,防止發包人的索賠。
三、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中應注意的問題
1、審查批準制度
施工企業在施工合同簽訂前還應實行審查、批準制度。即在各業務部門會簽后,送交合同專門管理機構或法律顧問審查,再報請法人代表簽署意見,明確表示同意對外正式簽訂合同。這樣,通過嚴格的手續,使合同簽訂的基礎更加牢靠。企業應將合同簽訂審核作為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和主要環節,形成以主辦部門和財務、審計、法律部門以及分管領導三級審查網絡。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圍繞:(1)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2)是否超越自身履行的能力;(3)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4)對方資信情況是否真實、可靠;(5)雙方權利、義務是否平等明確;(6)合同條款是否具體、規范等。合同未經審查,批準人不得批準合同,也不得先批準、后審查,遇有特殊情況則應辦理相應的手續。
2、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的合同專用章是代表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對外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簽訂合同的憑證。因此,企業對合同專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嚴格的規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記記錄,合同專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員專門保管、簽印,實行專章專用,尤其不準在空白合同上加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