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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有很多教師參加職稱評審的相關工作,當然了,每年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這不光是參加職稱評審人員的問題,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職稱評審某些制度上不合理和不規范,每年都有很多的教師對不合理的職稱評審結果表示不滿,他們最希望的就是可以改革,給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評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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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今日召開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中小學教師增設正高級職稱,株洲是市作為全國試點開始實施教師職稱改革。改變原來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過分強調論文和學歷傾向,把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甚至學生和家長的滿意度也進入考量范圍。作為“全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市”,11月26日,株洲該項改革開始全面實施。
評了就聘,不聘就不評
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加強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銜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職數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職數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
符合條件的人員自主申報,正高級教師以縣為單位差額推薦,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以學校為單位差額推薦,由縣按學校的崗位情況匯總申報。二級教師、三級教師以學校為單位差額推薦。民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參照同層次、同規模公辦學校崗位結構比例進行。
我市將建立中小學教師跨校評聘機制,鼓勵優秀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工作。縣市區根據編制和崗位情況,確定公布跨校評聘的崗位名稱、數量、聘任條件,轄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教師均可參加。符合崗位任職條件并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教師,可跨學段進行應聘,評聘職稱時優先考慮,但幼兒園除外。
市教育局透露,首次評審的株洲“中小學教授”有8人。此次教師職稱改革所有的文件、方案在株洲教育網上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新增中小學“教授”
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建立于1986年,以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根據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相當一部分中小學教師在評上限定的最高職稱后,職業發展空間受限。一些教師為了實現自己的職業愿景,或放棄教師工作,或轉而追求行政職務。同時,這樣的職稱制度也不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別是中高級人才在中小學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此次改革,在職稱體系上,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設定了從正高級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高校教師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這意味著我市的中小學教師可似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正高”不以論文作為主要依據
此次改革,改變了原來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過分強調論文和學歷的傾向,把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在評價機制上,中小學教師評價主要為社會和業內人士認可。
市教育局局長鐘燕介紹,評價采取實地考核和集中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突出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水平和能力評價,“要求遴選教育專家和經驗豐富的一線教師參加評審,其中實地考核占整個評審權重的60%,集中評審占40%。”
而實地考核以現場聽課、教師座談、學生及家長滿意度測評等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師德師風、教學能力、教學管理行為、教學效果等作出評價。
集中評審以審閱申報材料的方式,對參評人員的任職資格、任職條件、教研教改作出評價,以增強評價結果的公信力。
希望廣大株洲中小學教師可以抓住這次機會,揚長避短發揮自己的長處,我們也衷心希望每位參加職稱評審的中小學教師得到自己滿意的評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