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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農民工群體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重要人力資源的組成部分,他們在建成社會主義的小康社會的進程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充分發揮我國人口大國多的人力資源優勢,有效管理和開發農民工資源,將對未來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農民工,區域差異,管理開發
中圖分類號:C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22-0000-02
近年來,在我國有些地區一方面,是 “招工難”;另一方面,是“就業難”。這一現象的出現,為人力資源管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筆者通過調查、了解不同地域的城市農民工資源管理和開發現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提煉和總結,提出具有針對性和時效性的意見,以期進一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這不僅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也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
一、區域差異性理論的研究意義
1944年,瑞典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繆爾達爾(G.Mydral)在《美國的兩難處境》一書中首先提出了“累積循環因果”理論。繆爾達爾認為,經濟制度是發展著的社會過程的一部分,從一個動態的社會來看,社會經濟各有關因素之間存在著累積循環因果關系,某一社會因素的變化,將會引起有關另一社會因素的變化,而這第二級的變化,反過來又會加強最初一級的那個變化,但發展的方向既可以向上,也可以向下,關鍵在最初一級的那個變化是促進向上還是向下發展,這就是累積循環因果理論。
繆爾達爾指出,區域累積循環因果模型中的區域發展是通過兩種效應實現的:一是“回流效應”(backwash effect),即勞動力、資金、技術等受要素受益的差異吸引而發生的由落后區域向發達區域流動的現象:二是“擴散效應”(spread effect),即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時,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出現一定程度的從發達區域流向落后區域的現象。而根據現實情況的研究發現,在我國,回流效應占據著主流地位,而擴散效應只能建立在經濟的極大發展和物質資源的極大豐富的基礎之上才能實現。這就為我國制定各項政策、法規,參考區域間差異存在這一因素提供了理論依據。
區域間差異不僅僅表現在經濟的總量上,更表現在微觀主體上,其中農民工群體作為全體社會的微觀主體。在不同的地區,同樣會存在區域間差異的問題,而這種差異將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其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條件的改善。
二、農民工資源區域差異對比
以河北省和青海省兩個省份為例,2011年河北省建筑業總產值3931.1億元,在全國31省市中排名第12位,施工面積30911.6萬平方米,竣工面積10305.5萬平方米,在全國排名第11位,青海省建筑業總產值319.9億元,在全國31省市中排名第29位,施工面積841.2萬平方米,竣工面積297.9萬平方米,排名第30位,在施工、竣工面積上兩個省份都相差懸殊。上述數據表明,青海省建筑業吸引農民工就業方面,確實與內地有很大差距。這就對農民工的數量需求提出了區域間差異問題。
1.青海省西寧市農民工群體現狀分析
西寧市地處青海省東部,海拔較高,地處西部內陸地區,相對于東部地區而言,經濟發展相對較慢,受地形影響,建筑面積相對較少,宗教建筑占有一定比例,但比重不大,主要以城市居民建筑為主,其總體發展現狀如圖1.
圖1 分地區建筑企業主要經濟指標(2011)西寧市
2.河北省秦皇島市農民工群體現狀
秦皇島地處燕山山麓地帶,一面環海,地域開闊,適合大量居民用地建設,容易形成城市整體集群,由于處于東部地區,社會發展迅速,經濟實力雄厚,處于平原地帶,可用建筑面積遠遠超過西寧城區,旅游景區開發,也帶來了巨大的農民工數量需求,其總體發展現狀如表1。
表1:各市建筑業生產情況(2011年)秦皇島
從單一的城市建筑面積來看,秦皇島由于受到地理、人文、經濟發展特點等資源優勢,其整體建筑面積要遠遠高于西部地區,而西部地區的建筑面積,受到經濟基礎,環境保護和氣候條件的限制,整體建筑面積較低;在吸收農民工資源上,西部地區和東部地區有很大差距。這就為西部地區在開發農民工資源時,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傾斜的理論依據。通過從農民工各項生產生活條件對比,我們將對區域間農民工的現狀有進一步的了解和認識。
通過對表1的對比分析,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在城市建筑業中農民工在飲食、工作時間、工作強度、氣候條件、工作場地、人員構成情況等方面的差異,而這種差異是由于區域差異的存在引起的,所以我們在制定各項政策和法規時就應當充分考慮這種差異的客觀存在性,在深思熟慮之后再做決定。
三、區域差異視角下農民工資源管理開發中存在的問題
1.東西部地區生活習慣存在較大差異
受地理條件的限制,河北秦皇島市處于平原地帶,地勢開闊,海拔較低,外來人員比較容易適應這里的氣候條件和作息時間;而青海西寧市地處青藏高原東部地區,海拔較高,外來務工人員,尤其是從事建筑行業,在作業過程中會出現一定的高原缺氧、呼吸急促等癥狀,適應時間相對較長;并且有一定的時差限制,作息時間也需要有相應的調整,由西部到東部地區務工的人員,適應能力較強,但在作息時間上也需要做一定的調整和適應。
2.東西部農民工技術能力差異明顯
農民工群體整體素質較低,缺乏文化知識,技術主要靠傳統的師帶徒的模式進行培養,很難到正規的院校進行系統培訓。而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現代化、機械化的運作模式,逼迫農民工不得不學習相應的技術操作,以提升自己的能力,社會上缺少這樣的統一的培訓機構,進行專項的培訓和指導。農民工自身技能現狀難以改進,使得用工單位難以找到合適的人選,農民工處于技術的劣勢。這種狀況,東部農民工技術技能有待進一步提升,而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技術能力與東部地區農民工相比差距比較明顯,應進行有效的改進。
3.東西部地區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
由于信息不對稱,農民工缺少法律意識,難以拿出有力的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討薪難的問題依然存在。農民工在進行建筑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工傷,很難得到來自施工單位的補償,而是間接由包工頭處理,這些藥物治療和補償相對于昂貴的醫療費用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會給受傷的農民工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同時受傷的農民工也很難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與施工單位的勞動雇傭關系,所以難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和幫助。
4.東西部地區,農民工組織尚未建立
農民工群體是一個龐大的人力資源體系,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統一管理,政府依然尚未出臺相關的制度安排來規范和引導他們的日常行為,而這樣的組織機構,單就社會力量,個人組織都無法實現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農民工群體正處在一種完全市場化、自由化的不良狀態。長此以往,這種現實情況,將會給城市管理和社會治安帶來一定的威脅和挑戰。
5.東西部農民工保障機制缺失
首先,農民工群體由本地人和外地人組成,這是從兩個大類構成進行分解,本地人對于當地很熟悉,具有一定的基礎和各種人脈關系,而對于外地人來講,完全是陌生的,很難對當地的風土民情進行很快的了解,遇到什么問題,難以及時有效的處理,長期積累,很容易形成一些心理上的障礙。而這些隱性的心理問題又不被人重視和接受,針對農民工這一問題,社會上暫且還沒有統一的心理救助機構。其次,受西部大開發的政策號召,內地很多大的勞務輸出的省份的農民工到西寧進行就業,而西寧的物價水平很高,工資水平又相對較低,所以每年的純收入普通勞動者2-3萬元,技工為4-5萬元,加上惡劣的高原氣候條件,這也成為阻礙西寧建設和發展的人力資源瓶頸。這就為提升農民工待遇提供了一定的現實依據。
四、總結及建議
區域差異視角下,分析不同地域間農民工的現狀,從人文環境、地理環境、經濟環境以及社會環境等方面因素出發,來綜合分析影響農民工的具體因素,從而深入挖掘農民工資源管理開發的潛力,現將具體措施描述如下:
1.區別對待,就地取材
一是實行人性化管理,區別對待務工人員。高原的惡劣條件,對待外來務工人員應加強人文關懷,同時提高工資待遇,發放高原補貼等相應補助,工地伙食待遇應當加強伙食補貼等各種補貼政策,對待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基本的醫療衛生保障服務。
二是就地取材,自給自足。建筑工程作業難度大,需要體力勞動的工作人員較多,城市建設應當加大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開發和吸收,為他們提供好的條件和保障,鼓勵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務工,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針對地區的農民工資源,應加強人力資源統計和整合,采取各項傾斜政策,對當地人員進行合理調配,從而減少本地人員外流,提高人力資源的利用效率。
2.建立組織,協調管理
一是建立農民工協會組織。成立全國農民工總工會,統一領導和管理各地區的農民工資源,各地區設立分會,對農民工各項福利待遇和薪資要求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實現政府和市場的雙向配置;實行會員制,提供各地區的農民工人力資源信息共享,切實為農民工資源的管理和開發提供有效的指導和幫助。
二是對農民工提供統一的培訓和指導。成立專門的機構和組織,對農民工技術的缺失和劣勢,進行集中、有效的培訓,獲得相應資質后上崗工作,以提高農民工的整體素質和技能;成立專門的農民工招聘專場,按照工種進行分門別類的選擇,直接招收那些工作經驗豐富的農民工上崗就業;建立健全農民工數據庫,對長期從事農民工職業的人群登記,與用工單位進行協調,并為農民工提供相關的用工信息,用電子計算機技術引導農民工就業。業余時間,對農民工進行農業技術的普及、指導和宣傳,鼓勵農民工返鄉自主創業,解決當地的區域開發問題;鼓勵集約化農業生產項目開發,從而形成農村農業經營產業化,形成區域性特色的產業集群模式。
3.法律咨詢,新聞監督
對討薪難的問題,國家出臺了相關法律,應該加大宣傳力度;設立相應的部門,落實責任,權責到位;鼓勵社會司法機構,主動幫助農民工進行討薪。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媒介作用,一方面,加大惡意欠薪的行為進行曝光的力度;另一方面,對按時還薪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發揮社會“正能量”的帶動效應。
4.簽訂合同,保障生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就要求用工單位依照法律規定,對農民工群體進行統一的登記、管理并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自身也應當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考慮,主動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5.提升福利待遇,提供心理咨詢
一是提高農民工各項待遇,設立福利保障。農民工群體是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加強對農民工的待遇方面的考慮,不能僅僅以提高工資為限,各項福利保障也應當提上日程,各用工單位應當建立相互接收的、可以續約的福利待遇機制,保障農民工能夠切實延續工作年限,在年老以后得到社會的一定補償。
二是建立公共心理咨詢機構,及時進行心理疏導。由于工作壓力和各種不適應等情況,農民工群體難免會出現一定的心理問題,而這些心理問題,如果長期積累,對農民工個體發展和社會長遠發展都會帶來不利影響。所以應建立相關的心理咨詢機構,對農民工的心理問題進行及時的疏導和溝通,幫助每位農民工尋找到自己生活的立足點,使其感受到公眾對他們的認可和尊重。
6.市場定位和營銷管理
農民工群體應找準市場定位,在市場中進行反復的“推銷”,并形成集群效應,如果在建筑業中能形成比較穩定的有一定實力的工程隊,就能增加各工種的談判實力,并能提高管理效率,節約社會成本。
農民工群體應當加強“正能量”的宣傳,新聞媒體應當對農民工群體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宣傳,從而改變大眾對農民工群體的整體看法,使得公眾對于農民工有相應的理解和尊重;農民工群體在城市工作和作業過程中,應主動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在城市生活,應當做文明市民,改掉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不良的生活習慣,從而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并為城市環境的改善作出貢獻。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社會各種制度得以完善,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管理將會更加規范化,法制化,農民工群體的社會地位將會得到進一步尊重,技能得到進一步提高,文化素養得到更好的提升,逐步改善農民工群體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的現狀是企業最重要的社會責任之一,也是需要社會各界關注的一大問題。