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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人社部發布了改革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方案,將要從2015年開始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證明著職稱論文發表人群也相應著加大,為了提高中小學教師的職業地位、鼓勵高學歷高素質人才進入中小學教育領域,屆時中小學教師在職稱等級上將分為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五個等級,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此外還輔以相對應的評價標準和辦法。
據了解,這項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并完善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標準和辦法。
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地位,鼓勵更多高學歷、高素質人才從事中小學教育的重要舉措。
在此同時,也證明通過改革提高各級教師職稱水平已經是發展趨勢,對于職稱評審的需求會大大增加,中小學教師們在論文發表方面應該跟高級院校教師一樣向最新的五個職稱級別標準發展才能教育出高素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