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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會大眾信任專業,愿意給專家一些特權,是建立在專家具有增加社會福祉的意愿和能力的前提之下,專家在執行特權時應該與社會的價值一致〔Brooks 1989〕。隨著專業分工的日趨細密,一方面專業人員希望在專業領域中能有較高的自主權,但是一方面社會大眾對專業人員責任上的要求也愈來愈多。
關鍵字:資訊管理,資訊倫理,倫理守則,倫理議題
一、緒論
根據Frankena(1963)的定義,倫理(ethic)是一個社會的道德規范系統,賦予人們在動機或行為上的是非善惡判斷之基準。企業倫理(business ethic)已受到相當的重視,在學術界、產業界以及各大媒體中也成為焦點話題〔Lowis 1985〕。根據Lowis(1985)所言,企業倫理是一種規則、標準、規范或原則,它能提供合乎道德的正常行為準則和特殊情境性的真理。但是除了企業倫理之外,在一個企業中包含各式各樣的專業人才,如會計人員、財務人員、行銷人員、資訊人員等,這些專業人才有自己的同業團體及顧客對象,所以很自然地也發展了該專業領域的專業倫理,以獲取大眾的信任。所以對于資訊專業人員(以下簡稱資訊人員),如資訊科技使用者,資訊產品(包括軟、硬體)開發者,系統分析師,以及資訊政策訂定者等人來說,不僅需要有企業倫理的素養,同時也要有專業的倫理觀念,這些規范資訊人員的道德系統,稱為資訊倫理(information ethic)。
由于傳統上資訊人員在發展資訊產品或應用資訊科技時,都著重于技術面的優勢或強調利益的最大化,使得社會資訊化的結果衍生出許多如隱私權、資訊存取權、智慧財產權、以及資訊錯誤責任歸屬等各種因利益沖突所帶來的倫理議題〔Masson 1986〕。所謂的倫理議題(ethical issue)是指任何一個群體(party)在追求自己的目標時所產生的行為,對其他同時也在追求自己目標的群體之實質上的影響〔Masson 1995〕。因此,本文延伸Frankena(1963)對倫理之定義,將「資訊倫理」定義為資訊人員使用或制造資訊產品時,在面臨資訊相關之“倫理議題”上的權利與義務,以及賦予資訊人員對此倫理議題在決策或行動上之是非善惡判斷之基準。雖然并非資訊產品才會引起倫理議題,但由于資訊產品具有許多其他產品所沒有的特色,其不當使用而產生的問題也較其它產品復雜〔Parker 1990;Collins 1994〕。隨著資訊化腳步的加快,資訊產品不僅使得一些原本就存在的倫理議題慢慢地在社會中發酵、擴散,同時它也帶來一些新的倫理議題。因此當資訊專業人員面臨倫理議題時,該如何進行決擇,常是一個倫理兩難(ethical dilemma)的問題〔Anderson 1993〕。
為何資訊倫理對于資訊人員非常重要,Parker(1990)及Collins(1994)有特別的詮釋。Parker(1990)認為資訊科技會對倫理議題帶來新挑戰,主要有下列理由:(1)網路通訊與電腦的使用會改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使得人際之間的接觸會降低,并且因溝通的速度太快以致于資訊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反應不倫理的可能性;(2)當資訊以電子形態存在時,便比以紙張的形態來的“脆弱”(frangible),因為它容易被改便,以致于易招致未授權的存取;(3)在保護資訊的整體性、機密性及可用性上所做的努力常與資訊共享的好處之間會有所沖突;及(4)在缺乏授權與認證工具的情況下,資訊科技的應用常引起不倫理的行為。
Collins(1994)指出資訊產品在特徵上與其它產品有許多的不同,這使得它為社會所帶來的問題較一般的產品復雜。Collins認為資訊軟體與其他產品的不同之處在于(1)軟體本身的邏輯結構復雜度較高,使得許多軟體的問題在經過測試之后,仍然繼續存在;(2)很難建構一個統一的軟體評估標準,使得軟體的檢查很難有一套規則可以依循;(3)由于電腦的廣泛使用與網路的普及,軟體的流通性增高,使得其影響力大大增加;(4)因為軟體產業的起始成本(startup cost)少,許多單位都可以生產軟體,使得軟體得以普及化;(5)軟體的風險是分散到-一個使用者身上的,不像核能電廠或有毒廢料的處理,將風險威脅集中化。
正因為應用資訊科技所生產的產品有許多獨特的性質,且其應用也日廣,因此其引起的倫理議題也較其它科技所帶來的問題不同。例如,當越來越多的資訊產品被設計用來執行人們委托的任務或輔助人們的決策,若資料輸入錯誤或設計不周全,將有可能帶來財務的損失,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后果。此外,原本不起眼的訊息與知識,透過資訊科技的組合、分析或重新包裝之后,便變成了有價值、有產權的資產,無論生產、銷售或使用這項資產的人,可能因而增加財富而受益。但是資訊產品的開發者,也可能輕易地遭人非法復制或轉售,而引發智慧財產權的倫理議題〔Lee 1994〕。
從以上分析可以認知到資訊倫理議題與其它社會上的倫理議題在本質上或程度上存在著一些的差異,這突顯倫理行為對資訊專業人員的重要。因此,資訊專業人員面臨倫理兩難時,必須比一般非資訊人員更小心謹慎,一方面是因為資訊產品有許多獨特的性質,另一方面是資訊專業人員不僅代表個人,也代表整個專業。對于倫理行為的規范,除了法令的制定、倫理訓練的加強之外〔Messick and Bazerman 1996〕,資訊人員在面臨倫理議題時,常需要一些參考架構做為行動的依據,而倫理守則(ethical code)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法 〔Frankel 1989〕。
然而不僅國內電腦相關法令的制定趕不上資訊科技發展的腳步,國內資訊專業組織或協會也一直未有一個完整明確的倫理守則做為資訊從業人員面對倫理議題時的行動依據。為了了解當前資訊界的倫理現況,并提供國內資訊專業組織或協會在制定資訊人員共通的專業倫理守則時應該注意的現象,本文將世界五大資訊專業組織:ACM(The 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DPMA(The Data Processing Management Association)、CIPS(The Canadian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ociety)、BCS(The British Computer Society)、及ICCP(The Institute for Certification of Computer Professions)的資訊人員倫理守則內容,以「社會層級」及「倫理議題」為分析主軸,探討五個IS組織中倫理守則在社會層面及倫理議題上的異同。面對不同的社會層面、對象,資訊人員的權利與義務會不同,「社會層級分析」是探討資訊人員面對公眾(society)、雇主(employer)、顧客(clients)、同僚(colleagues)、專業組織(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及專業(profession)等不同義務對象時,五個IS組織之倫理守則的適用情形。另一方面,面對不同的倫理議題,倫理規范也會不同,「倫理議題分析」則針對目前社會上常見的倫理議題,包括財產權(property rights)、隱私權(privacy)、機密(confidentiality)、專業品質(professional quality)、公平(fairness or discrimination)、責任(liability)、軟體風險(software risks)、利益沖突(conflicts of interest)及未授權存取(unauthorized access to computer system)等九個議題,探討五個IS組織之倫理守則的適用情形。
文章的安排如下:第二節說明倫理守則對資訊人員的重要性。第三節是資訊管理(MIS)倫理文獻之整理。第四節則提出倫理守則的分析架構。第五節就五大資訊專業組織的倫理守則作比較分析。第六節就分析結果作綜合討論。最后則為本文結論。
二、資訊人員倫理守則的重要性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一旦專業人員及社會大眾發生利益沖突時,不但專業人員不知道應該采取何種因應措施,社會大眾對事后責任歸屬的問題可能也會感到疑惑。因此,資訊人員在面臨倫理議題時,需要一些倫理守則(ethical code)做為行動的依據〔Frankel 1989〕。
發展一套專業倫理守則,對專業人員而言,可以作為面對道德模糊情況下的行為準則,對于社會大眾而言,可以作為監視專業人員行為是否逾越職權及作為日后判斷責任歸屬的標準〔Frankel 1989〕。Frankel(1989)認為倫理守則具有下列八點功能:(1)行動范本(enabling document)-由于專業倫理守則的制定一部份來自集體的經驗與反應,故倫理守則能提供個人簡化的道德準則及行動方案的評估架構;(2)大眾評估的來源(source of public evaluation)-專業倫理守則可以做為大眾對該專業的期望和評估他們專業表現的之基礎;(3)專業社會化(professional socialization)-專業人員的力量與聲譽不只來自其成員所擁有的專業知識,同時也來自群體的團結與否和專業倫理守則所表現的共同目的為何;(4)提升專業聲譽和大眾信賴(enhance profession's reputation and public trust)-就某種程度而言,專業倫理守則能提供顧客利益,這對說服大眾專業人員是值得信任、尊敬和獲得更高的回報有正面的效益;(5)保有既有的專業利益(preserve entrenched professional biases)-為了使專業人員能善盡其在社會上的義務并增加其所提供的價值,社會大眾也會以一些權力和特權做為回報;(6)制止不倫理行為( deterrent to unethical behavior)-使專業人員相信違反專業倫理守則會受到懲罰;(7)支持專業系統(support system)-當顧客、雇主或政府有不當的要求時,專業倫理守則可強化集體成員的抵抗;(8)判決(adjudication)-當專業成員或成員與非成員間有判決上的爭議時,專業倫理守則可以做為判決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