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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選取2014—2018年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鞍鋼股份的數據為研究樣本,建立適用于中國國有企業生態文明建設的價值創造模型,并選取相應考核指標,分析生態文明視域下國有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研究結果表明:基于綠色經濟增加值的分析,樣本企業價值創造能力良好,且有很大發展空間;雖然樣本期間企業價值創造能力整體表現尚可,但年份間波動較大,且個別年份存在負值;企業價值創造能力不高,其可持續性有待加強。本文驗證了綠色經濟增加值指標在國有企業的適用性,不僅豐富了生態文明與會計研究方面的文獻,也為生態文明建設在國有企業微觀層面的落實提供了思路。
關鍵詞:生態文明;國有企業;價值創造;綠色經濟增加值;鞍鋼股份
一、問題的提出
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堅強基石,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黨的十八大以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拓展為包括生態文明建設的“五位一體”。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進一步指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明確 “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成效,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目標。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是國有企業的重要使命和責任。近年來,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堅決向污染宣戰,環境治理力度明顯加大,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仍有少數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未能切實履行環境責任。在國家層面,對于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習近平同志強調,要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具體到企業層面,筆者認為要督促企業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利潤的關系,實現企業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
2010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在中央企業及其控股上市公司全面施行經濟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EVA)考核,地方國資委,例如北京、山東、遼寧、湖南和湖北等地也陸續展開經濟增加值考核工作,這標志著國有企業已進入到經濟增加值價值管理階段。與此同時,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決策背景下,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本單元,國有企業價值創造目標應明確為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生態。換言之,經濟與生態并重應成為考核國有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標準和內容。然而,一般的經濟增加值模型沒有綜合考慮企業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僅無法從長遠戰略角度考核企業價值創造能力,而且不利于生態文明建設的貫徹實施。綠色經濟增加值(Green Economic Value Added,GEVA)綜合考慮了企業的生態收益和成本,是在一般經濟增加值模型的基礎上綜合考核企業經營管理對環境造成影響后的剩余收益。因此,將綠色經濟增加值應用于國有企業價值管理,不僅可以平衡經濟利潤與生態效率的關系,而且能夠促進國有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國外對于生態文明與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早,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1]-[3]。國內對生態文明與會計相關問題的探討主要集中在自然資源核算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問題。徐志耀和陳駿[4]認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能有效彌補中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監督短板。楊世忠和方心童[5]發現,根據中國先秦時期的經典文獻記載,對自然資源的核算和環境責任的明確可以追溯到夏代。黃溶冰等[6]認為,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創新,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受托環境責任的績效考核。在審計試點中,地方政府可能采取“和諧錦標賽”“環保資格賽”兩種不同的應對策略。周守華等[7]提出,從生態文明建設角度看,會計應該全面地反映生態環境資源投入,合理確定企業利益相關者的財富。耿建新和唐潔瓏[8]認為,可將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正名為自然資源資產平衡表,使其既符合與國際接軌的需要,也符合表格編制的實質。葛家澍和李若山[9]認為,若要會計更好地為經濟管理服務, 環境所帶來的經濟問題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因素。由此可見,國內學者尚未關注到生態文明建設對國有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影響等方面的問題。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推進和綠色發展理念的不斷深入,一些學者開始嘗試從可持續發展目標出發,關注綠色經濟增加值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應用。楊婷蓉和丁慧平[10]認為,綠色經濟增加值指標具有可操作性和適用性,可以對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的國有企業試行綠色經濟增加值考核。閆華紅等[11]認為,通過引入綠色經濟增加值,可以評價企業碳排放下的績效。上述研究成果都表明,通過對傳統經濟增加值指標進行相應調整后得到的綠色經濟增加值指標同樣適用于國有企業,但綠色經濟增加值在中國的探討與應用尚處于初始階段,仍需要大量的研究對已有文獻進行豐富。
綜上所述,本文將從生態文明視角分析中國國有企業基于綠色經濟增加值的價值創造能力。生態文明建設的正式提出始于2013年,考慮到數據的可得性和樣本的代表性,本文選取2014—2018年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鞍鋼股份的數據為研究樣本:第一,追溯中國生態文明問題的源起,回顧生態文明建設的提出和發展歷程,闡述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含義。第二,梳理國有企業創值考核內容的演進。第三,構建和選取適用于中國國有企業的綠色經濟增加值價值創造模型和考核指標。第四,對樣本企業鞍鋼股份的價值創造能力提進行分析和考核。第五,就生態文明建設中如何提高國有企業價值創造能力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本文的貢獻主要有兩點:第一,在企業價值創造問題上,將國有企業從所有企業中剝離出來進行研究,不同于現有文獻對經濟利潤的度量,本文同時關注國有企業生態效率,即強調經濟屬性與自然屬性并重,這將對當前國有企業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在企業微觀層面的落實產生一定的借鑒意義。第二,本文選擇生態文明這個視角來研究國有企業 價值創造問題,從企業微觀層面探討生態文明與會計相關問題,在度量企業綠色經濟增加值的同時分析和考核其創值創造能力,豐富了生態文明與會計本土化研究方面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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